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喜说:“我怎么会有机会,我家里穷,农村来的,我爹娘为了让我上大学,掏空了家里最后一点积蓄。”
“我也是农村来的,我当兵那会,我家是村子里最穷的。”小吴缓缓说道,“那个时候,村子里有些人认为,我连媳妇都娶不上。”
“怎么可能,吴总你怎么可能会娶不到老板,有多少姑娘想嫁给你呢。”王月喜没有想到,吴总竟然也是农村的。
小吴笑笑:“农村来的,并不可怕。我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首长的警卫员,后来退伍,成了老板特别助理。”
王月喜睁大了眼睛,满眼的羡慕。
“只要你努力,你也一样行的。”小吴说,“没有谁天生就是富贵,通过自己的努力,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个过程比什么都好,我很享受这个过程。”
王月喜“嗯嗯”地点头,举着拳头做了一个加油的动作,“我要向您学习,以后也要成功,凭自己能力坐上小汽车。”
果然,在很多年后,王月喜这个愿望在后来果然实现了,不但自己买了车买了房,事业也走向巅峰。
这些没有人想到,连王月喜自己都没有想到,她竟然会那么快成功。
……
晚晚和程骁他们去的地方,和小吴他们并不是一个地。
程骁最怕的就是他和晚晚约会的时候有人打扰。他想要的就是两个人的独处时间。
跟晩晚相处的时间,怎么也不够,只觉得时间是飞速的。
他们这次订的餐馆是一家西餐厅,其实晩晚也没怎么吃过西餐。
她这个人比较传统,喜欢吃中餐,但也有好奇心。
当程骁说要不要吃西餐的时候,她就想试试。
但她从来没有吃过西餐,恐怕连刀叉也握不了。
程骁说:“没事,到时候我教你,人生都会从不会到会,总有个过程。”
对啊,人生做什么事情,总需要一个过程。晩晚也没觉得自己不会吃西餐就显得丢脸。她从来没有吃过西餐也没什么。
她从小就在农村长大,尽管后来到了县城,但那个时候,县城可没什么西餐店。后来到了北京,更是以中餐为主,还真的没有去过什么西餐店。
要说前世,倒是有这个经济和环境,但她的身体不好,医生禁止她吃西餐之类的,也就没有这样的条件了。
程骁揉揉她的脑袋:“没什么,我也是到了北京之后才学会的西餐,以前在宜安县,连吃饭都成问题,哪还敢享受西餐?”
他带她去的是一家偏离市中心的一家西餐馆,那里是程骁经常去的。
那里的老板他认识,也算是朋友,有时候他经常会去那里。
那个老板是个法国人,拉里.赫兹里特,特别的热情,每次程骁过去,他就会来个大拥抱。
就像这次,一见到程骁,拉里就热情地与他拥抱,“噢,程,你来了。”又看向晩晚,脸上呈现出迷人的笑容,“程,这位美丽的小姐是谁?”
程骁介绍:“拉里,这是和我从小一起长大的女孩,——我喜欢的女孩。”最后一句,是贴在拉里的耳边说的,又对晩晚说:“这一位是我的好朋友拉里.赫兹里特。”
“噢,美丽的小姐,见到你很荣幸,我是拉里.赫兹里特,以后想要吃西餐,尽管来找我,我会给予最热情的服务。”
晩晚说:“你好,很高兴认识你。”
拉里还想再热情地跟晩晚说几句话,在程骁那严厉的眼神下,裂开嘴角大笑,“噢,程,你吃醋了。”说的普通话极不标准,但能够听得懂。
晩晚也笑。
程骁已经带着她上了楼上的小包间。
那里环境非常的幽静,正适合两个人谈情说爱。程骁现在虽然没有想过要表白,但也想要那种氛围。
西餐的这种氛围就特别的好,特别的适合谈恋爱,那种浪漫的气息。
晩晚也喜欢这种氛围,特别的舒适,让她有一种暖暖的感觉。
她也喜欢和程骁单独在一起的感觉,那种被照顾的感觉,让她有一种被宠着的感觉。
只不过,这种感觉能够维持多久,她并不清楚。等到程骁结婚后,有了心爱的妻子,将来还会有孩子,就会把心里所有的宠爱都给妻子儿女。至于她这个邻居家的小妹妹,只怕会被扔在一边。
说不吃醋那是假的,但吃醋又能吃多久的醋?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人生,不可能一辈子就奢望别人的宠爱。
也许以后她也会有爱自己的丈夫,她爱的男人,还有孩子,大家就会越走越远,以后只剩下了相互问候。
感情也就慢慢淡了。
哪怕这样的结果,不是她想要的。
等到各自有了家庭,重心也会慢慢地偏离,或许等到那个时候,也难得会想起青梅竹马的玩伴吧?
“晩晚,我知道你不喜欢吃牛肉,我给你点了其他的菜。”程骁翻看着菜谱。
晩晚说:“我可以试试。”
“试试?你不是不喜欢吃牛肉羊肉?说是太腥了?”程骁抬起了头。
晩晚说:“是的,但我想改变,或许以后我会爱上呢?”
程骁说:“那就点,你如果吃不下,到时候给我吃就行。”
“不用了吧,我吃过的东西……”
程骁说:“没事,咱不能浪费粮食不是?”
晩晚一想,也对,程骁一向节约,她吃剩下的东西,他又不是第一次吃,他一向都舍不得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