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1 / 1)

他可以看出来,那个少年已经发现了这个烛台是探索地窖不可或缺的特殊道具,只是从他简短的对等级副本的叙述中,这个少年立刻就意识到了低等级副本简单在什么地方。

那就是目之所及,不管是线索还是关键道具都很单一,十分好猜出来。

“你不用留在上面,一起下去。”苏向晨对似乎想要留守木屋的韩敬如此说。

他知道韩敬是不放心那俩个考核者,以防对方起坏心思,又或者因为不可抗力做出一些坑害其他人的举动,但在苏向晨看来,f级副本本身不会出纰漏到哪里去,然而又坏又蠢的队友才会。

与其让韩敬和那两个蠢货待一块儿,不如一起去地窖。

作者有话要说:

舒汇:???你不是来帮我打头阵的吗!?

宿华:?风水系从来都是打辅助的好伐,打头阵那是火雷系的职责。

第15章雪山惊魂

与黑暗融为一体,张牙舞爪的暗影在感受到活人气息的瞬间便扑了过去,又因为点点烛火的亮起比来时更快的速度退却。

小小的烛光跳跃着,映照着有限的范围,也映出了投射在墙壁上不稳的光影。

很多事在做前存惧,真正做起来,人就开始展现其作为万灵之首惊人的适应能力。

舒汇忽然觉得,小小的地窖其实也就这么回事,在敌人没出现前,自己吓自己先去了半条命。

不慌,她告诉自己,算上两个大佬,他们一共有五人,人多力量大,人多阳气多,初级副本的限制基本针对鬼怪多过针对人,说不定看到他们,鬼怪还不想出来工作了呢?

“我可以说话吗?”她看着脚下的台阶,小声询问。

出乎她的意料,回答她的是那个在她印象中安静不多言的少年:“说什么?”

“随便什么都好。”有人回应,舒汇的心又放下去一点,这时候,她发现台阶走完了,想来是来到了最底下:“这边没台阶了。”

她提醒了句。

与此同时,她控制不住地抽了抽鼻子:“好香,这什么味道?”

前方烛光照射不到的地方传来阵阵醇浓的香气,十分醉人。

舒汇不自觉地想上前看清究竟是什么发出的香味,却被苏向晨呵止了。

“嘘。”他说:“有动静。”

一片寂静中,几人终于勉强捕捉到了细碎的声响。

有点类似于咕嘟咕嘟的气泡声,可是太轻了,他们一时都不好判断那究竟是什么东西发出的声响。

想要知道,无疑就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拿着烛台进到黑暗的深处,照亮那方。

这明显像是个死亡陷阱,舒汇自认没这个胆子。

这时候队伍里有个吃货的好处就体现出来了,当烛台落入宿华手里的时候,舒汇看着那双莹白修长的手愣是有点移不开眼。

她是个隐形手控,哪怕知道时间环境都不对,但看到骨感分明,修长有力的手指活动的时候,她的眼睛就很容易不受她脑子的控制,盯着人家眼睛都舍不得移开。

能够想象如果每个器官有单独的思维,此刻她的大脑可能在怒批她的眼睛:呔,眼睛你们这俩色胚!

宿华神色不变,但其他人也能轻易地看出他确实毫无所惧地拿着烛台就往前走了。

谁都不想被光亮落下到阴暗处,内里有什么在黑暗中蠢蠢欲动,一旦离开那烛光的照耀地,周边的环境就黑的不正常,还让人觉得有种毛骨悚然的危机感。

最终,一个个封闭的木桶展现在几人的面前,而咕嘟咕嘟声的源头来自于这些像是在酿造食物或是果酒的木桶周遭,宛如在巡视又像是在守着宝藏的肉块怪物。

像是烂泥,又像是肠子,却一块块地凸起蠕动着,缠绕在这些喷香的酒桶边上。

什么叫做倒胃口,宿华身后的一行人终于领会了这三个词的精髓。

“从上个副本我就一直有这个疑问。”和自己队友下意识地屏住呼吸不同,宿华的声音在地下室中响起,不大,但对于空间有限、只有一个出口的地窖来说,也足够响彻角角落落:“创神星的审美是不是有问题?”

“……嘎?”脑中高速运转,随时准备攻击怪物的苏向晨没转过弯来,硬生生发出了一个变声的公鸭音。

“不是吗?”更让苏向晨震惊的是,面对不明生物的少年竟然还有胆子回过头,仿佛没看到听到他声音后慢慢‘支起’身子的怪物,神色平静地反问他:“不觉得比起可怕,不如说让人觉得恶心比较适合?”

创神星牌智脑只觉得一口天大的黑锅从天而降,他定睛一看,拒绝背锅:‘这可不是wo……创神星的产物,这东西是高级星系中真实存在的物种。’

八成是主脑扔进来的,鬼知道什么星球天生地养出这种模样的生物,反正不是他捏的。

苏向晨的眼中隐隐闪过一丝笑意。

“确实,不过等你以后就知道,还不如面对这些东西。恶心归恶心,至少还看得到实体。”苏向晨显然已经能下结论:宿华不出意外是绝对能晋级到高级副本的考核者。

他不介意卖个人情,多透露点以后这个少年可能面对的副本信息,他给了个话头,等着少年顺势问下去,不想宿华看上去兴致缺缺。

也不知道哪里是嘴的长条肉块滴着涎液眼看着就要扑过来,宿华不慌不忙地回过头,将烛台一举,怪物便以一个古怪的姿势顿在攻击的半路上,愣是没敢更靠近。

最新小说: 三人行(1V2) 雾色沉迷(强制nph) 云巅之恋(姐弟) 烽火岁月 我爱你,仅此而已 回到村里去种地 炽爱:霸道总裁的热焰宝贝 先婚后爱:花心老公不负责 恨嫁危情撒旦 我丧葬主播,真没有犯罪!
本站公告:点击获取最新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