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秦暴君大打出手的重伤还没好,又用造化夺天针法给纳兰飘雪治伤,虽然突破到了混元功第二变之后损耗没以前那么大,但还是泥泞不堪,再不好好休息,林修估计走路都能飘起来。
“慢,大哥!”
林修刚把钱掏出递给被吓得战战兢兢的老板,身形如黑熊的混混突然喊出一声,神情之中充满着尴尬:“那个,大哥,能不能把我们的钱也给付了,雇主被你丢出去砸晕死了,钱没给,我们现在几十个人身上加起来十块钱都没有……”
“靠!你能牛逼!”
听完后者的话,林修一脸服气的竖起大手拇指,自己真是长了见识,这货在无耻这方面简直完胜自己啊。
“老板,给,这是两千块,他们想吃什么,你就尽量给他们做。”
看到一人人如同一头饿狼的样子,林修从钱包里抽出两千块递给早餐店的老板说道。
不要觉得两千块钱多,对于一群饥饿得发狂的壮汉,三块钱一份的肠粉,吃个十几份那都不为过。
在老板脸色欣喜的接过钱连声道谢之际,林修又从钱包里拿出一沓钞票递给身形魁梧的混混:“这是三千块,等下不够的补上,千万别吃霸王餐,人家开店也不容易。”
林修是个心狠手辣的人,但从来不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而这个原则就是从来不去欺负弱小。
“放心,大哥,我明白了!”
后者连声点头说道。
林修嗯了一声,随即把自己的电话号码和天门保安公司的地址告诉了对方离开,当然他也知道了对方的名字叫做黑熊。
“大哥,我们以后真的就跟他混了吗?”
在林修走了之后,两名小弟凑上前来,看着黑熊问道。
“当然了,大山里的男儿向来铁骨铮铮,说话更是说一不二,这怎么会有假?”
黑熊看着林修背影,眼神里闪烁出一抹崇拜:“我有一种感觉,大哥就是那种能成大事的人,有他带领我们,说不定我们真的在这繁华的都市能打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天下。”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野心,而黑熊他们从大山来到这座城市吃过无数苦之后,心里滋生的野心就是要征服这座城市,成为这里的主人。
“当然了,我这个决定不是随便下的,抛却大哥展现出来的强横的武力和随便砸出几千块给我们的大气,有另外一个原因迫使我下这个决定赌一把。”
“什么原因?”
听到林修的话,两名小弟很是好奇的问出一句。
“你们还记不记得二十一年前燕战王回乡祭祖的事情?”
“当然记得啊,那是轰动整个将军山的大事,三村五百八十六基本人人都到齐了 ,就为了一睹战王的风采。”
其中一名小弟回忆着当年发生的事情:“我记得当时迎接的人太多,把通往村子的路都堵得死死的,最后让燕战王只能在离村子两公里的地方就下来步行。”
嗯?
黑熊有些震惊对方的记忆力这么好,随后一笑:“既然你把事情记得这么清楚,那你们有没有记得当初战王身边带了一个白衣飘飘少年。”
“记得,终身难忘,我听人说过,那是燕战王的独生子,也是当时名动世界的强者。”
黑熊笑了笑:“那你不觉得大哥长得和当时的白衣少年有九分相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