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并不是同一时间被投放在亚马逊平原的黄子轩,运气比较好,第二批就来到了平原之上,这也给了他充分的准备时间。
黄子轩一落地,就掩埋了自己坠落的痕迹。
亚马逊平原之大,超出了黄子轩的目力所及,黄子轩左右看了看,在东南方向看到了一个小小的黑点。
这个黑点在飞快的移动目的地大概就是他们最终要到达的地方。
黄子轩心中一凛,不甘落后之下也背着包继续往前冲。
顺着河流一路往前跑,炎热的天气很快蒸发了黄子轩身上的水分。
黄子轩口中干渴的像是在冒火,但是这河流也不知道是咸水河还是淡水河,总不能贸然行动。
黄子轩做了一个简易的过滤器,把浑浊的水给过滤了一下,这才喝到嘴巴里面。
解渴之后,黄子轩抓到了一个倒霉的在河边喝水的小动物直接给他放了血,把内脏取出来,逛了一肚子的水,然后拎着继续往目的地跑去。
很快,目的地便与河流渐行渐远了,估计这也是主办方的想法,他们不希望这些参赛者们安安稳稳的顺着河流,有吃有喝的一路跑到终点。
黄子轩一路节省着水囊里面的水,但是到了晚上,那点水还是让黄子轩给喝完了。
晚上比较好过一点,没有那么热,黄子轩爬到树上,翘着脚往下看。
虽然晚上才是赶路的最佳时机,但是黄子轩却不想这样,他也有足够的信心拿到最好的名次。
跑的不如他们快,怎么了?又不是参加长跑比赛,这可是一个猎人比赛,如果自己把他们全部给猎杀了,那么最终的胜利者不就是自己了吗?
一共一百个人,黄子轩脑海中勾勒出一副亚马逊大森林的地图。
如果想在这么大的地图上找到剩余的九十几个人,无异于海底捞针,但是只要接近目的地,总会有兵戎相见的一颗,而黄子轩已经做好了计算,按照普通人的脚力即便是按照博尔特的脚力,连续几天日夜奔袭,也需要三天到四天的时间才能到达目的地。
所以黄子轩暂时并不着急,他的移动速度可不是这些普通人能够想象得到的,只希望主办方没有安装监控,在他们身上,如果暴露出来,估计又会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就算是异能者也没有像他这样的速度吧黄子轩笑了笑,看准了地上一只奔跑的小野兔,直接跳下去,抓住了兔子的耳朵。
小兔子身上又柔软又暖和,黄子轩感受了一下身边已经慢慢变得凉爽的天气,也没有直接杀了,这兔子吃肉而是抱着兔子准备取暖。
兔子战战兢兢的被黄子轩抱了一晚上,第二天黄子轩松手的时候还以为能够逃命,结果却被黄子轩一刀割断了喉咙。
这还真是卸磨杀驴的典范黄子轩笑了笑自己的做法,把兔子的血给留下来,然后给兔子拨皮,生了一小堆火,吃完之后才过了半个小时。
黄子轩把兔子血装在皮囊里面,继续往前走。
这次黄子轩的运气比昨天好多了,居然看到了一条清澈的小溪支流。
黄子轩心中大喜,把那皮囊里面的兔子血给放出来,然后灌了一袋子的清水。
在有水的情况下,谁喜欢喝腥臭的兔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