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季秦还为方一诺在学校里找了一个图书馆的活。同样是勤工俭学,在图书馆工作算是里面最轻松的活了。宿舍住了一个月,季秦就把方一诺拐到了自己在校外的住所,两个人几乎是又回到了高中时候的同进同出。
若是别人为方一诺这样自作主张的安排,方一诺即使知道是好意,怕也难以全盘接受,但在季秦这儿,方一诺除了感动,还有一点自己都说不明白的满足。好像被季秦关心和在乎就能让他开心很久,能让他不在乎很多事情。
不知道什么时候,方一诺总能在一群人中最先看到季秦,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那么看着季秦,方一诺也会感到开心满足。
这样的状态让不傻的方一诺感到了一丝不对劲,但又说不上来那儿不对,可他却想放任自己这样。因为这样的他是高兴的,是快乐的,这样的感觉是从来没有过的。
季秦和方一诺真的很能谈得来,两人住在一起,方一诺负责做饭,季秦负责家务,把住所弄得干干净净,温温馨馨,住得季秦都没了回家的念头。
有时候,为了吃到方一诺做的饭,季秦能推到约好了的聚会;更多的时候,他是边带着方一诺熟悉大学环境,边带着方一诺熟悉自己的生活圈子。两人什么都没有说,但却能让旁人有种搀和不进去的默契。
季秦会记得晚归时给方一诺带份甜点,方一诺也总会冲杯牛奶放在季秦的床头柜前。这样的相处,总给方一诺一种错觉,他和季秦住的地方是他的一个家,温暖的让他不想做任何变动。
因为有季秦的带动,方一诺的大学生活比高中精彩丰富的多了。庄楠也考在了这所学校,只不是是新闻系的。庄楠算是方一诺为数不多的初中还联系的同学,又在一个大学,来往就多了起来。
相比于高中那样起的比鸡早睡得比狗晚的日子,大学的时光简直就好像在天堂般悠闲。每天平均下来只有六节课,几乎早晚都可以抽出时间。方一诺还是那个喜欢挣钱的方一诺,到了大学,他也不可能坐吃山空。
他现在有了一个新目标,希望能在大学工作两年后买上一套房子,有个真正的自己的家。再也不用担心,哪天会被赶出门外,再也不用担心,每天回去会看人脸色,再也不用担心,有一天会被告知已没居住的资格。
他想要一个真正的家,这个家由他做主,归他所有,是属有他的专属地盘。
不过,即使他每年拿奖学金,可买一套房子的数目仍然让他有些望成莫及。即使,当时的房价放到以后来说简直是白菜价,他也没有那么的票子去买。
而正当方一诺准备去做兼职的时候,庄楠找上他来,说是发现学校太大,宿舍和食堂又离的太远,有许多学生早上起不来,中午上完课回宿舍又懒得跑,要是他们在外面批发饭食上宿舍里去卖,一定能赚钱。
学校的食堂价钱确实有些小贵,庄楠观察了很久才得了这么个能赚钱的道道,立马就找上了方一诺。在方一诺面前,庄楠总是不自觉的矮上半截,但有好事却又不由自主的会想着他。
两人一商量就决定去做了,毕竟,这买卖成本小,在方一诺可承受范围之内,比打工又挣得多。离他们大学最近的一条街要骑自行车骑二十几分钟,两人在这条街上晃荡了一个星期,最终确定了一家小吃店,主要就是炒饭。味道算不错,用料也实在,老板看着也是老实人。
他们一开始也不敢拿多,头一次拿了五十盒子炒饭,进价一块八,送到宿舍去三块钱一份。这个价比食堂的炒饭价还稍稍便宜些,而且炒饭里都加了鸡蛋,看上去就让人觉得实惠。
头一次敲门推销,庄楠还好些,他学的就是新闻专业,平时是哪儿热闹去哪儿,推销炒饭虽然是第一次,但是他一点不怯场,头一次就卖出了三份炒饭。
倒是方一诺平时是个闷声不吭的,这上赶着让人买东西,还是有些放不开。不过,他和庄楠合伙已经是占了庄楠的便宜,再不能把事情一股脑的都推给庄楠。
大学里的学生一般比较好说话,特别是男孩,方一诺跑了几个宿舍下来,嘴巴也练了出来。两人没半个小时就把炒饭卖光了,一人分了三十块钱,乐呵了半天。准备明天多进些,卖个好价钱。
第二天,两人一人带了一百份,也卖光了,不过,花了一个多小时。接下来除了星期天,他们中午都用来卖饭了。这么下来,两人一个月能挣到两千五六,都快赶得上一个人小半年的工资了。
不过,天渐渐的冷了,炒饭时间久了就冷了,卖的也就一般般。方一诺和庄楠又把脑经动到了手套围巾钥匙扣这些小玩意上,找了好几个人,才找对了批发的地方,进了货来卖。
这些东西成本价不高,但却十分的畅销,特别是毛线,大学里的女孩子们一到冬天就会买些回去给男朋友给家里人织围巾手套,甚至是毛衣。方一诺和庄楠不仅把生意做在本校,还批发给其他大学的学生去卖,赚中间的差价。
两人忙的昏天暗地,一个学期就挣到了一万多,把庄楠兴奋的不得了。要不是快放寒假了,庄楠恨不得就留在学校里继续挣钱了。
第一次挣这么多钱,庄楠拉着方一诺去了市里的大商场给家里的父母姐姐亲戚买了不少的礼物。方一诺在旁边参考,心中却有着淡淡想羡慕,羡慕庄楠有这么多人可以分享他的喜怒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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