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月闭目深呼吸,自己还都没有开始,就听到了身后那毫不掩饰的嘲笑奚落声。这嘲笑声是沈月的兴奋剂,却是刺进林京墨心口的刀。他满脑子都是接下来沈月在舞台上摔倒,自己要怎么快速的去扶起她,安慰她才不伤害她。而相比他的担心,远志就是双眼期待的看着姑姑,等着姑姑白天鹅一样的一飞冲天。
沈月忽的睁开眼,身体一提,双脚就轻松的立起来,身体绷成一条直线,脚心更绷起好像拉满的弓一样有力,支撑整个身体稳稳的站着。这一个最基本的站姿标准的不能再标准,直接就惊了在场的所有人。
沈月当然不会只是站姿,她稍微用脚趾头调整一下脚尖处不得劲儿的棉花,就随着那欢快激昂的音乐动起来。绷膝盖,一字马,小跑,大跑跳跃,在空中劈叉的高难度绝对都是专业水平。在所有人惊掉下巴的时候,沈月开始了芭蕾舞最考验人技术的旋转。
一圈,两圈,三圈,从慢到快,最后随着音乐好像陀螺一样转了足有几十圈的沈月才猛地一个收身,稳稳的站在舞台中央。脖子高高扬起,真的就好像优美的白天鹅。
众人的目瞪口呆中,响起清脆响亮的鼓掌声,是远志的一个人的鼓掌。
远志随即跑向舞台,笑得满脸灿烂和得意:“我就说姑姑是最棒的,说看一遍会跳就跳的这么好,姑姑果然好像白天鹅一样优美轻灵!”
沈月从远志手里拿过外套穿上:“穿着毛衣毛裤笨的很,哪里轻灵的好像天鹅,明明就是一只胖胖的大鹅。”
“姑姑才不是胖胖的大鹅,就是天鹅。她们都长着眼睛看着呢。”远志固执坚持的道。
沈月又拿过斜挂包,见灰灰露出一个小脑袋在挂包口上趴着张望,便伸手将灰灰抱出来戳戳它的脑门,戏弄的道:“小灰灰,你知道么?信任是对一个人最大的尊重,友好是一个人最基本的修养和善良。可惜啊,就是有人不懂。”
小灰灰发出咕咕的叫声,还连连点头。然后手脚并用的爬到沈月的肩膀上坐着,双爪环起来,用不屑的小眼睛看一圈周围的人,意思很明显,我的主人在说你们呢。
林京墨的眼底写满震惊和不可思议,但更多的是羞愧。而剩下那些人的脸从青到白再到红黑,就好像调色盘一样难看。
沈月去换上自己的鞋,和远志一起离开后台。远志见姑姑不招呼师傅,就回头问一声:“师傅,你不回么?”
“回。”林京墨应一声,后面跟上。
一路上沈月和远志在前面,林京墨始终跟在后面。沈月快走他就快走,沈月慢走他就慢走,始终是不远不近的跟着,不和他们并肩。
沈月知道林京墨是不相信自己后被打脸了面子挂不住,她也不主动找他说话,就小声问远志:“远志,你管那个妖精女人是直呼其名还是叫姨啊。”
远志眉头皱起老深:“我为什么叫她姨?当然是对她直呼其名。”
“所以她的名字是?”
“肖静怡啊,肖邦的肖,静悄悄的静,怡然自得的怡。”
沈月伸手敲一下自己的脑袋:“我好蠢啊,居然一直以为你叫她小静姨。小很多的小,静悄悄的静,姨娘的!”
远志眉头皱起:“肖静怡,小静姨?居然是一模一样的发音这也太巧了,怪不姑姑你会听错。但我不喜欢那女人,才不会管她叫姨。”
沈月回头看看后面的大尾巴,又小声问:“那肖静怡不是你师傅的女朋友?”
“当然不是了,肖静怡是经常来找我师傅,但是我师傅都不怎么理她。但肖静怡的父亲和林爷爷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所以不理又不行的那种。”
“是这样么?但我……我看见肖静怡送你师傅东西,你师傅还一点没有推辞的收下了!”沈月惊讶后,又很小声的道。
远志狐疑问:“姑姑怎么知道肖静怡送我师傅东西了?姑姑看见了?”
“对啊,我看见了。就昨天,肖静怡在门口给了你师傅一个袋子,袋子里是黄色毛线编织的东西,可能是围脖或是毛衣之类的东西吧。”沈月说起这个还觉得酸酸的。
“袋子是黑色的?”
“对啊,黑色的袋子。”
远志回头看一眼十几米后跟着的师傅,忽的凑到沈月耳边小声道:“姑姑你误会我师傅了,那个黑色袋子里装的东西是我师傅祝贺你考上北大,准备送你的礼物。”
“怎么会!”沈月完全想不到远志会说这个:“我亲眼看到那是肖静怡给你师傅的!”
远志笑着道:“肖静怡一个亲戚的亲戚在外事办,能弄到好看的港货。师傅就厚着脸皮托肖静怡的亲戚从港外买东西。估计是肖静怡的亲戚没空送来,肖静怡就送来了吧。昨天晚上姑姑回房间,我见师父拿着黑色的袋子,那袋子上写了一个“港”字,就知道是送给姑姑的东西到了。”
“……”沈月仔细想想,好像昨天看见那个黑袋子上的确露出的半个字,是个三点水。
“姑姑,还有你房间的那些家具,都是师傅这两年给别人看病自己攒下钱买的。师傅平时去理发店剪头八毛钱都不舍得,但是给你买那些家具花了一百多呢,师傅眼睛都没眨一下!”
沈月彻底愣了,懵了,更惊了。原来自己误会了林京墨!原来肖静怡根本就不是他心头的朱砂痣,原来他根本就没有将自己当成是肖静怡的替代品。原来他背着自己做了这这么多,可自己还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气他。
“远志你先自己回家。”沈月推了远志一把。
远志都是十四岁的大孩子了,自然知道姑姑想什么,就了然的点头小声道:“嗯嗯,那我先回去了,姑姑和师傅好好聊聊。”
远志撒开腿就跑了,沈月想着站在原处等林京墨挺尴尬的,就装着脚疼的往地上一坐。反正这时候的街上也没有路灯,周围乌漆麻黑的,还隔着十几米的距离,林京墨根本就看不到自己怎么坐地上的。
林京墨正跟着呢,隐约的见沈月坐地上了,顿时什么别扭都忘了,几步跑上前蹲下问:“怎么了?”
沈月捂着脚,声音娇气的哼哼:“可能是跳舞鞋不合脚,逞能之后脚疼的厉害。”
“现在知道是逞能了?早想什么去了。”林京墨伸手去摸沈月的脚踝,她的脚踝伤过,很怕是旧伤复发了。但是摸完之后松口气,不是旧伤。“远志呢?”
“远志见我脚疼,就跑回去拿跌打酒了。”沈月说着瞎话。
林京墨不疑有他,二话不说的扶起沈月就背到自己的后背上。沈月双手圈住林京墨的脖子,露出诡计得逞的小得意。
“我很重吧。”
“不重,很轻。”
“京墨哥哥,你上一次背我还是我们在山上遇到野猪逃跑的时候,那时候我不小心崴到脚,让你丢下我你也不丢下,还背着我一起跑。”
“我那时候要是丢下你,就算偷生活下来也会内疚一辈子。”
“时间过得真快,一转眼都八年了。那时候的一切就好像是做梦一样。”沈月趴在林京墨的后背上,曾经少年清瘦的肩膀现在都变得结实了。
“是啊,时间过得真快。”林京墨嘴上说时间过得快,其实一点都不觉得时间过得快。他八年前就盼着这个小姑娘长大,一天一天盼着。现在她终于长成大姑娘的模样,但还要过两年才成年。
只是,他们这算是和好了么?林京墨偷偷的想。
月亮在两个人的身后,林京墨看到两个人的影子被月光拉起老长,沈月在他后背上就是一个隆起,好像骆驼后背上的生命供给驼峰。好像他们本就是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走过无数次的街道,林京墨希望它没有尽头。就这样背着自己的生命驼峰一直走下去,永远走下去。但外面很冷,她的脚还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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