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时分。
隆福寺及其周边开始热闹起来,这隆福寺虽然不是太大,但历史悠久,在方圆几十里来说,也算的上是香火鼎盛之所。
因此有很多的善男信女不辞辛苦的赶来进香,这也养活了隆福寺僧众及其周边的农户。
有脑子灵活的,便开始售卖草香贡品等,还有跑江湖算命的,卖神药的,打把式卖艺的。
这些人的存在让隆福寺附近形成了一个小庙会,到了中午时分更是有各种小吃摊依次排开,显得热闹非凡。
沈毅对这些并不是很感兴趣,因为这样的小庙会在扬州城简直太多了,看的都审美疲劳了。
可余鱼却很喜欢,她平日一直在船上待着,很少在岸上过夜,更遑论去逛庙会了。
因此现在的余鱼眼睛简直不够使了,看什么都感兴趣,沈毅也不好说旁的,只好在后面跟着。
“你看我戴这个好看吗?”余鱼头上别着一根木簪,转身笑问道。
沈毅点了点头,“很漂亮。”
他说的是实话,确实很漂亮。余鱼这个姑娘本身就是典型的江南女子气质,一头乌黑的秀发搭配上一柄造型古朴的木簪,给人的感觉就是清丽绝俗。
余鱼很欢喜,摆摊的小商贩见此也趁机笑道:“小娘子天生丽质,和这位小相公站在一起,真是郎才女貌珠联璧合的一对呢!”
这话说的余鱼脸腾就红了,沈毅也有些尴尬,赶紧掏出散碎银子给结了账。
余鱼十分珍重的将木簪捧在手中,“公子,怎好让你破费……”
沈毅呵呵一笑,“也不是多值钱的东西,而且跟我在一起,怎么也不能让女人花钱。”
沈毅的话似乎有些大男子主义,可他就是这个习惯。
余鱼有些感动,她却不那么认为,她总觉得沈毅这样对自己,肯定是对自己也有情意。
一念至此,余鱼心底泛起无限的甜蜜,就连看沈毅的眼神都是那么的温情脉脉。
两个人逛完了庙会,便回去准备吃饭,今日午时的斋饭要比昨晚更加丰盛,而且味道极好,甚至还有各种素鸡素鸭。
这素鸡素鸭外表看去是鸡鸭模样,但吃起来就发现原来是素的,虽然是素的,可味道依然极好,于老三和乔乐简直就跟饿死鬼投胎一样,吃的肠满肚圆不亦乐乎。
沈毅也吃了一碗,就连醉儿这样往日跟小猫一样吃东西的女孩子,也吃了多半碗。
“真好吃啊,为什么昨晚的斋饭那么难吃,今天就这样丰盛了呢?”醉儿感叹了一句。
沈毅一笑,他当然知道为什么今天的斋饭丰盛,钱有时候是真能通神的。
不过这话也提醒了沈毅,他让醉儿找来了个食盒,挑了一些素斋放进去,然后亲自提着去了后院。
那少年住的位置很偏僻,沈毅推测这里以前应该是隆福寺的柴房。
等到了门前,正好这位姓甄的少年也在吃饭,桌上只有一盘盐水煮豆,还有就是一碗豆饭,十分的粗陋。
沈毅在门外咳嗽了一声,少年却连头也没抬,“进来吧,早就听到你的脚步声了!”
沈毅一笑,矮了矮身子进了屋子,将食盒摆在桌上后,少年看了看沈毅。
“怎么?这些死秃驴居然让你们吃这个?”
“这个怎么了?”沈毅将素斋摆好,香气便扑面而来,让这个四面透风的小屋有了些温馨。
“你难道不知道隆福寺的素斋?”少年反问道。
“为什么要知道那个?难道很出名吗?”
少年摇了摇头,“法空那厮要是知道他的一片苦心都白费了,不知道得有多心疼。”
“很珍贵吗这些素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