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一个带头的大汉神情冷峻,脸颊上有一条蜈蚣般的刀疤,虎背熊腰,穿着迷彩服,手中把玩着一把军用匕首,眼神中不时地闪烁饿狼一般的冷光。
他名叫丁硕,是萧景诚最为依仗的手下,出身军旅,受过五年的特种战士训练。
后来因为过失杀人,被开除了军籍,在一场黑拳比赛之中被萧景诚发现,从此以后就专心负责保护萧景诚的安全,每年萧家开给他五十万的薪水。
过惯了刀头舔血的日子,丁硕已经习惯了这种打打杀杀的生活,萧景诚那些手下都是他训练出来的,萧家的人都称他为丁疯子。
“硕哥,萧少爷现在都没来电话,会不会出事了啊?”一个三十出头的精壮男子坐在丁硕的对面,有些不安的轻声询问道。
这男子跟丁硕是一起进萧家的,可惜他实力不如丁硕,两人在一起的时候,一直都以硕哥相称。
丁硕他们比萧景诚来江北更早,本以为今天萧景诚到了之后,会让他们带着金宏海的妻女离开,可这一整天都过去了,萧景诚一个电话都没打来,丁硕心中也有些疑惑。
抬头看了眼面前的宁正霄,丁硕轻轻摇头,放下手中的匕首,摸出根香烟叼在了嘴里。
宁正霄赶忙笑眯眯的给他点上火,丁硕用力抽了一口,吐出了个烟圈,靠在沙发上用嘶哑的声音说道:“急什么?萧少爷既然已经来了江北,肯定会联系我们的,慢慢等着吧,不该打听的事别问那么多!”
“硕哥说的是,是我多嘴了!”宁正霄干笑着点了点头奉承着说道。
宁正宵缩了缩脖子,刚摸出跟香烟来,正想给自己点上,可外面的两个兄弟忽然走上前,拉开了别墅的大门。
林易背着手站在门外,看见别墅内探出了两个脑袋,眯着眼微笑道:“请问这是金宏海金先生家吗?”
林易已经将四周的情况查探过了,附近的几栋别墅内都没人,金宏海家里大门紧闭,旁边的车位上却停着两辆黑色的轿车,肯定有人在家中。
而且在这别墅区内居住的人虽然算不上家财万贯,但资产也有个好几百万,平时开的车子最差也是三十多万的奥迪宝马,金宏海家大门口停着的这两辆车都是十多万的国产车,实在是太蹊跷了。
“你是谁?”一个三十多岁的男子上下打量着林易,眉头紧皱满脸警惕。
“我是金先生的朋友,来接他妻子和女儿!”林易右手揣进了口袋内,捏住了布包里面的两根银针。
“不在!”那男子阴沉着脸回了一句,随手准备关门,可就在这时,林易的眼神中忽然迸射出一抹寒光,紧接着右手快速探出,银针非常精准的刺进了那男子的咽喉处。
这男子根本没看清林易的动作,只见他抬了抬手,自己就说不出话来了,而且头晕脑胀,眼前发黑,艰难的呼吸了几口气,这男子身子一软,慢慢瘫在了地上。
另外一个院内的大汉看见自己同伴说了几句话,就好像一滩烂泥般倒在了地上,心中顿时一震,抽出了腰间带着的短刀,拉着自己同伴的衣服就准备往后面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