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清晨,每天的太阳光,都会照到我脸上,我的卧室之窗,向着东南。偶尔很早起来,看见清晨初升的太阳,心中就会燃生出一种感动。那是年轻而又新鲜的一种感动,虽然我知道,早晨的太阳升起,是一种很平常的事。
正因为我们习惯晚起,因此很少能看见初升的太阳,所以我们才会多些感动。对于明显少了农耕的现代都市生活,清晨早起看一下太阳,明显是一种金贵。因此,若是有那样的一二次早起,然后看着太阳自东方磅礴升起,那将会是一种生命年轻的感动。这个时候,或许鸟儿啾啾,或者晨露沾草;或者经过一夜之间的宁静,少去车流人河搅动着空气,清晨,总有一份处子般的幽清。
是的,清晨的一切都是新的。空气、水分、阳光、鸟儿、树木、花草、生命、声音这一切,都是清新的,清新得让人想和她携手,清新得让人想和她依偎,清新得让人想和她拥抱虽然如是,但清晨之美之感动,却于我们懒睡的床上,和我们一起沉睡!为什么啊?那现代都市的生活,让你的人疲劳了,让你的心困倦了;让你的神经迟钝了,让你的感觉麻木了是的,我们在规避着一个繁华的争议;我们在规避着一个文明的争吵;我们在规避着一个现代的争锋
所以,就算清晨有初阳,就算清晨有暧风,我们,也不想那么早起来。不想因为这个世界还有另外一个清新起来,不想因为这个世界还有那么多感动起来!因为你感觉,清晨的太阳升起,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太阳总是要落下的,所有黄昏的归去,都是明显的安静!我喜欢黄昏无云的夕阳西下,也喜欢碎云铺陈的霞光晚照,我还喜欢雨后初晴的日影徐斜。因为,黄昏,总是美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