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芮平时是一个工作、约会守时的人,有次去一新城市,朋友介绍了一位报社的大腕,帮助林芮配合公司新品的推出,策划一次当地的媒体宣传活动。约好早八点半在报社见面,林芮看了看手上的表,算好时间,对着镜子审视了一遍自己的装束,整整齐齐,没什么不妥,就出门了。正是上班的时间,车流滚滚,一位骑车人的车把,刮到林芮,当时就把林芮穿的皮风衣,撕开了一条大口子,不顾那个人连连的道歉,林芮一边心疼这么贵的皮衣,好几千元,才第一次穿,就成了破衣服。一边更着急的是,这是林芮最上镜的衣服,现在怎么去见人?回去换?就势必要迟到。在衣服光鲜与守时重诺之间林芮犹豫了。不说衣裳光鲜简直就是女人的本性所在,只说对人的尊重,不美丽也就罢了,怎么也不能做丐帮状吧。可是如果第一次约会就迟到,人家大腕接下来的工作安排,是不是全都会打乱,这岂非是更大的不尊重?何去何从踌躇间,林芮低头看了一眼瑞士手表,已经快到约定的时间了,一股急劲儿上来,管它呢,说什么也不能迟到。林芮一溜小跑爬上楼,大腕端详着林芮大冬天的一脸热汗,还有那个黑皮衣上翻出来的白口子,什么也没说,只是把已经写好的宣传计划又加上两条,在当地主要报纸上上两篇软新闻。这根本就是林芮梦想却又无法开口要求的效果。
林芮一直相信瑞士手表指定的时间,当然那次如果她回去换件衣服,跟大腕解释一下迟到原因照说这个理倒也站得住脚。但是大腕后来聊起主动加活的原因时,这样解释了林芮准时披着破袄出场的震撼:“正所谓一沙一世界,看你满脸的热汗,和那个白花花的口子,已经不需要再做任何的表白,我就已经了解到了你的人品,相信你公司产品差不了,我就愿意跟高素质的人合作。舒服!”,大腕的话,林芮一直都记在了心里,从那以后,她更依赖于手上的这块表。
只要自己不是特别地忙,在约会共进午晚餐的时候,林芮会早到半个小时左右。夏天消消汗,补补妆,做天生冰肌玉骨状。冬天,暖暖手,脱下面包似外套,登时提起神儿来了。顺便打听一下洗手间的位置,以便于给客人指个路什么的。了解一下餐厅的口味,拿手菜什么的,做到心中有数。事先安排好座位,跟服务小姐交代好应该注意的事情,沏上一壶好茶,好整以暇,优哉游哉,做到了这样,攻目标客户,哪能攻不下来呢?
不要小看约会提前的半个小时,常常为林芮赢得了从容的时间,还有更多的机会。每天半个小时,一年就是(0分钟x65天=10950分钟),十年会挤出十分可观的工作时间,自然比别人干的更好更快更多,自然挣得比别人更多更快,这是林芮之所要买瑞士手表的理由,她需自己象瑞士手表那般准时高效,只是现在,林芮盯着手表指针指向的时间,心里没有来及地疼痛了一下,林芮也不知道这种疼痛缘于什么,为夏阳担心?还是朱棣这个真男人真的在往自己内心最深处浸透呢?
手表在夜幕里闪闪发光,林芮没有开灯,她就那样盯着这些一串串的小珍珠,任大脑里翻飞着这样那样的设想和猜想,她想努力地抓住其中一点,可除了手表中珍珠的闪亮,她看不到任何的东西。
门被打开了,随着灯按亮的瞬间,夏阳扶着朱棣回来了,林芮见朱棣这个样子,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你们干什么去了?”林芮严肃地问夏阳。(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