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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裴灿民非要选这个,她也不能推辞,那就看看谁的水平好些吧。

敏舒的手稳,字快,却是十分有力,力透纸背,具是风骨。敏舒唇角挂着笑,写的是宋代词人赵文的《玉烛新》。

“梅花新霁後。正锦样华堂,一时装就。洞房花烛深深处,慢转铜壶银漏。新妆未了。奈浩荡、春心相侯。香篆里、簇簇笙歌,微寒半侵罗袖。侵晨浅捧兰汤,问堂上萱花,夜来安否。功名漫斗。漫赢得、万里相思清瘦。蓝袍俊秀。便胜却、登科龙首。春昼永、帘幕重重,箫声缓奏。”

看着眼巴巴的瞅着她的裴灿民,敏舒也不生气,放下了手中的毛笔,也抬头看了看裴灿民的字,写的不错,十八岁的年纪能写这个水平已经是十分不错了,难怪如此自信呢,只是敏舒却是已经二十七岁了,要不是这身子的手腕无力,写的比这幅字还要好些呢。

“怎么样?洞房花烛深深处?!恩?”

她必须跟这个小正太新郎圆房。不光是因为明天会有人来收落红的帕子,还因为她不安,这个地方对她来说太陌生了,就算是能回去,她也不能回去,金家不需要顶着这张脸的她,所以,这里已经成了她的归宿,她必须有个孩子,跟她血脉相连的,永远不会背叛她的,她的骨血。

调戏一个对她来说,小她九岁的,刚刚十八岁的孩子,还是有些压力的,只是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这事儿必须得完成,这是裴氏跟金氏的大事儿,容不得他们不愿意。

“金,金,金敏舒!你?!”

裴灿民却是涨红了脸,就连小巧白皙的耳朵也红了个透,就差往外冒烟儿了,她,她,她真是什么话都敢说,要是今天他们圆房了,那他们就真的必须绑在一起了,裴氏从没有离婚的宗孙。

她难道不知道吗?!刚刚不是还说的头头是道吗?!她疯了?!

“我的新郎,我允许你叫我老婆。”

当然对于一个心理年龄已经二十七岁的女人,跟从小生活在信息爆炸化的首尔的十八岁的男孩子来说,圆房,并不是什么不能完成的难事儿。

只是这事儿却也不是光有理论基础就行的,虽然敏舒的教育中也有怎么在这上面讨好未来夫君。可是面对一个十八岁的毛头小子,她是真心受不了啊,她总觉得她在摧残一个孩子,明明还没长熟的孩子。

一个虽然长得也足够高,可是还不够强壮的孩子,这小胳膊小腿儿的,也多亏她这新身子瘦弱一些,要不然,还不知道会不会在洞房花烛夜压死一个,硌死一个。

“我说,我说,啊,你悠着点儿,我这是人肉,这是人肉,不是你常啃的大骨头,轻点儿咬啊,你属狗的啊,又挠又咬的!”

好吧,当洞房花烛夜的时候遇上的是个小新郎,你就得有超非常人的忍耐力,例如,他不知轻重的咬你,咬你肩膀,咬你胳膊,咬你胸口,甚至咬你手指头,呜,还咬她脖子,又不是吸血鬼,咬的这么狠,她很痛好不好?!

或者,是她的小新郎故意的,就是要报复她在这样**苦短的夜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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