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认真打量他,乐山个子比我稍矮,身材略略偏瘦,穿着条破洞牛仔,白色长袖t恤没什么花巧,只领口几颗扣子开得较深,隐约露出脖子上的银质链子,细碎地闪光。
最引人注目的是束在脑后的长发,被染成了一种近乎深紫的颜色,在灯光下泛出光泽——印象中,在常扬首次去做头发时,他似乎是栗发,而在伍健家看到的他,头发是酒红色的,这人一直很喜欢在自己头发上下工夫。
常扬的办公室里没有什么动静,但乐山似乎也不急着进去。
“找常扬?”我承认,自己有点没话找话。
“对,朋友组了个团在酒吧驻唱,常扬答应和我一起捧场。林先生,要不要一起去玩玩?”
“哦,抱歉,我没时间,而且……对乐团也没什么兴趣。”
“呵呵,也是,林先生有家有口的,怕是不敢玩了。”
我注视乐山,慢慢地说:
“无论玩什么,都该考虑清楚,自己是不是在玩火,能不能承受后果。”
乐山轻轻鼓掌:
“说得很好,林先生确实有两把刷子,一句话听起来都能当好几句使,想要什么意思就有什么意思,难怪常扬一直对你这老师崇拜得很。”
我感觉心底有些怒火开始窜起,这乐山,空长着秀气柔和的脸庞,却似乎一张嘴就是气人来的。
“昨晚你和常扬一起?”我索性挑明,“他怎么会到你那儿去的?”
“嘿,林先生,看来你对爱徒了解还不够啊,常扬和我交朋友,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你平时忙着回家陪老婆孩子的时候,他也常常找我消遣啊。”
“什么朋友?什么消遣?”
“哈……年纪相当、爱好相近的正常朋友,消遣嘛,当然也是年轻人的正常活动,大叔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的。”乐山眯一眯眼,“不过,除了昨晚……林先生,你是不是还想问昨晚的详细过程?”
我霍地站了起来。
“我不想问!不过,不管你们昨晚发生了什么,我希望你,不要再把常扬往歧路上带。”
“歧路?常扬是三岁小孩吗?我怎么带他了?”乐山冷笑起来,“别的我不敢说,至少在我这里,爱谁恨谁,清清楚楚,不会打着为他好的旗号虚伪地说教。”
走向常扬办公室之前,这年轻人丢下一句话:
“虽然常扬是你一手造就的,但你同样也不能替他决定以后的人生。”
24(上)
常扬和乐山并肩走出来时,看到我还在,便停下了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