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方蓝天白云的接壤,是金黄色的田野,土地里还留着上一季刚刚收割过后的冬小麦麦茬。
澳洲有着低至每平方千米仅有3.2人的人口密度,在内陆的大农场,这个数字还要更低,得天独厚的条件这给了这片土地最安详静谧的田园风光,机械的劳作模式也让人更容易丢开烦恼放空。
宁佳书闷头工作了几个小时,中午只停下来吃了顿午饭,草帽盖在脸上睡了会儿午觉,然后又带着保温杯鲜榨的橙汁上天。
这一次,直等到天快黑时,飞机才落地,滑进仓库门停下来。
太阳落山后天气便转冷了,山脚小别墅的烟囱在冒烟,大概是宁父做完饭,在给壁炉生火。
宁佳书忙完出了一头汗,她精疲力尽,胡乱用毛巾一擦,换乘交通工具,开着皮卡下山吃晚饭。
宁父从上一任农场主手里买来的别墅是正宗美式殖民风格建筑,白蓝相间,门窗对称,十分洋气。不过被宁父在门口一左一右挂了对家乡又大又红的灯笼后,画风便有些迥异起来。
太阳一落山,红灯笼就亮了。
勉强能照清小院子里的景物,别墅院子里停了一辆她从未见过的越野。
宁佳书没有多想,扯掉手套,开门下车。
她得抓紧时间,吃完晚饭洗了澡,还得开车到机场赶回国的飞机。
一边脱鞋进门,一边在玄关喊,“爸,你来朋友了?”
然后立刻,宁佳书闻见了厨房里传来的香味,她已经快半年没吃过一顿中二八经的上海菜,那甜里攥着咸香的肉味几乎在一瞬间窜入她的口鼻。
嗅觉是人类最强大的感官,味道也往往要比场景记忆来得更深刻,更久远,人们能忘记许多事,却往往忘不了熟悉的味道。
宁佳书的动作迟疑着发僵,鼻子瓮动,又嗅了两遍,愣在原地。
她知道,这不是宁父做的饭。
毕竟这香味,宁佳书像熟悉宁母的手艺一样熟悉它。
她在厨房边上瞧了无数次,甚至知道这道菜应该在什么时候放糖,什么时机下醋。
是她的错觉吗?
她扶着门框的手在轻颤,不敢转身,害怕希望落空。
“伯父早上给我打电话,他说你很想我,我就过来了。”
不是假象,不是幻想,霍钦的声音是真真切切在身后响起,低沉温润,和梦境里一模一样。
几乎在他话音落下的一瞬间,宁佳书便落泪了。
她能听见脚步在朝自己走近。
来不及切换哽咽的嗓音赶紧大喊,“你别过来,我浑身都是汗,没换衣服也没洗澡。”
拥抱从身后如期而至,在腰上收紧。
“无所谓,我也好不到哪儿去。”
伴随着一声喟叹,似是满足又似怀缅。
霍钦早上接到电话,托同事买了最快飞往昆士兰的机票。
上海没有直达航班,只能在墨尔本转机,到了布里斯班又换乘火车,火车换大巴到镇上,最后花光身上所有的现金,才租到一辆加满油的越野开过来。这一天复杂曲折的旅程也算得上人在囧途了。
幸而他最终还能赶在太阳落山前抵达这里。
第101章
太阳从山峦那边彻底落下, 橙黄色的云朵和天空彻底黯淡,拉起夜幕。
吃完饭,佳书裹上羽绒外套,和霍钦并肩在院子的台阶上坐下来。
南半球有种微小的生物叫蓝光萤火虫, 白天瞧不见, 只有夜幕降临, 才能从泛出的微光里寻到它们的踪迹。
置身这样的院子里,往往叫人生出种在银河系漫游的错觉。
“今年上海开春的时候, 灰灰飞走了。”
分别大半年, 霍钦原本有很多话想说,谁知起头只想到这件事情来。
“它学会飞了吗?”
“也许吧,有天我买菜回家,发现窝里只剩几根羽毛了。”
“我妈白给它织那么多毛衣了。”宁佳书感慨。
“它不属于阳台, 天空才是它的家。”霍钦说到这儿, 偏头看向她, “佳书,你怎么从来不告诉我你对禽类毛发过敏?”
宁佳书心里咯噔一下提起来,“这是谁跟你说的呀……”
“何西告诉我的。”
“我就知道, ”宁佳书磨了磨槽牙, 小声嘟囔, “这个嘴上没门的家伙……”
“她还告诉我,上高中的时候,你们就认识我了。”
宁佳书脸涨得通红,伪装多年的暗恋突然曝光,像是衣服被剥了个精光的羞耻感,从头到脚将人包裹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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