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得不说,这个男人长得不错,温润和善的双眸,看起来斯斯文文,上身的衣服被刮破,隐约能看见结实的肌理。
男人趴在地上脸涨得通红,不知是急的还是气的。
见男人爬不起来,方朗只得问道:“你是在这歇着,还是让我给你找大夫去?”
男人看着他,沉默一会儿道:“歇,歇一会儿就行。”
方朗看着男人小腿上的那道伤口,可不是歇一歇就能好的,他问道:“你确定?”
男人红着脸看着方朗,有些慌乱的点点头,眼神闪烁,“对,歇、歇歇就行。”
方朗不再管他,继续啃着又酸又涩的野果子。
男人也不再说话,努力将自己的存在降低到最小,可能是失血过多,他渐渐的有些脸色发白。
方朗啃了几个野果子,最后劝道:“你腿上的伤口需要包扎,不是歇一歇就能止血的,我劝你如果想要命就赶紧去找医馆。”
男人张了张嘴,又闭上,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小声道:“你,你叫什么名字?”
“方朗。”
“哦,我,我叫白景清,白色的白,风景的景,清晰的清。”
方朗瞥了白景清一眼,又瞥了一眼他的腿,这人是命都不要了还在这里跟他练习你好再见的对话吗?
白景清吃力的爬起来,拖着一条受伤的腿,扶着树一瘸一拐的走了几步,又迟疑的回头道:“再见……”
方朗简直服了这人,受了伤竟然还这么守礼,谁要是敢在他受伤的时候浪费他的时间,他一句脏话那都是爱护对方,这种情况他一般都是直接赏对方一枪子儿。
方朗以为,这是他与白景清第一次相遇,也是最后一次,却没想到,在第二天同样的时间,在同样的地方,又遇见了白景清。
第2章
见到对方,他下意识的先看了一下对方的腿,上面缠着白布,已经包扎好了,却又看见白布上透出点点殷红,伤口崩开了?
今天白景清换了一身白衣,虽然旧但是没有补丁,布鞋也没有破损,头发比昨日要规整很多,还扎着一条红绳,看得出来是精心收拾过的。
他刚采了野果子回来,一回来就见这人站在昨天的那棵树下发呆。
当看到方朗时,白景清眼睛一亮,抿了抿脣道:“我,我今天上山迷路了,就走到这里来了。”
方朗一顿,多大的地方还能迷路?这不过是杏花村的后山而已。
这要是再看不出对方的意思,方朗的观察力就可以回炉重造了。
“你是哥儿?”方朗问道。
白景清误会了方朗的意思,慌忙道:“我知道哥儿和男子该避嫌,失、失礼,我这就走。”
说完,他急急忙忙的回身,一瘸一拐的走了。
方朗看着白景清的腿脚,他昨天以为对方是受伤了所以走路才会瘸,现在以他的经验看来,对方这瘸了的腿脚和伤口没什么关系,恐怕是天生或者后天所致的瘸。
“等一下。”方朗叫住白景清,问道:“我想知道怎么区分哥儿和男子?”
白景清一愣,然后脸有些红,他解开自己的衣服,道:“哥儿锁骨上天生带有不同形状的印纹。”
方朗以良好的视力看到了白景清锁骨上,有个类似荷花的纹身。
白景清有些忐忑,他可以说发型,也可以说衣着,更可以直接说出更明显的哥儿特征,他这样放荡的扯开衣服,也只是想更多的展示一下自己。
“除此之外呢?”
白景清低着头羞愧的整理好衣服,低声道:“发型,哥儿用发带,可以披散也可以半束,男子用发冠,全束。”
“衣服,哥儿可以穿纱,色彩以艳丽为主,款式比较宽松,会有水袖,如果穿其它料子,也是宽松为主,还会有袍袖,男子穿布或绸缎,以贴身为主,衣袖严整。”
“有没有一眼就能区分肯定的特征?”方朗问道。
白景清说的这些并不严谨,若有人故意装扮,他不扯开对方领口就完全区分不开。
白景清犹豫道:“一眼就能区分的……”他有些难以启齿道:“那,那就只能是脱了衣服之后了……”
“哦?”方朗有心想要逗逗白景清,他很好奇,对方一个哥儿,连这话都说出来了,他很想知道对方可以说到什么程度。
白景清看着他张了张嘴,又闭上,急的鼻尖都出汗了。
“说啊。”方朗催促道。
最后,白景清一狠心,道:“抱歉,我得离开了。”
方朗没再叫住他,白景清心里冰凉的离开,恐怕那人会觉得他很放荡吧,本来想要给对方一个好的印象,没想到全都毁了。
方朗以为这个斯文的哥儿已经知难而退了,却没想到,过了一天又在同样的地方遇见了。
白景清坐在树下,抱着一本册子,脸红红的。
“又是你?”方朗笑了。
白景清惊的嗖一下站起来,看了方朗几秒,而后把手里的册子往方朗怀里一推,转身就跑了。
本来就瘸的腿脚,一跑起来更是磕磕绊绊狼狈至极。
方朗打开册子,看着册子上的春宫图,再看了远处离去的白景清,一颗冰冷的心突然被烫了一下。
将打回来的两只野鸡收拾干净,架火烤上,抹上从镇上买的调料,味道很是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