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想,等你去了中部大部落,当着他们的面挥舞着毛笔,写出一个个漂亮的字,这不是宣传我们的文化的好机会吗?”
鸿虽然认为瞪大眼睛装傻的夙晨很萌,但并没有被夙晨蒙混过关。
夙晨表情纠结。
他也知道啊。如果他毛笔字写得很好,或者更甚者,再会一点水墨画什么的。当他们和中部大部落的人聚在一起互相吹嘘装逼的时候,他酒过三巡,拿着大毛笔歪歪斜斜来到铺好的纸张或者干脆墙壁钱,挥毫泼墨,肆意挥洒,写出一个个龙飞凤舞的大字,画出一幅幅雄壮秀丽的山水,那装逼度,绝对比嘴里瞎逼逼厉害多了。
他都能想象,在这个情景中,那些人崇拜和敬畏的眼神。
但……毛笔字好难啊_(:3」∠)_。夙晨默默的卧倒,并把枕头搁在了自己的脸上装自闭。
夙晨其实正儿八经学过毛笔字。
小学一到五年级,他整整学了五年的传统书画。
每个周末,他都背着纸笔墨水瓶去兴趣班报道,别的孩子在开开心心玩耍,他在皱紧眉头写字画画。
五年之后,他的老师找到了他的父母,委婉告诉他的父母,说别再浪费钱了。
“晨晨啊,五年了,他的字和画还不如刚进班学习半年的人孩子强。”老师是他父母的熟人,所以说话很直接,不怕得罪人,“这个学习,还是得看兴趣。强扭的瓜不甜,你们看晨晨喜欢什么,就让他去学什么吧,书画他真的学不好。”
之后夙晨如愿以偿进入科学兴趣班,并一路跳级,早早进入大学,为科学家的梦想而奋斗,然后末世到来……
咳咳,末世到来什么的就不说了。总之,夙晨虽然不感兴趣,也老老实实上了五年的书画兴趣班,所以才知道怎么正确挑选和使用毛笔。但他真的没这个天赋啊。
夙晨的枕头被鸿丢掉,夙晨整个人被鸿抱起来搁怀里,以避免夙晨继续装逃避的沙雕。
“每天一篇大字,我和你一起学。”鸿根本不给夙晨拒绝的机会,直接决定。
夙晨嘴一瘪,一口咬在鸿的肩膀上磨牙。
虽然他知道作为巫,把字练好很有必要,字也是一个领导者的脸面,所以鸿也知道他不会拒绝。
但还是好生气!
早知道他就不心血来潮弄什么书写工具了!毛笔这东西不都是发展到封建社会才出现的吗!现在这么早出现干什么!等他死了一两百年之后再出现毛笔不好吗!看!现在他自己把自己坑了!
“不想练字……”夙晨很生气,非常生气,无能狂怒!
鸿哭笑不得。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夙晨在明明知道怎么做才好,也已经默认的前提下,还如此抗拒。
鸿都差点说“不学就算了”,但看夙晨的神情,他知道夙晨其实很想练一手好字,给大家做榜样,所以才会暗示他,让他帮忙监督。
但明明这一切都是夙晨自己授意的,夙晨却一副不情愿至极的模样,这还真是……鸿想了半天,都没想到适合的词语来形容夙晨。
看来他还得多读书。
……
于是,其他部落的商队还没来,夙晨已经没心情去想什么炎黄什么华夏第一次出现在其他人面前的事了。
他每天蔫嗒嗒的拎着一根毛笔,蘸着大缸里普通的水,在木板上练习写字。
夙晨很后悔,他真的很后悔,他以前不该把什么王那啥写完了十八缸还是多少缸的水就成了书法家的故事讲给鸿听。
鸿突然想起了这个故事,给他打造了好大一口缸。
“十八缸太多了,写完这一口缸的水就差不多了。”鸿也拿起毛笔,和夙晨一起学毛笔字。
夙晨那一瞬间,真的很想哭。
巫陪着炎黄首领练习写字(其实真实情况正好相反)的事传出之后,部落里掀起了学用毛笔的热潮。这倒是意外之喜了。
第117章 丹部落和鳌部落怎么会
一些小部落,总喜欢把自己的聚居地藏起来,以免被大部落和奴隶商人找到。
鳌部落算是一个中型部落,和中部交流紧密,所以中部知道鳌部落的聚居地。
当青苗带队去鳌部落的聚居地,发现鳌部落的聚居地已经只剩下一片野草,早就已经被野兽占据,不由心里咯噔一下。
虽然他属意丹部落,但鳌部落突然不见踪影,传不了话,他岂不是又要被春花看轻?
“他们担心丝部落的报复,匆匆迁徙,正常。”春花比青苗镇定得多,“不知道鳌部落新的聚居地,你要怎么联系他们?”
青苗见春花没有嘲讽他,智商终于上线:“先找地方驻扎,然后放烟通知他们,我们来了。其他部落也是这样通知。”
青苗放的烟,是在火堆里加一种巫药。
巫药会让烟变成青色,并且触动附近图腾的感知。巫就知道,穗部落的商队来了。
能组织商队的部落,都有自己的巫药烟。
“丹部落也是这样知道你来了?”春花问道。
青苗露出警惕的神色:“嗯。”
“哼。”春花看出青苗的警惕。
警惕有什么用?到时候还不是公平竞争。
春花认为自己的竞争力比青苗大多了。她掌握着青苗大把大把的黑料,光是青苗喜欢长相和天青模样相似的男奴隶,就足以让自尊心极强的巫厌恶他。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