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大势,这就是大势。
大部分人都投降时,你哪怕有反击之心,也只能逃窜,投降。
往日的勇气早就被冰凉的雨水所浇灭,只能瑟瑟发抖。
到了下半夜,天微微亮时,数万宋军早就没了抵抗,大部分都投降,少部分窜逃而去(没夜盲),刘光义光荣被俘虏。
血液与雨水浸染了整片大地,死伤数以千计,尸骸也被集中,大部分被俘的宋军,在雨中瑟瑟发抖了一夜。
事实上,在见到敌军营地内的点点火光时,高彦俦就带领下近三千蜀军,冒雨进行支援,指挥,然后与潘崇彻一起,对宋军进行分割袭击俘虏。
若不是潘崇彻进行指挥,这些八旗兵绝对弑杀不止,没几个能投降的,毕竟对于他们而言。
“结束了!”潘崇彻身披铠甲,这一夜他并没有亲自上阵,而且遥控指挥,甚至毛发干燥,不沾有一滴雨水。
八旗兵们浑身湿透,血水沾染了衣物,对于潘崇彻,一个个低头服膺,不敢直视。
那山则如同随从一般,亲近地跟从着:“将军,咱们这一夜,已经彻底了将宋军击溃了,逃走的顶多几千人,连刘光义也被俘了,对了,还有上千头马呢!”
“你要马作甚?”潘崇彻笑着问道,语气很平淡:“八旗在山地才是无往不利,若是上马,能打得过谁?又有多少人会骑?”
潘崇彻的目光有些刺人,那山憨笑道:“也对,咱们不会骑马,只是昨晚见识到了骑兵的威力,心头痒痒!”
“对付这几百骑兵,可是折损了一千多兄弟呢!”
望着其一脸渴望的目光,潘崇彻心思翻转,八旗兵一夜之间傻溃了宋军,对于汉军的畏惧减退了不少,但却又见识了骑兵的厉害,马匹自然不能与他们。
太阿倒持,危害不浅。
“普通的旗兵自然不许,但你可是正蓝旗主,怎可一般?去,自佐领以上,每人挑选一匹当作坐骑!”
潘崇彻豪爽地一笑,拍了拍那山的肩膀,温声笑道:“这四旗中,就属你正蓝旗功勋最大,此战后,我会禀明陛下,封尔等为爵。”
“真的?”那山惊喜道,这些时日以来,赏田赏奴,已经有了上万亩,几十户,现在他最渴望的,就是与潘伯爷一样,成为威风凛凛的爵爷,穿汉衣,识汉字。
“当然,以你的功勋,起码也是个男爵,子爵也能有的,佐领们(五百户长)骁勇、骁骑校尉,男爵也可望。”
“毕竟,宋军的人头,远远比蛮人们值钱。”
望着自顾自憨笑的那山,潘崇彻眼睛一眯,心中想到:“屠杀过宋军的蛮人,定然会对汉人失去敬畏之心,经历了数年的征战,可以解散这四旗蛮寮了,得拖欠安置!”
其他三旗的旗主,也得知了这些消息,欢快地跑过来,跪在地上行礼,欢呼声不绝于耳。
对于他们而言,成为真正的贵族、汉人,也算是他们的愿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