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节(1 / 1)

张莱听姜玉燕念叨着这些数字,一阵阵头疼:“玉燕,你不用给我交代这么清楚,账本我也不用看,我信得过你。”

“咱们一起做买卖,账不交代清楚了怎么能行。张哥,这钱咱们五五分,你一半我一半,明天咱们就去银行把这钱给分了。”

张莱手里拿着一双筷子,本来是打算捞羊肉吃呢,姜玉燕这一说,他肉也不吃了,把筷子往桌子上一放,正色道:“玉燕,这可不行,咱们刚开始的时候不是就说好了吗,赚的钱八二分,你八我二,现在怎么又变成五五分了,这可不行。”

“张哥,你比我出的力一点也不少,怎么就不能五五分,我在学校里出不来,都是你指挥着人送货,我都听说了,最忙的那一个月,你每天都要睡到十二点的。你这么吃累,要是还按照咱们说好的分,那我也太不是东西了。”

“玉燕,你比我也没少卖力气,八月的海市这么热,你一个姑娘家骑着三轮车大街小巷的跑,给人陪着笑,求人收下咱们的货,才几天你就瘦了一大圈,你流的汗比我多得多,这钱该怎么分就怎么分,你八我二,咱们说好了的。”

张莱说完夹了一筷子羊肉,“玉燕,你也吃,今天的火锅子格外有滋味。”

姜玉燕也夹了一筷子羊肉,“张哥,瘦了好,你不知道女孩子都喜欢减肥吗,这钱怎么分,就按咱们说的,五五分。”

张莱说什么也不同意,两个人争执了一番,谁也说服不了谁。

一顿饭吃完,两个人才商量出了结果,三七粉,姜玉燕七,张莱三。

再多一点,张莱也不愿意了。

两个人都吃的肚子溜圆,张莱把整个后背抵在椅子上,叹了口气,“玉燕,你知道咱们初次见面的那天,我准备干什么吗?”

这个倒是问住姜玉燕了,“张哥,你打算干什么啊?”

“我那天打算退学去流浪,行李都收拾好了。”

“啊,你打算退学,张哥,为什么啊?”

姜玉燕很不解,这个时代能考上大学的哪个不被人羡慕,张莱怎么会想到退学呢,要知道,这时候可跟前世不一样,退学的人可没有那么多。

张莱没说话,而是低头点了一支烟,烟雾袅袅升起,他的面容藏在后面,竟有些模糊不清。

“我爸跟我妈工作忙,我还很小的时候他们就把我放到了乡下的爷爷奶奶家,等我七岁的时候才把我接回去。七岁八岁万人嫌,我又是个爱闹腾的性子,从小就不养在身边的孩子也没有感情,他们对待我的方式就是暴力和无视,反倒是对我的妹妹宠爱有加,看着妹妹穿着好看的裙子,我也想穿新衣服,就落下了这么一个毛病,喜欢穿女装。”

“小的时候我还能控制住自己,到了初中就管不了自己了,我拿自己攒下的早饭钱买了一条裙子偷着穿被我妹妹发现了,她告诉了我爸妈,接着附近的人就全都知道了,我是一个喜欢穿裙子的神经病。”

“学校的老师同学,附近的街坊邻居,家里的亲戚朋友,都知道我是一个神经病了,我就破罐子破摔,承认了自己喜欢穿女装。考上大学以后,我爸跟我说,要是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认我,要是不改掉这个毛病,他们就当没我这个儿子,我也倔,跪下给他们磕了三个头,拿着行李就离开了家。”

“谢天谢地我奶奶留给我一对金耳环一个金戒指,我把那些东西给卖了,算是凑够了第一年的学费,学校每个月发的生活费省着用,也够我花了。”

姜玉燕没说话,静静倾听,她知道,张莱现在需要的,就是一个听众。

“到了大学,我不再压抑着自己,大大方方的穿起了女装。周围的同学都躲着我走,背后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张神经’,宿舍里也没人愿意搭理我,我在你们大的一个大学里,就是一个异类。刚开始我以为我能读完大学,可到了后来,我实在坚持不下去了,我真的受不了了,做一个大学生还不如开开心心的去流浪呢。”

“那场比赛是我们小组的一个比赛,我当时都决定了,比赛完了我就悄悄地走,可没想到,你竟然说我的衣服漂亮,还问我冷不冷,当时你知道我是怎么想的吗?”

他看了姜玉燕一眼,笑了笑:“我在想,这个人不会也是个神经病吧,她难道就不觉得男人穿女装不正常吗。”

姜玉燕:“穿什么衣服是人的自由,我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接着我就想,就是个神经病我也认了,”张莱手里的烟已经燃尽了,他扔在地上用脚碾碎,“毕竟她是第一个说我穿着这样的衣服好看的人,她还说我设计的衣服好看,就是她是个神经病,她也是个好人。”

“你给我的衣服投了票,还说要跟我一起合伙做买卖,当时我就想通了,我喜欢设计衣服,我干嘛要因为别人的眼光放弃这一切呢。就像你说的,我要做世界上最好的设计师,我以后要正大光明的穿着漂亮的衣服走在大街上,让那些人只能羡慕惊叹。”

张莱说完这一切,端起桌子上的一杯饮料:“玉燕,咱们今天没有酒,我就以饮料代酒,敬你。”

“玉燕,谢谢你。”

张莱虽然爱穿女装,但他的性格一直都是大大咧咧的,突然这么煽情,姜玉燕还有些不适应。

“张哥,我没做什么,你谢我干嘛。”

“谢你干嘛,玉燕,你不知道,你你当时说我穿那件衣服好看,说我的衣服好看,你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吗?我当时都要被污泥给淹没了,是你伸出手来把我给拉出来的。以前我看书上有这么一句话,士为知己者死,我当时非常不理解,现在我知道了,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能理解你的人,真的很不容易。”

“姜玉燕,我张莱就跟你混了,你一定要把服装公司给开起来,我给你做设计师。”

两个人一起举杯,“张哥,我一定会把服装公司给开起来的,到时候你就是我的首席设计师。”

放寒假的第一天,姜玉燕就收拾好了东西,坐上了回省城的火车。

一年没回来,家里一切都是老样子,光是打扫卫生,姜玉燕就花了整整一个上午。

幸好今天的天气好,被褥什么的都晒一晒,睡觉的时候才舒服啊。

新年的钟声刚敲响,姜玉燕就接到了罗自省从大洋彼岸打来的电话。

跟去年一样,罗自省还是每个月雷打不动的给姜玉燕写信,那些信都被姜玉燕小心保管起来了。

第七十四章

第一次做生意就成功了,让姜玉燕的信心大增,她开始为开裁缝店准备。

这是她早就想好要走的路,先开一个面向高收入人群的裁缝店,等一切都熟悉以后,就注册一个公司,专门做高端服装生意。

正在姜玉燕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张莱找到她,说了自己的规划。

等毕业以后他要出国,在国外待上两年再回来。

“张哥,你考虑好了?”

张莱修长的手指拨弄着面前的水杯,点头道:“我考虑好了。玉燕,你说要做高端奢侈品服装,我作为首席设计师,什么名堂都没有怎么能行!我要出国去闯荡一番,得几个奖回来,那时候你正好也毕业了,你开公司,我就跟着你干。”

其实张莱说的倒是也对,姜玉燕对以后公司的定位就是走高端路线,要是没有知名的设计师,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就像张莱说的,出国去闯荡一番,拿几个奖回来,有了名气才能获得人们的认可。

“张哥,我支持你的决定,出国的飞机票我来买。”姜玉燕说道:“你可不能推辞,咱们也算是合作伙伴了,你出去是为了咱们公司的以后,我总得表示一番。”

张莱是真的把姜玉燕当成了自己人,他端起水杯一饮而尽:“玉燕,你放心,我一定会回来,不仅会回来,还会带着荣耀回来。”

其实姜玉燕是有些害怕的,害怕张莱会不回来。外国的风气更加开放,对他更加友好,再说了,外国的发展环境,也比国内要好得多。

不过她相信张莱,既然他答应了会回来,会回来跟姜玉燕一起开公司,那他就一定会回来的。

张莱要是出国的话,姜玉燕就不可能立即开裁缝店了,手里的钱也不能放着啊,得让它钱生钱。

姜玉燕拿出了十万块钱炒股。

她虽然对股市一窍不通,但也记得几个在上辈子还保持着旺盛生命力的公司,正好趁现在屯一波股票。

不管股市如何红火,她也只会投入这十万块钱,多了没有。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张莱出国的那一天。

他走的时候是下午,只有姜玉燕一个人去送他,“张哥,一路顺风。”

张莱拉着一个行李箱,这是他全部的身家了,不知道回来的时候,他的东西会不会多一些呢。

“玉燕,你等着我回来,等我回来以后,我跟着你一起开裁缝店,跟着你开公司,一定会打造出咱们自己的品牌的。”

等走到登机口了,他又回身冲着姜玉燕挥手:“玉燕,你等着我回来。”

姜玉燕笑笑,也挥手示意:“张哥,我知道了,等你回来咱们一起创业。”

罗自省走了,张莱也走了,她在这里的两个好朋友都选择出国,为自己的梦想努力。

她也要加把劲努力才行。

姜玉燕并没有回省城,她在省城住了好几年也没什么朋友,还不如留在海市呢。

海市比省城繁华的多,留在这里更好。

跟她一起住宿舍的,还是朱珍珠。

朱珍珠在大学里谈了个男朋友,正是甜蜜的时候,脸上的笑容,每天遮都遮不住。

“玉燕,咱们宿舍差不多都有男朋友了,就只有你还是一个人,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个啊?”

朱珍珠从外面回来,洗了把脸,坐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的跟姜玉燕说话。

姜玉燕摇着扇子,脸上还是有些细密的汗珠:“我刚来海大就跟自己说好了,上大学的时候不谈恋爱。”

“为什么啊?”朱珍珠很是不解:“要是大学的时候不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那多没意思啊。玉燕,你们系的季鞍不是追求过你吗,他长得帅,学习好,家庭条件也不错,你怎么没答应他的追求啊,难道你在外面已经有了男朋友了?”

海大和海市工业大学离得很紧,姜玉燕和张莱走在一起,那些风言风语也传到了海大,姜玉燕也受到了波及。

不过对那些话,姜玉燕都没放在心上,即使有人跑到她面前对她说了什么,也被她给怼了回去。

工管系系花长着一张厉害的嘴,在海大也是出了名的。

“放心吧,我要是有了男朋友,肯定第一时间告诉你,”姜玉燕手里的书翻了一页,“不过整个大学四年,我可能是交不到男朋友了。”

两年时间一闪而过,姜玉燕快要毕业的时候,张莱从f国给她写信莱,说再过两个月,他就打算回国了。

这两年时间,张莱和姜玉燕的通信一直没有断过,张莱在f国参加了几个比赛,得了好几个奖,也算是有了一点点名气。

收到信,姜玉燕立即开始行动起来,开始物色合适的房子。

遥远的f国,一所不大的公寓里,张莱正在收拾东西,一个淡金头发的男子紧紧跟在他的旁边,一次次问道:“张,你最的不打算留下来吗?文大师的工作室已经向你抛出了橄榄枝,你留在这里,对你的职业发展肯定要比回到华国要号,你怎么就非得要回去呢?”

张莱的东西很多,房间里已经收拾出三个大箱子了。

见他没有说话,跟在他身边的男人再次开口:“张,我说的话你到底听到没有,留下来对你来说才是最好的,能进入文大师的工作室是多少服装设计师的梦想啊,难道你就这样放弃了吗?张,要是让人知道你拒绝了文大师的亲自邀请,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惊掉下巴。”

“汤尼,惊掉下巴不是这样用的,”两年时间过去,张莱的眉眼变得更加凌厉,举手投足之间也变得自信起来,他手下的动作没停,继续打包自己的行李,“你说的没错,对年轻的设计师来说,能进入文大师的工作室的确是梦寐以求的机会,可对我来说,回国才是我的归宿。在文大师那里我的确能学到很多,或许能让我更快的成为一个小有名气的设计师,但那以后呢,我的梦想一直都很明确,不是成为有点名气的设计师,而是创办一个知名的服装品牌,成为一个举世瞩目的设计师。”

这还是张莱第一次对除了姜玉燕以外的人说起自己的梦想,汤尼倒是没有太大的惊讶。

就像每个作家都想写出流芳百世的作品,每个运动员都想成为世界冠军,创办自己的服装品牌,成为一个举世瞩目的服装设计师,这几乎是每个服装设计师的梦想。

“张,你留在f国也可以实现你的梦想啊,这里的环境不比华国好。当然,我没有任何想贬低华国的意思,f国的黎市是世界时尚之都,相对比之下,华国的城市就要补那么宽松。”

汤尼停止滔滔不绝的问话,沉默了一会儿,最后一次问道:“张,你真的决定了吗?”

张莱已经收拾好了一个大的行李箱,开始收拾下一个:“汤尼,我承认,要是我留下来,可能能更快的打响名气,可是创业的话,f国是不如我的国家的。这里已经有了许多知名的服装公司,但我的国家还没有一个能在国际上叫响名气的服装品牌,这是我的机会,那里是一片还未被开拓的□□,那里更适合我。”

汤尼不得不承认,张莱说的是事实。

他垂下头,有些丧气,“那我只能祝你一路顺风了。”

汤尼的声音很是失落,张莱觉得好笑,他伸出手来拍拍汤尼的肩膀,笑着承诺道:“你放心,我只是回国,又不是不来f国了,我还要来这里参加比赛,参加时装周,等那个时候,你就是我男装的御用模特。”

汤尼和张莱一样,也是怀揣着梦想,远离故土,来到异国他乡追梦的年轻人。

他们一个是模特,一个是设计师,在街头偶然相识,大概是差不多的境遇,让他们成为了好朋友。

张莱要回去的决心是那样的坚决,汤尼只能接着他的话说道:“那好,我等着穿着你的衣服站在f国时装周的舞台上。”

他出发的时候是盛夏,他回来的时候,依然是盛夏。

两年的时间,就那么从指缝间溜走,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

他好像只不过就是出去度了一场假,等回过神来的时候,就已经回到了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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