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英一回屋,就忍不住反锁了门,把书桌也挪过来挡住了门,嘴里还是絮絮叨叨地说话。
李子涵把被子展开,笑着说:“我今天去找大队长了,她媳妇儿同意让我去纺织合作社帮忙,每天还是和锄草一个工分,但至少不会提着镰刀翻山越岭地跑了!”
王海英一听,忍不住竖起了耳朵,惊喜道:“真的?那你以后就轻松多了!诶,大队还有个纺织合作社?那我可以去试试吗?唉……还是算了吧,我还得挣工分……不过也好,你以后就不用那么辛苦啦!”
李子涵笑着点了点头,两人欢欢喜喜地躺下,抵足而眠,一夜好梦。
…………
第二天,秋爱华带着李子涵去了纺织合作社,秋老太也听了秋爱华的解释,又看李子涵的穿衣搭配确实不俗,便把人分到了制衣小组。
制衣小组正忙碌着,量布、裁布、缝布,整个小组井井有条地运转,缝成了一件件结实好看的衣服。
整个小组就只有一架缝纫机,每个女工可以轮流用,经过了这么多次的使用,女工们显然已经找到了窍门,缝纫机在她们的脚下,踩踏出了美妙的节律。
秋爱华递给她一匹还没有染色的布,这是纺织合作社新纺出来的,按照林建国所说织出来的棉麻交织布。
李子涵摸了摸手上的布料,这布料比她想的还要软许多,但又很结实,经纬一黄一白,整体是淡淡的米色,更是给布料添了一份软乎。
“这是咱们纺织合作社新织出来的面料,试了好几种比例,还是这种比例的布料最柔软结实,做出来的衣服也好看耐穿。”
李子涵点了点头:“的确,这布料虽然比不上外国传过来的达克龙结实,但好像更加透气柔软一些,确实是做衣服的好材料。”
这时候,有个胆子大的女工上来摸了摸李子涵身上的衣服,笑着夸了一句:“闺女你这衣服看着可真好看,这布料可不一般吧?颜色这么鲜亮,得花多少钱啊?”
李子涵也不恼,笑着介绍:“这是我父亲从海市带回来的布料做的,也就带了几匹,给我做了几件衣服,听说是刚从外国引进来的布料,国内还没有大范围推广呢!”
“乖乖!那我可不敢摸了!这布料这么精贵呢!不过说真的,这布料是真好看,看这颜色,多鲜亮!”
秋爱华也点点头,可惜纺织合作社织的绵麻布染鲜亮的颜色容易掉色,而且队上暂时也就只有靛蓝可用。
“对了,秋姨,我需要做什么啊?要不,我来帮忙看着小林悦?”李子涵一见到这个小朋友就喜欢上了,和村里其他鼻涕糊了一脸的孩子们不同,队长家的闺女瞧着白白净净的,人也活泼,看着就讨人喜欢。
秋爱华却摆摆手:“我在这里看着呢!你先熟悉熟悉环境,看看有没有什么想法,我想着,现在衣服的制式都差不多,看都看腻了,咱们要不多设计一些好看些的衣服?”
“诶,我看可以,这种布料好,咱们也别按照原来的样式做了,咱们做更好看的,属于自己的样式!”
秋爱华没想到,李子涵居然同意了,不愧是大城市来到知青,果然比一般人开明一些。就连秋老太,都不同意她随随便便换衣服的样式呢!
“但是咱们做什么样式的好?那几款老旧的样式我看都看腻了,不如……李同志,要不你来看看,你是大城市来的,见识广,有没有新的衣服样式?”
李子涵点了点头:“有有有!我的衣服基本上样式都还不错,我下次把它们带来,咱们照着做!对了对了,我有时候还会给布娃娃做衣服,做出来以后我看着也好看,要不我们再一起讨论,看看能不能设计些新的款式?”
秋爱华仿佛找到了知音,一边摆弄着手上的布料,一般和李子涵聊天,越聊越觉得这人对了她的胃口。
…………
另一头,林建国刚组织好大家上工,村口就跑过来一个人,远远喊着:“林建国同志!建国同志!快过来……公社那边……人……让你去……”
距离实在太远了,除了天生比较敏感的名字,林建国听到的内容不多,但这么急,肯定是正事儿。
第五十一章工程师
林建国赶紧跑过去,原来是公社的干事小刘,跑得满头大汗地,见林建国过来了才停下脚步,嘴里直喘粗气。
“咋了?小刘同志?咋这么着急呢?是不是修水库的事情有眉目了?”
小刘把外套解开,喘着粗气说:“是是是,项目的工程师们好像已经到了,要来大包山大队实地考察,你先准备准备,待会儿和咱们陈书记一起接待几位工程师。”
林建国心底一咯噔,心中的石头也终于放下来,终于来了,修水库这一个难关。
虽然不确定水库的选址在哪里,但林建国还是焦灼了好久,修水库可是件大事儿,他还从来没有组织参与过这么大的事情呢。
林建国心中又是紧张又是无措,还隐隐有一些豪情!要是这事儿成了,那可是利在千秋的好事儿,也算是他人生中特别的一个闪光点。
到了这个时候了,瞎想这些已经无益,林建国甩了甩脑袋,肃了脸色,准备好好招待待会儿要带来的工程师。
项目的工程师也是个办实事儿的,效率奇高,不过一会儿,就带着一行人来到了大包山大队。
陈书记也在,他先给双方介绍了一下对方,林建国也激动地和几位工程师握手,他还是头一回看见这么大学问的人物哩!
这可是传说中的工程师,能修大桥、挖隧道的人物,实实在在的文曲星,不知道比寻常人聪明多少。
“哈哈哈,这是大包山的大队长,有什么不清楚的,就尽管找他!他可是从小到大都生活在这个地方,对这地方了解地很!”
林建国也跟着点了点头,确实,大包山大队是生他养他都地方,他小时候就翻遍了大队没一座山,跨过了每一条小河沟,现在又当了大队的大队长,对整个大队的情况也更加了解了。
项目的总负责人陈工笑了笑:“那就多谢林同志了!那事不宜迟,咱们到处去看看?对了,李同志,咱们大队有没有什么小峡谷之类的?”
林建国脑筋转了一圈,抬起了头:“有有有,大包山背面就有个山谷,就在和石板桥大队的梨子山之间,那片儿地方可大了,里面还有一条河,土地也比较肥沃,好多人都喜欢去那里挖野菜。”
陈工笑了笑:“这地方不错!快快快,李同志快带我们去瞧瞧!指不定那水库的地址就得定在这个地方!”
水库最重要的就是库容量,最适合建造在峡谷山谷之类的地方,那山谷里恰好又有河流经过,那可不是正正好?
陈书记也很高兴,陪着工程队跑了这么好几个大队,他年纪毕竟也不小了,难免有些吃不消,现在终于有个合适点儿的地方,他心里的大石头也跟着落了地。
林建国带头,带着浩浩荡荡的一行人去了大包山半山腰,这是俯瞰整个山谷的好位置。
现在大部分人都忙着上工,山谷里平静得很,远远往下面瞧着,一条宽阔的河流横穿了山谷,其余的地方都是纯粹的绿色。
山谷虽然有起伏,但还不算太大,虽然不能开垦为水田旱地,但用来储水还是足够了。
只看外表,这山谷确实是个修水库的好地方,但想要修水库,可不能只考虑库容。
“好好好,这个位置很不错,不过……咱们还得看看它的基岩状况如何,小张小林,你们带人下去凿开,咱们待会儿去瞧瞧底下的岩层怎么样。”
陈工说完,队伍里就出现了两个年轻人,带着一个小队,每个人都拿了一把工具,率先顺着山路下去了。
后面的大部队也跟上去,几位工程师顺着地形考察,不时讨论一番,林建国听着,几位工程师好像对这地方还挺满意,时不时还点一下头。
过了一会儿,打头的几个小兄弟也带着镐头和锄头把山坡泥土挖开,底下的岩层也暴露出来了。
只暴露出来一点儿岩层可不行,几个人加紧时间,顺着这一小块地方继续敲击。
林建国见了,看了看天色,主动开口道:“现在已经到了吃饭的时候,要不咱们先回去,我下午叫更多的人过来敲?咱们这座山底下的石头可硬着呢!挖石板都不选这地方,要去更远的大队拉回来。”
陈工看了看天色,又望了一眼岩层,把嘴上叼着的烟头踩灭碾了碾,开口说道:“好!那咱们先去吃饭,下午再过来看看。谢谢李同志了,老孟,把粮票和钱给大队长,咱们可不能白吃队里的饭,不合规矩!”
这……林建国看了一眼陈书记的脸色,等他点了头,这才放心接下了那一摞票据和毛票。
他刚才已经让跟着过来的刘安民去安排午饭了,也不知道那午饭安排地如何,到底值不值这些票据和毛票?
却说那一头,刘安民得了消息,也想着要好好招待工程师一行人,于是紧急把几个手艺好的婶子们都带去了大队的灶房。
这是以前大锅饭时候的灶房了,封闭已久,看着十分破旧,屋顶上边儿还在掉灰。
刘安民抹了抹鼻子,谁能想到,这几个月没见的大灶房就变成这样了呢?
这灶房肯定是不能用了,万一煮饭的时候掉了灰进去,那多埋汰啊。
事出紧急,刘安民索性抛弃了脸皮,提着些青菜和大队里集体圈养的鸡鸭,挨家挨户地让人准备餐食。
鸡鸭这东西,交给别人刘安民可不放心,索性交给了秋爱华来做。
秋爱华这才下了班,刚把娃娃背篼里的小林悦抱到床上,刚松懈一会儿呢,刘安民就给她找了个活儿干。
不过这事儿可确实耽搁不得,这可是市里来的工程师,要来修水库的,还有公社的陈书记,这么多领导,饭菜自然不能糊弄过去。
还好其他素菜和馒头米饭都交给了其他几家婶子媳妇儿做,秋爱华松了一口气,烧上了一大锅热水,让刘安民帮着杀鸡拔毛。
秋爱华做了这么多年的饭了,手艺自然还是不错,想着现在还是觉得有些凉嗖嗖的,便打算把那只老母鸡用来炖汤。
秋爱华又想起了橱柜里的干香菇,这也是闺女悄悄给的,比自己晒的香菇大上一圈,肉也肥嫩,就是香菇的味儿不够浓厚。
秋爱华再添了一把自家晒的香菇和杂菌,用热水泡发了洗干净。
斩成小块的鸡肉和辣椒酱、姜蒜下锅煸炒了一会儿,香浓的鸡油渗出来,整个屋子都飘着香。
秋爱华再掺上一瓢开水进去,把各种菌菇也下下去慢慢炖,把所有的香味儿都炖出来。
至于那只鸭子,刘安民也杀了,但得留着晚上煮,大队集体的圈里也就这么几只鸡鸭,吃一只就少一只,他也不敢太大方了。
等以后大队的鸡鸭吃完,恐怕还得用工分或者小鸡崽去找乡亲们买鸡鸭呢!还好现在已经开了春,过不了多久就能孵小鸡崽了。
等林远志回来,闻见满院子的鸡汤香味儿,吓得一个激灵,一下子就放下了书包,往灶房跑去。
等看见了灶房里的刘安民,这才放下心来,秋姨也没那么糊涂,那看来这鸡汤是过了明路,能见人的了。
瞅见了林远志,刘安民不好意思地开口:“这鸡汤是要拿去招待修水库的工程师们的,所以……要不就给孩子舀碗汤喝吧?”
林远志赶紧摆了摆手:“不……不用了,谢谢刘叔,我去看看悦悦。”说完,林远志就啪嗒啪嗒跑进了西间儿。
小林悦才醒,正懵懵地闻着鸡汤的香味流口水,嘴角不自觉地叭嗒着,口水也牵出了一根长长的银丝。
林远志赶紧拿了口水布给她擦了擦,他刚刚就是找个借口,没想到这孩子真醒了。
林远志可没什么照顾孩子的经验,小时候照顾那个倒霉弟弟早就给他搞出了心理阴影,所以对孩子天生就有一些恐惧和厌恶。
不过这孩子可是林叔和秋姨的宝贝儿,看在两个大人对他那么好的份儿上,他自然也得搭把手照顾她。
小林悦看见了人,乐呵呵地拍了拍手,林远志却没再管她,自顾自得拿起石板写字。
石笔滑过,手下的字比往常多了一分端正和凌厉,林远志一边写着作业,一边在脑子里不断思考着,林家的秘密到底在哪个人的身上呢?
蓦地,石笔一顿,林远志悄声开口:“这石笔太难用了,写出来的字那么大一个,真浪费地方!”
小林悦的动作也停下了,仿佛在仔细地听他说话。
林远志悄悄皱起眉头,又抱怨了一句:“哼!虎子明天肯定又得炫耀他的那只铅笔了!别以为我不知道,那明明是他自己捡的!还说是他爸妈专门给他买的呢!虚荣!”
小林悦的动作更小了,嘴角的口水也跟着滴下来。林远志赶紧又给她擦了擦,把小林悦抱出去。
秋爱华看到小林悦醒了,赶紧把她抱起来,对林远志说;“快,那边晾着一碗鸡汤呢!快去帮秋姨尝尝味道,有没有淡了?不够的话我再加一点儿盐!”
林远志心里一暖,端起那碗鸡汤,金黄油润的鸡汤香味儿直往鼻子里钻,把他的肚子都勾地乱叫,里面还浸着几朵肥嫩的香菇,看起来极为诱人。
林远志喝了一口,鸡汤是记忆中少见的鲜香,比起以前经历过的所有高端宴会里的还要鲜美许多……
“咋样?味道还行吧?”秋爱华揉了揉林远志的脑袋,笑着问道。
“嗯嗯!这是我喝过最鲜美的鸡汤!”林远志点了点头,笑着开口。
第五十二章掉马前夕
等到鸡肉都炖软烂了,刘安民赶紧招呼着,把其他几户人家帮忙做的饼子、红薯干饭和炒青菜等等都用竹篮提过来。
时间紧急,就只能把主食和各种菜肴分开做了,不然锅碗瓢盆根本忙不过来。等到以后就好了,有了准备,就能踏踏实实得在一间屋子里做,不用提来提去的,又麻烦,又容易把菜品晃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