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场上,武作家可以如鱼得水,不管搞定哪家商场,武作家作为乙方的角色总能够让他有得胜而归的感觉,就算是和商场谈广告费,他也能够找到胜利的感觉。广告费是商场的一个主要投入项目,甲方投入广告,树立商场的美誉度,招徕顾客,而乙方投入大量货物,使得顾客满载而归。双方目的一致,为顾客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和物美价廉的商品,双方依据投入比例来分享收益。但是很多时候,商场——甲方是把这部分广告费用,转嫁到供应商——乙方头上的。乙方没有办法改变这个做法,因为一个城市中的大型商场一般就那么几家,人气聚集泛几十年了,但武作家往往能够争取到一个最低的比例,让他有胜者归来的感觉。
管理费也是甲方的收费之一,照说在你商场卖货,管理是你当然的本质工作。但在现实中,这笔费用也通常转嫁给乙方。更有甚者,有些商场还要收取运营费,不知这个运营指什么,运作你自己的商场岂非你的本分?乙方占用甲方的地盘(具体为多少平米)是实,但是不是已经支付了扣率所定的利益?你开商场,开电梯,是不是乙方来做生意的前提呢。但现实往往很无奈。惟需要全力的争取和维护乙方利益。更过分的还有照明要收电费,否则你商场不开灯?导购吃饭要在商场里的餐厅,预先在厂家货款里扣除,似乎是要保障导购的吃饭权益。买办公用品要在本商场刷卡置办,甲方绝不让哪怕一分钱的利润外流。
而导购员的工服,质量自然是差的,但价格绝对可以篦美任何品牌服装。武作家曾经历过一个导购的全套工服要800元,更绝经历是某大商场赞助了一座以商场名字命名的希望小学。本来这是功德无量的好事,乙方尽皆钦佩甲方的善举。但几天后商场宣布收取每个供应商00元赞助费,透过甲方的厚厚的脂粉——美誉,看得见乙方的泪痕——合理利益被侵占。商场经理对有微辞的乙方更有明言:难道你公司赚了钱不应该回馈社会吗?一顶大帽子半年喘不上气,只能叹服甲方的觉悟怎么就那么高呢?人情送的怎么就那么顺呢?但不知为什么甲方的公司却从来不真实的拿自己的钱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