('但是哥哥从来都不会积食,他就像是一股山野里面的劲风,每天都活力十足,出门疯跑几圈就又饿了,回来后再继续风卷残云地吃俩包子,吃饱了继续疯跑,根本不会累。
妈常说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
而他却没有哥哥的那份健康和活力,即便再喜欢吃妈妈包的包子,一顿最多也只能吃一个,往后再想吃,却心有余力不足,多吃一口就会积食,然后胃里面难受,呕吐,发烧。
所以,他也真是羡慕哥哥那副好身体,从小就羡慕。他时常还会想着,要是能和哥哥换一换身体就好了,哪怕就一天呢,只让他体验一天强壮健康的滋味就好。
然而他无论如何都想不到,哥哥最终却是因为健康无病被困在了大山之内。
自从七岁那年,父母分开后,他就没再见过自己的哥哥,也没再见过自己的妈。
他一直都很想他们。
而如今,他终于回到了真正的碧屿村,却又忐忑地、畏惧地不敢迈开步伐……万一,他们真的都不在了呢?
万一,从今往后真的再也见不到了呢?
宋熙临开始后悔,自己到底为什么要回来?不回来事情就不成定局,一回来,可就真的改变不了了。
司徒朝暮一直安安静静地站在宋熙临身边,等待着他缓过劲儿后继续往前走,然而谁曾想,宋熙临竟然突然朝后转了身,坚决果断地沿着来路走了回去。
司徒朝暮懵了,立即去追他:“你往回走什么呀?”
宋熙临沉默不语,只是加快了脚步往回走,并深切地理解了父亲的用心良苦——爸是对的,他不该回来。
司徒朝暮懵圈不已,满心困惑,却又得不到答复,只能亦步亦趋地跟在宋熙临身后,无奈又急切地说:“你确定你真的要走么?走了之后还来么?如果你真的死心了,那可以走,如果你没死心,放不下,那还不如一次性让自己死心,不然你会一直惦记着,迟早还会再来一次。”
宋熙临神不改色,斩钉截铁:“死心了,再也不来了。”
司徒朝暮了然,没再多言,然而就在他们转过了第一道山弯时,迎面而来了一位牵着牛车的老汉。老汉皮色黝黑,面容上皱纹道道,身形矮小,脊背佝偻,穿着一件灰色的夹克衫,洗到发白的蓝色牛仔裤,脚踩一双朴素的军绿色平底鞋。
司徒朝暮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个老汉:陈老四!
陈老四也一眼就“认”出来了宋熙临,先是惊讶一愣,继而迅速扔掉了手中的牵牛绳,一边脚步颠颠地朝着宋熙临跑,一边焦急无奈地冲着他喊:“你咋个自己回来了嘛?毛三咧?”
宋熙临瞬间就意识到了什么——他把他错认成了哥哥——呼吸猛然一滞,不知所措地僵在了原地。
与此同时,司徒朝暮敏锐地捕捉到了一个信息,立即询问陈老四:“他把毛三儿也带走了?”
“是滴嘛!”陈老四气喘吁吁地停在了俩人面前,一边伸手点着宋熙临的鼻尖一边气急败坏地说,“毛三外婆没得喽,我原本还想把毛三带回自己家养,结果这娃儿到好,竟然直接带着毛三走喽,去哪里了也不晓得,全村人都寻不得他们两个!”
说完,陈老四又怒气冲冲地瞪着宋熙临:“你说话噻!把毛三弄哪里去了?”
宋熙临言语滞涩,呆如木鸡,茫然、陌生又熟悉地盯着陈老四……他好像,见过这位老人,但记忆实在是太久远了,远到模糊不清,像是假的。
司徒朝暮只好替宋熙临做解释:“陈老四,你误会啦,他不是小风,他是小风的弟弟,宋熙临!阿临!你还记得他么?”
陈老四那一双年迈的小眼睛在瞬间瞪如铜铃,像是活见了鬼。
然而在震惊过后,就是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痛心疾首。
“你这娃儿咋个才回来嘛!”陈老四狠狠地一跺脚,恨铁不成钢地瞧着宋熙临,切齿质问:“你为撒子不早些回来看让你妈看你一眼?你妈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在了医院,你和你哥一个都不在身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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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 '')('晓不晓得你妈有多难过多想你?你为啥子不早些回来?为啥子?!”
如遭雷击一般,宋熙临彻底僵滞在了原地,满目愕然,本就带有病态感的面色在瞬间越发苍白了一个度,隐隐透露出来了死人般的灰青色。
他的内心也如同被利器穿透了一般,怆凉而空白,耳畔不断地回荡着陈老四的话语——
你妈死了。
自己一个人,孤零零地死在了医院里。
你妈临死前很想你,你却残忍地没回来,没让你妈在临终前看一眼你长大的样子。
你连妈最后一面都没见到……
他再也见不到他妈了,这辈子都见不到了。
他没妈了。
宋熙临的目光是麻木而空洞的,眼圈却深深地在泛红,整个人木讷而破碎。
司徒朝暮真是担心宋熙临的身体,生怕他悲痛之下气急攻心加重了病情,正要出言安慰他,然而谁知,宋熙临竟突然开了口,面色呆滞,语气沉沉,嗓音嘶哑地询问陈老四:“我妈、葬在哪里了?”
陈老四长叹一口气,背着手说:“还能是哪里嘛?后山的祖坟!”
宋熙临却没有立即离去,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是在竭力地按耐满心的悲痛,又像是在拼尽全力地吊着一口气,迫使自己保持清醒:“我哥呢?我哥还在家么?”
陈老四摇头,如实告知:“不晓得,你妈死后没多久他就走了,还把毛三那娃子也带走了……”说到这里,陈老四心酸而担忧地长叹了一口气,“一个没妈的大娃娃带着一个没妈的小娃娃,去到哪里都是两个没人疼的可怜娃儿,以后该怎么办嘛?”
司徒朝暮心头一疼,鼻尖也跟着酸了,明知不可能却又不死心地追问:“他临走前说过自己要去哪里么?”
陈老四再度摇头:“没得,我连他啥子时候走的都不晓得,去他家看的时候已经没人了,连黑子和赤海也被他带走了。”说完,陈老四又叹了口气,“小风那娃儿有些时候虽然气人,但也真是的重情义,黑子是他妈的马,赤海是他从小养大的马,他舍不得扔下它们不管的。”
所以,他是骑着马,带着毛三走了?
这天下之大,仿若沧海,何以寻得寂寂无名的两人两马?
司徒朝暮一下子就红了眼眶。
果然如同她想的那样,他音信全无的消失了,一点点痕迹都不留,仿若惊鸿一瞥,转瞬即逝。
然而仅仅是这一瞥,却给她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
惊才绝艳少年郎,白马玉鞭踏金榜。
他与她曾经所见到过的任何一位少年都不同,清冷干净,灼灼其华,又带着肆意潇洒的江湖气,是她整个平淡无奇的青春年少中最惊艳的一帧,无可取代,独一无二。
如果他是一阵晚风,那一定伴随着一场最绮丽最绚烂的晚霞,金色的流云间晕染着姹紫嫣红,如凉唇烈酒般令人沉醉沉迷。
醉后不知天在水,满船清梦压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