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沈小雅蹲下身子,一边给苏菲玛索打开消夜,一边摸着苏菲玛索的毛。

刚才沈小雅没告诉顾琦琦,其实在她心里,她的新室友是那个叫苏菲玛索的金毛狗,至于秦书烨,那是她下一个要杀的目标,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更准确地说在她心里,秦书烨连一只狗都不如。

看着苏菲玛索津津有味地吃着,沈小雅喃喃自语起来,“苏菲玛索,你怎么会叫这样一个名字呢?不行我得给你改名,不过叫什么好呢?”

“苏菲?”沈小雅忽然喊出了一个名字,更准确地说是某姨妈巾的牌子。

此时她脑海里忍不住幻想这样的一个画面,秦书烨领着苏菲出去溜达,路上恰好遇见一个美女,美女喜欢跟苏菲玩,于是就问秦书烨他养的这条狗叫什么名字?

秦书烨回,“苏菲,就是某牌子的卫生巾的名字。”

美女一听立刻骂秦书烨流,氓,然后掉头就走。

脑补完秦书烨被当成流氓的画面之后,沈小雅立马龇牙咧嘴地笑了。

刚笑了一会,一个清冷低沉的声音忽然传入她的耳朵里,“苏菲你个头。”

沈小雅下意识地抬起头,只见秦书烨正穿着一身灰色的居家服套装,双手插在口袋里,微微皱起眉,深邃的眸子满是鄙夷地盯着她。

“那个我觉得苏菲玛索这个名字不太适合这只金毛狗,我建议我们给它重新取一个名字。”沈小雅冲秦书烨讪讪地笑了笑,伸手挠挠头发,指着苏菲玛索说。

“这是我养的狗,我爱取什么名字跟你有半毛钱的关系吗?哪怕我叫它沈小雅也跟你没关系,不过我觉得我的狗叫沈小雅是对我的狗的一种侮辱。”秦书烨冷冷地讽刺一句,一脸的轻蔑。

话音还未落,沈小雅完全能听得出来,在秦书烨心中她连一只狗都不如。

“你——”沈小雅一边努力做着深呼吸,一边重重地咬着牙齿,然后上下磨动着牙齿,发出“咯咯”的响声,双眼怒视着秦书烨。

但是转念一想,秦书烨是她下一个动手的目标,而且还不止杀一次,她只好忍气吞声,努力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来,心里恨不得秦书烨这货立刻在她面前猝死,不过猝死之前得在她买走了一千块钱的意外险。

秦书烨察觉到沈小雅刻意怒火没跟他顶嘴,他忽然诧异地问,“你怎么不骂我呢?你不是很喜欢骂人吗?就像泼妇骂街一样。”

“你真……特别。”沈小雅没好气地回一句,其实她是想说真犯贱,竟然有人喜欢被骂,不骂他,对方还不习惯,这个人真是犯贱到家了。

还有这人竟然骂她是泼妇,放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等她杀了秦书烨之后,一定会让这个中文系的败类彻底明白孔夫子说过的一句话,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不然就对不起她沈小雅在网文界用的笔名——我是大姐大。

秦书烨抬手看了一下手表,没有看沈小雅,而是对低着头的苏菲玛索说,“苏菲玛索,走,我们回屋去,少跟泼妇纠缠。”

一说完,秦书烨直接转身径直地朝他房间走去,而苏菲玛索很听话立马选择放弃美食跟在自家主人的身后,至于沈小雅打包回来的美食已经被它吃得差不多了,所以在它路过沈小雅身旁时,非常友好地冲沈小雅摇摇尾巴,表示感谢。

“砰”一声关门,沈小雅捏成拳头的双手才慢慢松开,如果刚才眼神中的怒火能喷射出去,她保证秦书烨已经被他的怒火燃烧殆尽了,不知轮回了多少次,但是为了那四张意外卡折她必须得忍。

简单地洗漱之后,沈小雅开始了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倾听她男神的节目。

☆、第四章

晚上九点三十七分,秦朗电台准时更新之后,沈小雅几乎是同一时刻塞上耳机,按下了播放键,很快一阵清朗而温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从手机里传来。

“大家晚上好,我是秦朗,今天你们过得还好吗?”

“有时候秦朗会去想一个问题,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对于生活我们充满了太多的未知,有些事发生在别人身上,我们就只是当做故事听听罢了。可是如果有一天,一些事就发生在我们的的身边,那就会变成事故。而故事和事故区别,只不过是参照物不同罢了。”

“忽然想起一部电视剧里说过的一句话,拥有是失去的开始。”

“拥有青春时,其实已经开始失去青春了。比如我这个八零后,曾经以为我还年轻,可现在呢?已经过了晚婚晚育的年纪了,被家人催促结婚,常常不是在相亲的路上,就是在去相亲的路上。”

“拥有爱时,其实也失去了爱。前几天我下班开车路过熟悉的街道,有一个背影似曾相识,即便我知道根本不是那个人,但是心底深处还是泛起了涟漪,眼眶还是湿润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还是被触及到了。”

声音那端的秦朗忽然停顿了一下,过来一会,又开口说,声音似乎哽咽了,“拥有平安时,其实也失去了平安,他是我带的第一届学生,记忆中是一个明媚开朗的大男孩,可是……意外得了癌症,我所能做的除了多捐一些治疗费用,已经没有其他可以帮助他的。”

“生命很脆弱,真的很脆弱,我去看他的时候,他连呼吸都困难还硬撑着笑脸欢迎我过去看他,说实话当时我心里特别……特别难受……”

声音那端的秦朗声音抽泣声更重了,过了很久,才传来秦朗的声音,低沉中夹杂着几丝沙哑,似乎刚刚哭过,“今天的话题太过于沉重,余下的时间还是照理送给大家秦朗自己录制的一首歌,这首歌每一年秦朗都会唱给自己的学生,今天秦朗也把这首歌送给声音那端的你们,愿你们都能平平安安的。听完歌曲之后早点睡吧,晚安,祝声音那端的你有个好梦!”

“别管以后将如何结束,至少我们曾经相聚过,不必费心地彼此约束,更不需要言语的承诺,只要我们曾经拥有过,对你我来讲已经足够……人的一生有许多回忆,只愿你的追忆有个我。”

沈小雅听着秦朗所唱得《萍聚》,再想起刚刚秦朗说的那些话,心里更加不是滋味,眼泪在眼眶直打转。

她是卖意外险的,并不是每一个买了意外险的人就不会发生意外,记得有一次有一个开出租车的师傅在她手里买了一份,结果不出半个月出租车师傅就出车祸离开了。

沈小雅在帮那个师傅办理相应的赔偿手续的时候,隐隐感觉那个师傅没死,依旧笑呵呵地对她说,小姑娘明年我还买你的意外险。

听完秦朗的节目之后,沈小雅照理登微博,帮秦朗转发他今天的节目。

作为秦朗的第一批忠实的听众,又是头号粉丝,沈小雅因为秦朗微博粉丝竟然有一万,虽然只有秦朗的百分之一,可她却有一个别人没有的待遇,那就是可以私信给秦朗。

私信本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是私信却是她和秦朗之间五年来沟通的桥段。

不同于平时转发微博,今天沈小雅还特意加上了自己的一个拥抱。

打开私信窗口之后,沈小雅一股脑地输入了一大推安慰人的话,结果还没发送出去的时候,秦朗竟然主动发来了消息。

内容很简单只有两个字:【谢谢】

即便只是简单的两个字,也足够沈小雅欣喜雀跃许久。

平复好激动的心情之后,沈小雅把之前输入的一大推屁话都一次性撤回,而是组织了一下语言,调戏秦朗,【嘘——我知道你很感动,感动得话今晚就跟我梦里约会吧。】

其实“调戏”是沈小雅和秦朗相处的一种模式,她喜欢秦朗没错,可是她喜欢的更多的是秦朗的声音,而不是现实生活的人。

原因嘛?沈小雅不知道秦朗长什么样子?搞不好声音那端是一个满脸麻子或者胡子拉渣的粗狂大汉,她可不要喜欢。再者在她心底深处已经有了一束白月光,是任何人都取代不了的。

【约会?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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