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曾经说过,不怕流氓本事大,就怕流氓有文化。
只有当一个流氓有了文化,才能成为流氓界的个中翘楚,才能在众多小混混中脱颖而出,并在社会上扮演起扛把子的角色。
我一直自诩自己是个热爱吟诗作对的文化流氓。
“莫狄娜,我觉得我喜欢你,就像你妈打你,不讲道理。”
“凯哥,我觉得我也喜欢你,就像泰迪日藏獒,无所畏惧。”
——楔子
——————————分割线————————
多数流氓只热衷于打架斗殴,吃喝嫖赌而且嫖完还不给钱,我对这种肤浅的不良风气表示极为唾弃。
身为一个斯文的知识分子,我堪称流氓界的一股清流。毕竟我的人生观点就是能bb绝不动手,不能bb还要bb。
距离我来到欧利蒂丝庄园已经两天了。
当时那个歪脖子的小鹿斑比离我只有几米远,我还一度觉得自己是在做梦。于是我展开了接下来一系列的花样作死,可直到我被所有监管者都捶死了一遍,我还是没有回到现实世界去。
我终于意识到自己穿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