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阁内幽静安宁,九曲回廊间通往不同的包间,每个包间的私密性又极好。临阁内的服务人员穿的服装以墨绿色为主,极具干练和观赏性。
这次没服务人员带他们前往包间,倒是梁珩带着她熟练地走在弯弯曲曲的回廊间,如入家内。他说不经常来,倒是对内里的路况如此熟悉。
很快明樱便明了原因。
他们在拐角处遇见了临阁的服务人员,这人手上端着一个盘子,盘子上摆着一个玉白色的小锅,小锅内应是汤,还在咕噜咕噜地冒着热气,应是包间内客人点的汤。这人见到梁珩,立马恭敬地喊道:“老板好。”
等这人走了后,明樱抬眸望向梁珩:“老板?”
梁珩慢条斯理地说:“这家私菜馆在我名下。”
原是他名下的产业之一,怪不得他对临阁的路况如此熟悉。
两人拐到了临阁最里间的包厢内,推门而入,仍是一派古色古香的装修风格,中间摆着鎏金边镂空雕刻的圆桌,圆桌旁是四个靠背椅。明樱挨着梁珩坐下,梁珩抽过桌上的菜单打开,里面的菜式众多,足以满足任何一个食客挑剔的味蕾。
他们边说话边挑选菜品,间或接一个一触即离的吻。明樱想到梁珩戒斋的习俗,便问:“现在还在戒斋期吗?”她把握不准他戒斋的时间。
“不在。”
那就是可以吃肉了。
明樱放心地点了一个狮子头,这道菜式的狮子头捏得又圆又可爱,又淋上金黄的汁水,光是看图片就较诱人。等菜式上来的时候实物比图片更加好看,夹一个入口,细嚼慢咽,口齿留香,是不可多得的又好看又好吃。
明樱夹了个狮子头入梁珩的碗里,推销道:“这个好好吃,你吃吃看。”
说完她顿了下,想到梁珩就是这私家菜馆的老板,应是每道菜式都品尝过了,她如今给他推销无外乎多此一举。
但梁珩欣然应之,他拿起她夹入她碗中的狮子头咬了一口很配合地说道:“是好吃。”他接着又笑说道:“还没有人给我夹过菜。”
明樱听得有些震惊。以往她跟黄月莹吃饭的时候都会互相给对方夹菜,她慢慢也养成了习惯,觉得这是随性而为的事情。她第一次在四合院内吃饭时就想给梁珩夹菜了,但那时他正处于戒斋期,她把握不住他会不会在这期间有更多奇奇怪怪的习俗要遵守,也就没做那多余的事情。
倒不想这寻常之事梁珩之前没碰过?
她嗫嚅地问道:“你的家人?”
“我们吃饭都用公筷。”梁珩说。
更别提互相夹菜了。
明樱听得既震惊又有些了然。豪门世家的规矩都是在方方面面的,大到学业前途娶妻生子,小到用餐礼仪都会被一一规训,身处其中的人都会不约而同地遵循着这套规训,成为豪门里合格的示人模样。
明樱想,她应是与他家人吃不来的。她小心翼翼地问梁珩:“如果你不习惯别人夹菜,那我...”
她的话还没说完就被他打断了,梁珩说:“我很喜欢,继续。”
他这是在默许她的行为了。
明樱抿了抿唇笑起来,有了他这句话,她还真是放心大胆了起来,若觉得好吃的也顺道给他夹一筷子。
她吃饭的时候嘴里小幅度地咀嚼着,很斯文很可爱,梁珩看得有趣时手指会伸过来逗弄她的脸颊几下,像在逗弄一只正慵懒用餐的小猫咪一样。
这餐她吃得心满意足。明樱捧着杯子喝了一口茶水漱去口中的油腻,忽而感慨道:“如果能天天吃到这么好吃的菜式,该是每日都会好心情。”
梁珩看着她笑:“你好心情获得就这么简单?”
“你是没吃过我们的食堂。”明樱顿了下,找准了一个非常契合的词语,说:“真的很难吃。”
有些菜又咸又甜,食堂师傅们又酷爱弄些菜式发明,草莓炒肉,菠萝炖排骨等诸多见都没见过的菜式被端上餐盘里任学生挑选,对这些新式的菜品学生们都是有苦难言。
“我没读过舞大,其实不知道。”梁珩说。
但学生对食堂的饭菜应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感想。梁珩的大学是在国外读的,受限于小时候身体的原因,他虽是富家子弟,但大学前从未出过国,胃也是十足的中式胃。到大学后梁珩很长时间都难以适应国外的饮食习惯,后来他从学内搬了出来独居于校外,又雇佣了会做中式菜品的厨师,他的中式胃才得以安生。
所以明樱说学校的食堂饭菜难吃,他是可以感同身受的。
梁珩跟明樱说:“如果想天天吃到临阁的菜品还不简单。”
明樱:“怎么说?”
梁珩:“我把它转到你的名下。”
第四十一章
回程的时候临阁转接的手续已办好,速度快到明樱都有些没反应过来,她再一次体验到了这个男人的富有和慷慨。
他真的很舍得为女人花钱。
明樱仍记得刚才在包间内听到他要把临阁送给她时的震惊与无措。她那时跟他说:“我不是在跟你要什么。”
“我知道。”梁珩转了下腕间的手串,离了商业的环境,他早已把手表解了下来换上喜爱的菩提手串,这令他周身的气质偏向于柔和,像个不理世事脱离了世间低级趣味的得道高人,但刚才在梨园内发生的一切令人脸红心跳的事情让明樱时刻铭记着,这男人恶趣味起来让人毫无还手之力。
梁珩直视着明樱的眼睛,很认真地说:“是我要给你。”
他最会讲些他人爱听的话语,开解得人接受他的馈赠时毫无心里负担。
而他的眼神直视着你的时候,最是深情动人,仿佛要把人的魂都给勾去一样,明樱每每这种时候都会轻轻地转开眼,不敢沉溺于他的眼神之下。
明樱手指捏了捏衣袖,还是有些犹豫地说:“会不会...太过于贵重?”
她最开始和他在一起时只是想要他点钱,后来和他随着时间的相处,她的心态慢慢发生着变化,她竟然对他的赠予有些惴惴不安起来。
她怕他给得越多,他们的关系就结束得越快。
梁珩手肘压在桌面上,手心撑在下巴处,毫不在意地说:“不值钱的玩意儿,有什么贵重的?”
他说得风轻云淡,若她没亲自去过临阁,没见过他刚才托律师发过来的转接合同,她应是会信他话里的“不值钱的玩意儿”这句话的。这世间应也只有他能眼都不眨地把几千万的“玩意儿”随手赠人,就真的像在赠送一个小到不能再小的玩具一样。
富贵迷人眼,最是消人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