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种被人玩弄于鼓掌之间的感觉很糟糕。
秦欢很想冲出去,揪住刘伯的衣领,狠狠的揍他几拳,然后再厉声质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对自己。
难道有钱人的命就贵?捡垃圾的人命就贱?
叶正群就应该精力充沛的活下去?自己就该把肾让给他?
凭什么,自己还没结婚呢,要是没了一个肾,这辈子岂不活的跟太监一样。
虽然不知道自己爹妈祖宗是谁,但他还想找个老婆生个一儿半女的传宗接代呢。
他很恼火,但是愤怒并没有冲昏理智。
他很快就意识到,如果自己选择撕破脸皮,那么绝对不会有好下场。
他见识过刘伯的身手,所以此刻就算能抢到那把剁骨刀,也毫无胜算。
说句长别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这会儿就是给他一把枪,他也没把握能搞定刘伯。
但是他也不愿意就这么乖乖的束手就擒,跟着刘伯回家,然后在未来的某一天被迷晕,稀里糊涂的丢了肾,甚至是送了命。
想了一会儿,他决定智取。
假装什么都不知道,而且答应跟刘伯回家,稳住刘伯,然后找机会逃跑。
当然了,不能一上来就同意,得先假装不想回去了,经刘伯一番苦劝之后再改口。
否则如果答应的太快,以刘伯的聪明,很可能会看穿自己的伎俩。
拿定主意,他调整一下情绪,慢慢回到床上躺好,然后再次猛烈的咳嗽起来。
果然,听见咳嗽声,刘伯立马快步走了过来。
他走到床边,拍了拍秦欢的肩膀。
“少爷,少爷?您醒一醒,起来喝点水吧。”
秦欢睡眼蒙松的醒了,而且睁开眼的那一刻,露出了一个很惊讶的表情。
“老刘?怎么是你?哦,我知道了,这肯定是在做梦,哎呀,最近怎么总是梦到你。”
刘伯哈哈一笑。
“少爷,您不是在做梦,这是真的,我来找您了。”
“别逗我了,你怎么可能知道我在哪里,这肯定是做梦,别吵我,让我再睡一会儿,今天喝得太多了,脑瓜子到现在还嗡嗡的呢。”
说着他就要继续睡。
刘伯没招了,只得拧了一下他的脸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