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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跟唐景人混饭吃了,你会生气吗?”事情都办完了,水晴才急匆匆地给杜若打电话,忧心仲仲地宣告“事已至此,别无他法”。

杜若好笑地说:“我男朋友是你老板了,你以后得供着我。”

“拜托,顶多就是上司。amamusic才是我老板好不,你懂不懂?”水晴取笑她。

“好,好,我不懂。”杜若说,“新官上任三把火,你请请这个新官的女朋友吃顿饭呗,我都要想死你了。”

“别想我,想想你男人。你男人说你不跟他回家,他脑壳疼。”

那头杜若沉默了一会说:“有啥好疼的,他有音乐得了,有啥排解不了。”

“哟你,敢情是在吃醋?我告诉你,这醋吃不得,可要酸死你,你打不赢。”水晴笑。

“我知道我打不赢,不挺好嘛,省事。”杜若率直地说。

两人嘻嘻哈哈聊了一会,约好了吃饭的地方,就挂断了。

唐景人身边有个很有意思的造型师,这个所有乐迷都有耳闻。那牛逼造型师,居然是刘水晴吗!?这究竟是历史被改变了,还是原本就该这样?多么不可思议,兜兜转转,一切都搅到了一起。

和水晴约好的,是个很有情调的露天餐厅,又一春,天气稍阴凉。杜若开着新买的尼桑赴约,心里还计划着吃过饭和水晴兜兜风,不料走近餐厅一看,遮阳伞下分明坐着唐景人,水晴的身影是没有的。

“这个刘水晴,没有必要耍这花招吧。”杜若隔着花圃站在唐景人身后说,“搞得好像我们吵架一样,我们吵架了吗?”

唐景人挨在椅子上,转头答她:“没有。”然后补充解释道,水晴是有急事要办,才来不了,又不忍心放飞机,就拜托他来替一替。

今天他穿了迷彩面包服,裤子也是吊满织带的迷彩,一双马丁靴。帽子是必备的,唐景人戴帽子,是因为要遮住那头红发,在台上他希望自己是最惹眼的,台下则只求存在感为零。但是与之矛盾的,他戴着外太空般的,黄色的大墨镜,这就很抢镜了。

杜若知道他有段时间偏爱军装,攻击性很强。而水晴也一直很喜欢军装,原来这段时间的军服造型,是水晴带起的吗?这两人,忽然有种臭味相投的感觉。

餐厅门店内有外国人正在拉小提琴,悠扬的琴声,衬托着春意盎然的午后。

“女人果然都是喜欢这种店。”唐景人点了一根烟说,“话说在美国到处都是禁烟禁烟,禁得我头秃。”

杜若哈哈笑起来,关于唐景人逃避禁烟的事,还曾一度成为“佳话”呢,可谓和美国人斗智斗勇。

“你怎么都吃不胖?”回国初见,唐景人变得话儿多了。

“瘦条条的你有资格说我?”杜若呷一口苏打水,点了份牛扒。唐景人不爱吃扒,反倒叫了个焗饭。他有米饭依赖症,到了美国就更甚了。可幸美国超市里啥都有得卖,大街里中华餐馆也是少不了,可免受食不甘味的苦楚。

“你有好好吃饭吗?”杜若关心起他的起居饮食来。

“嗯,虽然我这样但还是很喜欢吃东西的嘛。”这倒是实话。胃口好,肉体来说还算健康,只是身体长期超负荷,某些部件损伤厉害。不过相比之下,其实要比林约的健康状况要好得多。

仔细看来,他的唇上隐隐约约还有青青的小胡渣呢。爱美的唐景人,本是绝不允许自己在形象上露瑕疵的。杜若扑哧笑起来,取笑他吃得多美国激素,毛发都旺盛了,不知会不会长了胸毛。

“今晚检查检查便知道啦。”唐景人面不改色地说,说完还故意观察杜若脸上的红晕和那害羞、尴尬的神色,心满意足地笑着说,“常常调戏人家林约,你自己也那么不经调戏。”

杜若瞪他一眼,窘得找不到言语。

牛扒滋滋地呈上来,居然有两个拳头那么大,把杜若吓了一跳,连叫吃不完。她笨拙地拿起刀叉分肉,总是不得要领。虽说大刀掌得溜,小刀却反而驾驭不了,拿着小刀像执笔一样,让唐景人好生笑了一会。

笑完她拿刀叉的姿势,又笑她切出来的肉丁丑,笑她吃不惯六成熟的那表情,总之,一直都在笑着。笑得杜若觉得自己恍若在梦中,他的笑又娇羞,又温柔,充满少年气。

就像念书时邻座一个不苟言笑的男生,只会被某个女生逗笑,发自内心、无拘无束地笑。

吃完饭还是要兜风的,作为充满苦涩回忆的s城,唐景人要比杜若熟悉得多。就算是在城市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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