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迹已经干涸,因此没有粘在怀信的手上。唐瑾瑶暮沉时分突然消失,回来时还带着一手血印子,换成谁都会失神片刻。
怀信更是无可避免的担心,眼见唐瑾瑶安然无恙后,才拿出帕子擦了擦唐瑾瑶的手,结果血印没有消失丁点,半晌之后,唐瑾瑶轻笑出声。
“别擦啦,来吃东西。”
然后她将另一只手扬了起来,只见一只肥硕的兔子被拎在她的手上,双眼紧闭,皮毛上还粘着点点血迹。
怀信看着这只兔子,心中安定下来,说:“你消失这么久,原来是去抓兔子了,还以为你出了什么意外,下次不要突然消失了。”
说罢,怀信伸手覆在唐瑾瑶的头上,睫毛翕动,手掌的温度渐渐传入唐瑾瑶的身体,在瑟瑟秋夜中温暖至极。
士兵都已休息,二人只有一只兔子,不便去营寨烤兔子,于是就只能就地生火,对于烤兔子这方面,唐瑾瑶一窍不通,于是她去打水洗手,回来的时候就看到怀信一袭白衣坐在火堆边,火上还架着兔子。
肉香四溢,诱人至极。
但在唐瑾瑶的眼中,却有比兔肉更值得铭记的东西。
怀信白衣在黑夜中格外亮眼,熠熠火光映的他面庞多了几分温度,连那眸子中都仿佛有灼灼火苗。唐瑾瑶踩着松软的土地,缓慢的走了过去。
眼前的场景是一幅极为漂亮的水墨画,不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高雅的内容,而是带着一些烟尘气,如果让唐瑾瑶来勾勒,她会将覆盖的黑夜改为白昼,再给他的身后添一座茅草屋。
唐瑾瑶的心中忽然有了悸动,被人叩响心弦。
坐在火堆前的怀信看了看兔肉,笑了笑:“回来的正好,可以吃了。”
唐瑾瑶慢慢走过去,终于融入画里,她伸过脖子闻了闻:“看不出来,你不是应该十指不沾阳春水吗?还挺贤惠。”
怀信自小山上长大,当然与从小深宫长大的唐瑾瑶有所不同,面对她刻意的玩笑话,倒是没有脸红,反而是将烤好的兔肉递了过去。
怀信挑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