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1 / 2)

兽人则指,祖上都是野兽,基因变异后拥有了人类的外形。

他们的共性就是,身体的某个部分一定保留着兽类的特征。比如耳朵。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兽人变异出人类的耳朵,据说是因为人耳脆弱,而听觉能力又不如兽类,基因并未保留。

半人里也有九成都已经退化掉了耳朵,剩下的都巴不得把自己人类的耳朵藏起来,以免被人看轻。

而眼前的路迩,耳朵绝对不属于任何一种野兽,再仔细一看,他身体也没有别的兽类特征。外貌绝美五官惊艳,身形修长纤细,整个人都完全不符合兽人和半人的基因变异方向。

那他除了是人类还能是什么?

兽人们蠢蠢欲动。

他们看见人类就犹如几十万年前的人类看见小猫咪。

“呜呜呜好漂亮好漂亮的人类,养一个这么漂亮的人类我此生无憾!”

“啊他在看我,他想跟我回家!!”

“宝宝,可爱的人类宝宝,跟豹姐姐走,豹姐姐每天给你开生肉罐罐呀~~”

“人类喜欢吃熟食吧,我超会做饭的!跟我走!”

“我说你们冷静一点,人类是很容易受惊的物种,说话声音小点行不行?唉,漂亮宝贝皱眉毛了,哇,皱眉毛也漂亮,让姨姨摸摸好不好呀——”

路迩确实在皱眉毛,尤其他听见这群人说着各种胆大妄为的冒犯魔王的话,他咬着牙,杀气腾腾。

路迩开始认真思考,如果他在这个世界大开杀戒,江烬的契约任务还能不能完成。

——杀,还是飞走。

单纯杀的话,可以不消耗魔力,但肯定会因为扰乱世界秩序被天道发现。

飞走或是瞬移的话,必须使用魔力,天道发现他的几率也很高。

选左选右都是一个结果。

对一般人而言恐怕得纠结死。

但对大魔王来说,这根本没什么好为难的。

既然都不能选。

那就干脆乱选!

但就在这时,响起了一道熟悉的声音,穿过重重围观的兽人,直抵路迩耳际。

“迩迩。”

……是江烬?!

路迩惊喜地看过去,然后笑容愣在脸上。

是江烬没错,但——

路迩:“……你耳朵呢?”

江烬拨开兽人群,走到他身边,笑说:“没了。”

当然是利用魔力隐藏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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