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2 / 2)

“不多,但也基本都听到了。”韩六耸耸肩道:“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若你想拥有一样宝物,而那宝物却有很多人觊觎,那么,在你有能力牢牢掌控着它、不被人夺走之前,你便不应该朝它伸出手。若是提前伸出手了,因为拥有过而更懂它的好。当它被夺走时,你该是如何地痛不欲生。何不养精蓄锐,等强大到无人敢撼动你双手的时候,再伸手去拿。这时候,哪怕那宝物本身不愿意,也只能被你妥帖收藏起来,无人能夺走。把那宝物换成是人,不也是一样的道理么?”

贺见霜看向了自己的手心,胸口依然一阵闷痛。

这个道理谁不懂?不过是说的时候轻松罢了。等真正身处这个情境中时,更多时候是身不由己——看着心心念念的人在眼前,就要渐行渐远了,谁能沉得住气不去伸手拉一把?人之常情罢了。

韩六挑了挑眉,便开始讲述起了这些年来的事情——

“当年,外派来袭的时候,为了让你安全离开,我的父亲携带着另一份假秘籍从泷教离开,朝另一个方向走,并且放出了风声,引开追兵。”韩六回忆道:“而我,也在那行人之中。那时候,盛传泷教少主是个少年,而无人知道,真正的泷教少主只是一个小娃儿。这也是我父亲带着我离开的原因——必要时,我的身型和年龄可以骗到对方。然而,只是逃出数千里,我们便被追上了,毫无疑问,我们全军覆没。奄奄一息之际,我被当成了你。那群人从我的喉咙开始,想活剥我的人皮……我那时候尚存一息,便想着,哪怕我死,也要多拉几个垫背的,没想到反倒把对方杀了,侥幸逃过了一劫。”

贺见霜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眼睛,韩六苦笑道:“那之后,我因为机缘巧合,被天霄派捡了回去。而当年,你的行踪是绝对保密的,没有任何人知道你在哪里。天下之大,我从何找起?本想养好伤就走,一边找你,一边报杀父灭门之仇,但临行之前,我却发现了一些不寻常的东西……这就是我一直留在天霄派不走的原因。”

贺见霜眯起了眼睛——韩六的言下之意,他似乎已经懂了。

“少主,我知道你自晓事以来,便开始暗中寻找灭门仇人。而这么多年来,我也在暗中调查,且调查时间虚长你近十年。借着职务之便,我走南闯北,已经重新联络上了不少旧部。两年前,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便已经知道了你是谁。无他,只是因为你和老教主实在是太像了。只是,为了不打草惊蛇,在时机成熟前,我们不敢惊扰你。” 韩六不自觉地摸了摸自己喉咙的伤疤,沉声道:“而这一次我之所以跟着天霄派过来,是因为——时机已经成熟了,你一定要跟我们去天霄派。因为,在天霄派里有你我寻找了很久的答案,也必然有——与我们有血海深仇之人。”

贺见霜胸中一凛,缓缓直起了身子,哑声道:“此话当真?”

韩六点点头,收敛起了所有嬉皮笑脸的表情,上前两步,在贺见霜面前单膝跪倒,身材魁梧,如同一座匍匐的小山,严肃道:“少主,我们等了许多年,终于等到了这个时机。天霄派是最危险的地方,其实也是最安全的地方。我们立下血誓,把性命交给少主您,定不辱使命,任您差遣,护你安全。同时,不惜任何代价,哪怕穷尽一生,也要协助少主您找到灭我泷教的仇人——为我泷教报仇雪恨。”

最后的四个字掷地有声。

贺见霜捏紧了拳头,血仇深恨凝聚于心头,又不期然想起了让他离开的雁翎决绝的表情,二者仿佛在凌迟他,心痛到极致,反倒让他仰天大笑起来。

这一刻,他忽然想通了很多东西。

韩六说得没错——他为何曾经一度生出过退让的心理,还说以后不再提那天的话?这是多荒谬的决定。

什么怜惜,什么退让,都不是他真正想要的。他的骨子里从来便不是善类。雁翎如一束阳光一样闯入了他的生命,他便不会允许她爱来就来,爱走就走。

他想得到她,发了疯一样地想得到,全身每一寸皮肤都在渴求她。

所以他要变强——变强到让人无法拒绝的地步。现在放她走了,并不代表他放弃了她。雁翎大可以再得意几年,然而,等再见面的时候,便是他做好了万全准备的时候。届时,即使她拒绝他,他也不会再因为心软而让她逃离自己的手心。

即使绑着,他也要把人绑在自己身边。

雁翎——只能是他一个人的,从她的心,到她的身体,他都要得到。

韩六吃惊地看着大笑的贺见霜。

止住了笑后,贺见霜仿佛想通了许多,便挽起了唇,居高临下道:“好,我与你们去天霄派。”

*

三天后,蒿山派的人选便决定了下来,果不其然,是贺见霜。

雁翎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不知道心中升起的是尘埃落定的安心感,还是即将离别的失落感。

剧情……真的被她改变了。未来许多人的命运,也会从这一刻开始,走向了不同的方向吧。

如无意外,她和贺见霜至少有几年无法见面了。在自己涅槃之前,无法离开燕山地界。而即使离开了,贺见霜也未必会再想见到她。倒不如说,他应该恨死她了吧。

而这几天,贺见霜都没有回过他的房间。避免了尴尬的同时,又不免让人不安和遗憾——上一次在后山的不愉快的一面,竟然成了两人对彼此最后的回忆。

不过,她还在期盼什么呢?做出这种事的她,不是已经做好了被讨厌的准备了么?

在贺见霜启程出发的那天,雁翎没有去送,反而爬到了燕山顶峰,朝着官道望去。凭着极好的目力,她仿佛看见了一个脊背英挺的黑衣少年正骑着马走在了黄沙漫漫的官道上。

他不再是一个背负着师门被灭的惨案、衣衫褴褛而死气沉沉的少年,现在的他,衣着干净、备受众人期待地走在了天霄派一行人里面。只是,这两个背影因为那无出一二的孤独感,而渐渐在雁翎心里重叠在了一起。

残阳西下,晚霞如血。雁翎怔怔地看着官道,直到他们的身影变为了一串小点,最终消失不见。

贺见霜,再见,希望能再见。

——《第五卷:蒿山派·两年后》·end——

作者有话要说:下一次(其实就是下一卷)再见到霜霜时,他再也不会是以前那个脸红小娇羞的模样了[蜡烛]((不过,作者菌觉得越写到后面就越嗨啊!终于可以写黑化的地方了。去到天霄派,那里有很多老朋友在等着,比如说原男主、原女主、新女配等等,还有很多可以玩情节呢,比如情敌什么的((泥垢了

☆、第49章

一晃两年便过去了。

燕山下,德福镇。

在信息流通不发达的古代,出现了一种特殊的职业——说书人。

这个职业便如同现代的广播员。每隔一段时间,他们攒好了许多见闻,便会在茶馆等公共地方开讲,把九州最新的奇异见闻编成连续的故事,向不明真相的吃瓜群众娓娓道来。讲完之后,便会收取一定的打赏费用。

虽然,这些评书先生的话大多带有一些夸张和戏剧成分,但大多数还是基于真实事件而说的,因此便更加引人入胜了。很多人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出远门,通过这个机会,可以听到自己不曾了解的消息,跟上外界的动向。每逢评书先生开讲,大家都很捧场,茶馆也必定是座无虚席。

今天,恰好便是入秋以来的第一次评书。

小茶馆中,一位留着小胡子的老先生坐在一张高高的椅子上,边摇着那已经掉了一半的羽毛扇子,一边声情并茂地说着什么。不时引得下面的听众叫好,喝彩声不断,偶尔还会有善意的嘘声。

茶馆里早已坐满了人,不少人都直接搬着凳子坐到了评书先生面前听。角落里,一个披着披风、戴着兜帽的人正给自己沏茶,并用随身携带的汤婆子暖手。从袖口露出的一双手娇软嫩白,十指如葱,指头尖尖,指甲如镶嵌在上方的贝壳,形状完美。然而,那指甲却不是寻常少女的淡淡粉色,而是一种润泽的近似于朱砂的淡红色,从侧面去看,仿佛泛着金色的细碎淡光,漂亮得如同镶了晶石一样。

光看这双手,便已经让一些人有了一丝旖旎的想象——那肌肤可谓是吹弹可破,若它们轻抚在自己皮肤上时,不知会是怎样**的感觉。

老板和老板娘忙着招呼客人,老板娘年幼的女儿挎着一个小篮子四处兜售小吃,此时蹦蹦跳跳地来到了这戴着兜帽的少女身边,脆生生道:“姐姐,你要来一碟泡椒瓜片么?两文钱就是一碟了,很便宜!”

坐在她跟前的雁翎微微一愣,喉咙里发出了一声轻笑,放下了汤婆子,拉下了兜帽,朝着来兜售的小姑娘微微一笑:“好呀,给我来一碟。顺便帮我把小二请来,我好让他替我换点热水,好么?”

随着兜帽的下落,露出了一张无可比拟的玉雪脸蛋,眉心一抹惊艳的嫣红菱形印记,眉下双眸湛湛,灿灿生辉。顾盼之间,妩媚与风流天成。

与那淡红色的椭圆指甲交相辉映,她的外眼角亦上扬着两抹细细的淡红眼线,饱满的菱唇亦是一抹诱人的淡红色。乍看像涂了胭脂,实际上,那抹嫣红是从内而外透着的,水润而莹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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