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锋将院门闩上后,就朝镇子的方向飞奔而去。他的速度越来越快,但他依然不尽兴,他的速度一加再加,茫茫的黑夜之中只能看到一道黑影闪过,那是陈锋在奔跑。
如脱缰野马般的奔跑,陈锋将自己的速度拉到不能再高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镇子上。陈家村到镇子的距离不过十来里地,而陈锋从家中跑到镇子也不过用了十分钟左右。往常他骑着自行车去镇子都要十几分钟。
然而陈锋似乎并没有尽兴,身体仍然处于兴奋之中,甚至还没有出汗。于是他又掉头,跑回了村子。
一来回,就是十公里,陈锋已经奔跑了四五个来回,一个马拉松的距离,此时天也不过刚刚亮了起来。他已经超越了马拉松的记录!而他甚至才感觉到一丝疲惫,头上仅仅有刚刚冒出的汗珠。
陈锋简直要被自己的速度和耐力震惊了,他只知道自己跑的非常的快,快到他认为没有人能追上他,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超越的运动员的水平,甚至可能超越了世界纪录。
庄户人都起得早,趁着天气不那么热的时候下地干活,等到九点多的时候才从地里回来准备吃饭。
陈家村的村民也是如此,他们去清早起来拿着农具准备下地干活时,发现陈锋正在田间地头飞奔着,头上冒出了细密的汗珠,他们好像觉着这个往日不起眼的孤儿小子好像长高了许多也壮实了许多。
他们也不觉得奇怪,大家也都知道他陈锋最近卖了一条价值好几万的鱼,吃壮一点也难怪,至于个头儿,二十三还窜一窜呢,更何况陈锋也不过十八九岁,长高一些也没什么。
乡亲们热情的与陈锋打着招呼:“小锋,这么早就起来跑步啊,就是有钱了,开始注意身体了!”
陈锋笑着点头回应:“张叔,去地里啊?”然后就从他的身边跑过。
也有好奇的:“小锋,你咋这么快就吃胖了?”陈锋也笑着点头回答:“自己开了饭店,当然要紧着自己先吃啊”。然后引起一串老农们爽朗的笑声。
天也已经完全亮了起来,陈锋也又一次的跑到了镇子上,此时卖菜的小贩们也已经出摊了,陈锋这才停下了奔跑的脚步,在菜摊前停下来挑选今天需要的蔬菜。
因为今天已经有了客户预约了他的一桌饭菜。他必须选出最新鲜最好的蔬菜才能配得上自己那上好的猪肉。
昨天应该在那几个客人走之前让他们提前把菜预定好,这样自己就不用买一些无用的蔬菜,否则蔬菜放久了也会影响自己菜的质量,毕竟现在陈锋走的可是精品路线。嗯,下一波客人,来预定的话就让他先点菜好了。
陈锋想着便已经走到了自己的饭店门口,拉开卷闸门,将饭店大门打开准备迎接今日份的萧条与晚上的那桌客人。
其实陈锋大可不必这么早来到饭店里,也可以等到下午的时候再开门,比较他一天只做一桌饭菜。但是陈锋觉着自己也没有什么别的事情,只能来到镇子上。起码这个饭店是现在自己唯一的家业。
他将饭店开门收拾干净后,突然想起自己可以去街上的商店给自己买一两身衣服,毕竟自己也算是当了个小老板了,也应该有自己的一身新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