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三百五十七章穿便装的警花</h1>
陈康瑞派自己的司机,开了一辆黑色宝马,送小道士离开。
此举引来了陈家村人纷纷驻足观看,这可是家主的专属座驾啊,可不是人人都可以享受的,只有那些特别尊贵的贵客,才能得到家主如此厚待。
大家都在好奇,这年纪轻轻的小伙子,什么来头啊?
小道士反倒好奇,不就坐个车吗,这些人围观什么呢,有啥好看的,难道被哥帅气的外表吸引了?
他随即就懒得理会了,心思飘到了警官姐姐那里,他们即将要去抓捕的苗疆巫师,他还是有兴趣会一会的。
他以前听老道士说过不少关于苗疆的传闻。
比方说苗疆人擅长养蛊,苗疆一带有赶尸人这样的职业,另外,最厉害的就是苗疆巫师了,传闻巫师擅巫术。
老道士说过,道巫同源,却又不同,和道术相比,巫术更接近于原始和野蛮,是早于道术的存在,在先民时代就已经存在了,非常古老,且鲜为人知,所以披上了神秘的外衣。
对于未知的事物,小道士不得不慎重一点,尤其不能让警官姐姐一个人去冒险。
……
老街区。
到了约定地点,小道士下了车,四周一看,却没有发现警车的踪影。
忽然,听得一阵呼呼的引擎声响,小道士循声一看,不禁眼前一亮。
只见街角出现了一辆摩托车,外形可以用拉风这个词来形容,骑手是个大美女,一张天使般的漂亮脸蛋,上身穿一条纹衬衫,高高隆起的胸部,都快撑破衣扣了,下身是一条小热裤,露着一双白花花的大长腿,特惹眼。
这脸蛋,这身材,这打扮,真是极品啊,小道士都快飙鼻血了,这不是警官姐姐吗,警官姐姐你穿成这样,是要出来诱人犯罪吗?
小道士走了过去,笑道:“你不穿警服的样子,我差点没认出来。”
说真的,认识罗丽娜也好些天了,这是他第一次见她穿便装,她穿警服的时候英姿飒爽,穿便装也特有范儿,还多了一种平常难见的柔美。
罗丽娜是觉得这件案子,太高调不好,还是便衣行动比较妥当,所以才这样打扮了一番。
“怎么样,我穿警服好看,还是这样穿好看?”罗丽娜微笑问道,她也是女生呢,也爱打扮,也在乎别人的目光。
小道士目光在她的大腿上转悠,笑嘻嘻道:“都好看,如果不穿衣服会更好看。”
罗丽娜顿时一头黑线:“你去死!”
她现在觉得,小道士似乎把她看光了,有点后悔穿了小短裤,应该穿条长裤,免得这臭流氓起色心。
“警官姐姐,你为什么穿成这样,是为了衬托哥帅气的外形吗?”小道士问道。
罗丽娜都不想跟小道士说话了,但不说也不行,啐了一口:“鬼有空衬托你,我这样穿是为了方便接近嫌犯,免得嫌犯一见到警察就跑了。”
小道士笑道:“我明白了,这叫扮猪吃老虎。”
罗丽娜咬牙切齿:“你才扮猪,你丫就是猪!”
小道士道:“二师兄有哥这么帅吗?”
二师兄?罗丽娜一愣,随即想起了,小道士说自己的师兄是孙大圣,猪八戒也是孙大圣的师弟来着,算起来,还真是小道士的二师兄。
罗丽娜忍不住笑出声:“你大师兄是猴子,二师兄是猪,你是头臭色狼!”
小道士看着她笑,不禁有点发愣,警官姐姐你笑得太好看了,真想一直看着你这样笑。
罗丽娜却很快止住了笑,摆出一副认真脸,从裤兜里掏出一台有点陈旧的手机。
“拿着这个。”罗丽娜道,把手机递给小道士。
小道士奇怪道:“警官姐姐给手机我干啥,我可不会用。”
罗丽娜道:“方便联系啦,我一早就想给你配台手机了,正好家里有台旧的,就给你用着先,现在连小学生都有手机了,你还没有。”
有时她都怀疑,小道士是不是古代穿越来的,居然不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