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打扫这个大宅子,整理花圃,给少爷做饭,洗衣就要花很多的时间了。”
我还记得那时我被喊到厨房,妈妈一边洗着餐具一边提点着我:“我忙的时候,你应该督促他学习,作业做完了就让他多读些名著。不要老是陪着他闹,没大没小的成何体统。”
我知道,妈妈想让我记住我的身份,也记着这家人对我们的恩情。
但我觉得大包平除了傻了点之外挺好的,也没有富裕人家大少爷常有的骄矜。至于傻,我觉得这个并不是让他读几本名著就能改变的。
我忍着笑看他在母亲面前皱着眉头读着我估计他连人物关系都记不住的《百年孤独》,然后在夜里我们各自在自家的床上睡下时偷偷给他发消息:兄弟,游戏来不?
马上他就回复:来。
我们两个插着耳机连麦熬夜打着游戏。由于母亲睡着了我这边不敢出声,他一个人在家倒是能开心地大喊,嘿,我又干掉了一个。
这个傻逼又扛着冲//锋枪往前跑了。
我藏在高处端着狙//击枪,瞄准他身后一个正准备偷袭他的丧尸嘭地一枪爆了头。
我扛着枪跑动换地方时还能听到他夸我狙得真准。
切,聪明的人不管做什么都很成功的好吗。
这样放纵的后果就是早上被母亲叫起床要送我们上学时两个人都顶着黑眼圈打着呵欠,然而我的母亲只怀疑是她昨天给小少爷铺的床不够软。
困成这样的我理所当然地在课上睡着了——反正听不听课对我没差别。
被语文老师叫起来朗读课文,那个什么大堰河时,我是懵逼的,张口就来。
“大包平,我的保姆。”
全班哄笑时我清醒过来。靠,明明我是他的保姆好不好。
然后我就听见了他无比洪亮的声音。
“谁叫我?!”
我转头一看,他睡眼惺忪一脸茫然,一副刚睡醒的模样。
这个傻逼。
高中时期的大包平成了很受人追捧的对象,具体来说,是女人。
坦率真诚的性格大概是他的加分点,虽然在我看来就是很普通的直男。
在我接到第一份代写情书的委托时我才意识到他这种傻逼独有的人格魅力开始吸引起小女生来了,啊,高中,也到了这个年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