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头的灯正好落入,陆哲一偏头,就能清清楚楚地看清里面的鄙夷。
他也不恼,自顾自地提了个建议:“刚才看到粉丝写的几个小故事,你要不先听听看?”
可怜沈乔还不知道同人文是个什么东西,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入了陆哲挖好的坑里。
温和的声线莫名有让人安静下来聆听的力量,沈乔还没想好要怎么拒绝,就已经沦陷在他的声音里:
“森林里新出生了一头小公狼,很可惜,他出生的时候母狼已经饿了三天,奄奄一息,连留下的食物都被鬣狗抢走,只能怜爱地舔了舔它的皮毛,就丧失了气息。”
“小狼眼睛还没捡开,迷糊糊察觉到危险,可惜它没有力气动弹,也躲不开猎食者的戏弄,被最近流浪到丛林的一只大狗捡走,叼着脖子弄回了窝里。”
“大狗随意地舔了舔小狼崽的皮毛,嗅了嗅,记住了它的味道,离开了一会儿,再回来的时候抓来了一只刚生产的母鬣狗,在它的耳边不怀好意地开口:‘多喝点,长大了才能给我当媳妇。’”
沈乔听到这里,没忍住开口一句:“等等。”
他面无表情地问陆哲:“先不论这只奇怪的狗为什不把那只小狼咬死当食物,想跟狼搞基又是什么操作?”
陆哲微微一笑,补充说明:“哦,这是粉丝写的我们俩为原型的故事,大狗叫陆哲,小狼叫沈乔,阅读的时候不能带脑子。”
沈乔:“……”
道理他都懂,但是这个故事怎么有点怪怪的,而且陆哲念出来就不觉得难为情吗?毕竟他是主角之一啊?
还有,为什么非得是动物呢?是因为可爱吗?
他迟疑了两秒钟,清了清嗓子,小声跟陆哲把疑惑问出来了。
陆哲沉默了一瞬。
前排真睡变装睡的老蜗扛不住先笑出来,毕竟车里算不上吵闹,他又跟后面两个人离得近。
仗着陆哲现在在后面没工夫搭理自己,老蜗扬声道:“二爹!你别信他鬼话!这是同人文啊,而且还是兽兽原形的!读者这么写不是因为可爱,是因为想开车!”
说完他又啧啧感叹:“陆爹你真的无下限。”
沈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