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驶进电视塔边,只见一流浪汉站在路中央,灰头土脸、双目无神。车子继续往前,他竟不让路,还抬手截停出租车。
快要撞上去,司机急刹,气急败坏探头要骂,这人迅速上车,半个字不多说:“雪光街。”
司机回头,这才发现后面的人并非流浪汉,光他的长大衣看上去就知道不便宜,只是人蓬头垢脸,身上全是灰,格外狼狈。
他犹豫一阵,发动车子。
杨沅忍不住拍身上和头发,车厢顿时尘土飞扬。从塔吊爬下来摔了两次,楼层里都是用作动工的水泥土灰,回到街上时他已跟刚收工的泥瓦匠没两样了。
待会儿就要与他小说里的男主角见面了,是不是该换身衣服洗漱一下,给凌余留个好印象?
杨沅忐忑着,听见司机问:“年轻人,这么晚了做什么?”
他注意到刚才司机就不断从后视镜中打量自己,一只手虚握方向盘,不时确认腰间的防身工具,神情充满警惕。
“想偷点东西,被逮住了。”看样子司机不会相信他是什么好人,与其扯正当理由,不如编点犯罪事实更可信,“回去躲风头。”
果不其然,司机暗自松一口气,手也放回方向盘,“偷的什么,值钱吗?”
“……钢缆。”杨沅随口应答,想着自己在小说世界生存的办法。凌余既是男主又是私家侦探,无论杨沅的角色定位是证人还是被冤枉的嫌疑人,凌余也能保护自己,靠近主角光环的地方总安全点,投靠他准没错。
杨沅只希望小说给他分配路人角色,连脸都不露混吃等死的一类,只要不是炮灰受害人就好。
第2章
冷清的街道,“彩虹公”字样的霓虹光管将人照得斑驳,借着光线,杨清水看见了侦探社的招牌。
侦探社门面散发着穷酸的味道,潦草的三字木板下漆黑一片。“有人吗?”
没人在,门闸却卷了上去,玻璃门半掩。
这儿是整个城市杨清水唯一有些安全感的地方了,他摸索着按下开关,灯管闪几下以后亮了。
侦探社符合脑中的构想,布置简陋但实用,办公桌上卷宗堆得几乎比桌子本身还高,凌余的业务量要比他的门面好得多。
接待沙发跟茶几在另一侧,开水壶装着水,水半暖,人是刚走的。
他可以在这儿呆一晚,等到早上凌余回来。
的确不必锁门,没东西值得偷,杨清水溜达着得出结论。
办公桌的对面墙是案情板,标记上线索与人物,脑海中的关系网具象化,能帮助凌余思考案情。墙上标记几桩案子,其中一桩引起杨清水的兴趣,“男子失踪七年尸骨无存,500万保险金落入妻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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