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袭(1 / 1)

二月,京城已经开春了,边地还是一片苦寒。

唐聿咬着牙从睡了一夜好不容易暖热和的营帐中钻出来,乳白色的哈气呼了自己一脸。

镇国军早上有操课,多年以来一直如此,不论春夏秋冬、风吹雨打。

唐聿在队伍中找了个合适的位置插进去,跟着第一年到镇国军的新兵训练。

虽然,按唐聿的身手和职级,他自不必同那些新兵蛋子一起,但到底是镇国军中的新人,唐聿并不愿显得自己如何特殊。

像普通士兵一样参加训练,像普通士兵一样在滴水成冰的早上用冷水洗脸,和普通士兵一起围在一个大灶上吃饭。

日复一日。

除了刚来的第一天,唐聿好像忘记了自己是唐家的子弟,是镇国军灵魂血脉的继承。

军中关于唐聿少爷校尉的传言也逐渐平息,毕竟谁都不是傻子,长了眼睛的人都看得到,唐聿从来没有摆过少爷的款。

同样,唐聿的表现也被另一群人看在眼里。

主帐内,前哨军报已至。

梁修杰看着沙盘,沉默不语。

突厥可汗带着他逃亡的部落正在逼近大周的边境,饿了一个冬天的猛兽已经闻见了大周丰腴鲜美的滋味。

“得派个人去打探一下鞑子下一步的动向。”梁修杰道。

得亏去年刚一入冬,朝廷就准备好了粮草调度,更妙的是今年发下的钱粮基本如数到了边军的口袋,同食不果腹的突厥人相比,镇国军这边简直就是以逸待劳。

既然有这般优势,军中这些有血性的汉子,就想着打突厥人个出其不意,最好能一举歼灭突厥人,还边境以太平。

但是什么时候出击,怎么出击,都有讲究。

梁修杰搞了半辈子战术,最看重的就是时机。

眼下,突厥人正在向大周靠近,他们被苦寒折磨了一冬天,此时正是背水一战的时候,大周不能犯一点错误,不然很有可能反被突厥贼人咬下一大块肉来。

“骁骑校尉本就是先锋官,就让唐聿深入塞北去打探消息吧。”梁修杰下了军令。

“这......”有人有些疑虑。

梁修杰目光扫过,那人闭上了嘴,但犹豫再三,他还是开口道:“唐聿毕竟还是个孩子,乍一上战场,你就派他去前线,怕是......不妥。”

说话那人是梁修杰多年的好友,也是老镇国公唐寿的旧部,唐聿来的第一夜,他也在主帐中泪眼婆娑地劝众人痛饮。

“还是个孩子?”梁修杰反问。

“唐聿不小了。”梁修杰沉声道,“况且,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军令如山。

唐聿骑着林衍送他的马,带着十几个部下轻装上阵。

这一回,他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快。

趁着突厥人没有防备,几个人隐蔽地靠近突厥人营地,探听他们的下一步动向,如果可能的话,最好能偷来突厥人战术布置。

越早完成任务,留给主帅调整战备反制敌人的时间越充裕。

所以,这样的任务只需要几人小队骑快马速战速决,若是人多了反倒容易坏事。

但是,刺探军情远没有说起来那么轻松,在敌人的腹地纵横穿插,一不小心就有暴露的风险。

唐聿只带了十几个人,一旦和突厥人发生正面冲突,他绝无生还的可能。

唐聿接到军令的时候愣了一下,但转眼间他便觉得合情合理。

那位掌控镇国军多年的梁修杰,他若是有心葬送唐家继承人,让他死在敌人手中最好不过,也不用担心招致唐寿将军旧部的反对。

等唐聿牺牲,梁修杰再举起为唐聿报仇的大旗,更能团结起镇国军恐怖的凝聚力。

在镇国军中这几日,唐聿已经隐隐觉得,这支部队现在恐怕已经不姓唐了。

第一夜的感觉不是空穴来风,梁修杰对唐聿不过是口蜜腹剑,端出一副宽厚仁爱的长辈模样,实则背后憋着怎么整死唐聿以绝后患。

好在,唐聿在京城长了二十年,别的本事没有,但目睹了那么多尔虞我诈,对阴谋的嗅觉已经越来越灵敏了。

况且,被人捅刀子的事唐聿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了,上一个捅他刀子的人远比梁修杰更亲厚,捅得也比梁修杰更痛。

唐聿收拾好行装,扬鞭启程。

在军中,他不能拒绝主将的命令,但同时,他也不认为自己会如人所愿,死在突厥人的地盘。

唐家人向来置之死地而后生。

在北地的冰原冻土上,风像刀子一样刮得脸生疼,没人能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长期全速行进,马也不行。

白天还好些,夜晚最后一丝热度也散尽,脚下的寒气直往身上钻,听手下经验丰富的老兵说,这一带夜里常起白毛风,若是被这风扑了,人立时三刻就会冻成个冰坨子,有几条命也不够。

他说,他曾经有个兄弟看着白日天色尚可,入夜了非要离开营地去外面放水,结果夜里起了白毛风,那兄弟只穿着普通的袄子,第二天被发现时浑身都是冰霜,人已经冻得邦邦硬了。

死人身上裹满冰霜,像是转眼之间遍体长满白毛,这就是白毛风名字的由来。

唐聿前半辈子一直身处中原地带,对北方的冬天全无概念,听这老兵一说,他当机立断停下队伍,趁着太阳还没落山,找了个背风平缓的地方扎营。

这里一望无垠,四处都是广袤的冻土,北方的春天迟迟没有到来,地上寸草不生。

唐聿和手下点起了柴火,互相靠着取暖。

突厥人还杳无踪迹,他们无需担心被敌人发现。

“今晚大概是最后一个安逸的晚上了,明天再跑一天,我们就进了突厥人的势力范围,到时候诸位切记,万万不可暴露你我的踪迹。”唐聿谨慎地交代。

虽然这一年镇国军里补充了很多新兵,但跟着唐聿出来执行任务的都是多年刀口舔血的老兵,不用唐聿叮嘱,他们自己心里也有数。

唐聿心里暗笑:“那位梁修杰还是妇人之仁了,他给唐聿陪的部下都是经验丰富的老兵,若是让唐聿带一支新兵队伍出来,那才真是赶尽杀绝。”

不过也有可能梁修杰倒是想那般,但悠悠众口难防,他还要估计镇国公亲兵的感受。

在军中的后几日,总有人看不过唐聿与普通士兵同吃同住,为唐聿打抱不平。

唐聿旁敲侧击地打听了,那些人多半是受过唐父恩惠而感怀至今的老兵。

凭借这些人,只要唐聿此番能活着立功而返,唐聿不愁夺不会父辈的基业。

野外不仅风大,更有猛兽出没,唐聿一行人轮番执夜,确保晚上众人的安全。

唐聿执了两个时辰,手下有人来接替他。

就是那个给唐聿讲白毛风,教他如何避风保温的老兵。

他走到唐聿身边,自顾自坐下,从怀里变戏法一样变出一把烟叶子,放嘴里嚼起来。

“嚼这玩意不困,我们守夜都这么干。”他笑道。

看唐聿一副你不早说的表情,那人心情大好,目无尊卑地和唐聿碰了碰拳头,撩开自己的口袋,让唐聿瞄了一眼。

里面零零碎碎的,好些东西唐聿甚至都叫不上名字。

“这都是我们的宝贝,等有机会我一样一样跟你讲。”老兵道。

“小唐大人,快进去睡吧,明日还要早起赶路。”老兵催促道。

唐聿起身,在同那人侧身而过的时候,唐聿的手中被他硬塞进去了一个包裹。

沉甸甸的有点分量,隔着布能摸出来细密的纹路。

“将军留给你的,找机会换上。”那人说完,就轰着唐聿进了营帐。

就这帐外依稀的火光,唐聿打开包袱。

一件贴身的金丝软甲。

唐聿这一趟为保速度,舍弃了重装骑兵的全套盔甲,但这样快是快了,但牺牲了唐聿连人带马自保的机会。

突厥弯刀全是生铁打造,一把就重逾几十斤,全力劈来只有全套精钢盔甲能挡得住,那玩意穿在身上,就像是把人罩在铁笼子里一样。

这个金丝软甲确实是好东西,普通匕首刺上去确实刺不破,但突厥弯刀本来也不是靠锐利取胜,而是靠力气,这金丝软甲就有点无能为力了。

但即使这样,也是送装备之人的一番好意。

这软甲绝不是一个老兵能拿得出手的,那人也说了,是将军给唐聿留的。镇国军中大将小将主将副将有若干位,唐聿也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一位。

但不管是哪一位,他一定是真心照顾唐聿的人,这番好意,唐聿不能推拒。

夜深了,跟唐聿同帐的手下早已呼噜震天响,唐聿也不怕吵醒他们。

本以为金丝软甲毕竟是铠甲,大冷天穿在身上定是透心凉,唐聿没想到贴身穿上软甲,竟觉出几分温润。

也不知是这宝物本就如此,还是那老兵一直藏在怀里,给唐聿捂热了。

北风呼啸,在帐外跳动的篝火掩映下,无疑是最好的催眠曲。

唐聿奔袭一天,根本扛不住困意袭来,倒头就睡着了。

骑着马彻夜狂奔,一团火红的身影轰然倒下,高堂上李承沣晦暗不明的神情......

唐聿知道自己在做梦,但他好像被魇住了一样,死活也睁不开眼睛。

耳边兵戈作响,陷在箭雨当中的萧远忽然回头,景象和唐聿记忆中大相径庭。

“唐聿!”萧远撕心裂肺地高喊。

唐聿猛地睁开眼睛。

一道寒光裹挟着血腥气劈头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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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了头好昏,来晚了,见谅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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