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蛮荒去种田作者:书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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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队伍里,而溪文则留守在阵地,需要他主持的事还多着呢,剩下的人里一些在原地用兽皮和树枝搭建帐篷,一些去寻找干的草木,还需要带领一些人去不远处的山洞将炼盐的大石锅搬过来。
虽然他没有在打猎的队伍里,但他身上的任务也不轻。
第二十三章狼群
八个部落分别往八个不同的方向离去。
这次带领队伍去狩猎的是梓飞,三十岁左右,已经参加过多次狩猎了,上次也是他带领大家去狩猎的,所以大家对他的能力都有目共睹,是一个实力突出又经验老道的猎人,这次再由他领队也是众望所归。
这支队伍除了战雷,还有八个猎人是今年第一次参加。虽然没有参加过,但是大家都是打猎的老手,不用人说也知道该怎么做,再说了没有点能力也不可能参加这次打猎行动。
一行人在确定了大致的行动方向后就快速的在森林里奔跑起来,动作迅速,发出的声响却十分少,在跑出一段距离之后,便发现了此行的第一只野兽,准确的说是两只,两只正在觅食的成年野鹿,头顶上的鹿角在阳光的照射下非常的有魅力,四肢强壮而有力,在林间奔跑速度也丝毫不会有所减慢,这里没有箭支一类的东西,削尖的树枝也要靠近了才能发挥出作用,但是野鹿很敏感,很有可能在还没有靠近的时候就被发现了,一旦惊跑了它们,在复杂的森林里要想追上它就难了。
不过就算两只野鹿跑得再快,面对一百名猎人的包围也是插翅难飞。
发现两只野鹿的同时,梓飞挥手让队伍停了下来,再打了几个手势之后,大家都开始分散开来,慢慢的在两只野鹿毫无察觉的情况下,将它们包围起来。
慢慢的将包围圈收紧,两只野鹿一发现有人,就快速的往反方向逃跑,不过今天不管它往哪个方向跑都没有活下去的可能。
野鹿是食草动物,除了奔跑的速度十分的快之外,它们的战斗能力并不强,所以在被封锁了所有退路之后,要猎杀它就十分的简单了。
猎杀完野鹿之后,梓飞并没有让人将野鹿先送回营地,而是将两只野鹿带着,想用它们身上的血腥味来吸引其他野兽,他们这次队伍有一百人,只要不是遇见狼群,虎群之类战斗力强又喜欢群居的野兽,就不会有什么危险。
而且只是猎杀了两只野鹿,血腥味也不是很重,一般也不会吸引到多厉害的野兽。
在往森林里走了一段路,找到一处好隐藏的地点后,就将两头已经死掉的鹿扔在地上,所有人就在周围隐藏起来,等待猎物。
方法并不怕老,有效果就行,躺在地上的野鹿散发出的血腥味先后吸引来了六只黑熊和十几只豺豹,都在大家的合力下猎杀了。
战雷并没有表现的像上次猎杀石犀牛那么突出,和上次大多数都是年轻人的队伍不同。能在这只队伍里的人,都是非常厉害的,面对现在出现的猎物,大家并没有很费力的就拿下了。
已经先后猎杀了二十几只野兽了,血腥味比较重了,而且刚刚也出现了豺狼群,还好规模不是很大,但是再这样下去有可能就会吸引来其他的野兽,所以梓飞决定先让一半的人先带着猎物回去。
可就在众人去捡取猎物的时候,变故发生了。这么浓郁的血腥味还是将一支狼群给吸引了过来。狼群一出现,大家就立刻放下手中的猎物,开始和它们对持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