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腿的油脂和筋膜都不用去掉,因为自身的油脂会让叉烧更香,而筋膜则会让叉烧更有口感。
接下来,就是腌制的酱料。
蒜蓉干葱切碎,放进猪肉盆里,放入糖、各味香料粉,比如桂皮粉、五香粉等等,甘草粉是叉烧的灵魂,与糖发挥作用,吃起来微甜,让叉烧回味无穷。
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加入高度酒。沈萝不用自己弄,李修俨上次给沈青儒带酒时,偷偷给了她一坛他自己蒸馏的高度酒。,倒省去了她许多工夫。
高度酒可以让叉烧的香更持久。
搅拌后的猪肉,看上去比较湿润,呈暗红色。
一晚上过去,第二天,沈萝赶早来到卤肉店。
枣木少烟,很适合明火烤叉烧,只不过是十几分钟,叉烧开始变红,糖与肉产生焦糖反应,发出真真焦香。
卤肉店外面的行人们纷纷驻足。
“今日卤肉店上什么新啊?”
“是一个新鲜玩意,叫叉烧。”
沈萝还不知,外面又聚集了一大堆食客在等开门。
她正专注烤叉烧呢,时刻提醒婶子们远离火心,避免外焦里不熟。
待到叉烧完全渗出油脂时,便差不多了,整个过程大概两三刻钟。
烤好的叉烧颜□□人,外表亮红,宛若一位刚从舞池上来的成熟女郎,所有人都被它迷倒。
带着甜味的焦香散发开来,惹得沈萝也想尝一口。
她用小刀切下一块,叉烧里面呈现嫩白色,可以看到肥肉与瘦肉的分层。
吃进嘴中,含香软嫩,肥而不腻瘦而不柴,最后带着甜香,简直耐人回味。
老广骂孩子时喜欢说“生块叉烧都好过生你”,叉烧这味道,真的绝了!
二娘子和三娘子尝过后,对叉烧的售卖信心十足。
“我保证这绝对受欢迎!”
“最好的甜味,真的太让人满足了!”
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吃糖的机会少,喜欢甜香。
沈萝击掌:“好,那就拿出去卖吧!”
沈娘子已经收拾好要带去村里的叉烧了,“今天就拜托二娘子和三娘子了。”
食客们发现,今天沈家母女不在,有人就好奇问了一句。
“沈家郎君考了状元,沈娘子和沈姑娘今日一同回村祭祖了!”
庆安伯管家听闻,连忙回去禀告主人。
庆安伯坐在马车上,通过帘子,目光依旧落在那家卤肉铺上,“既然如此,先回去吧。”
昨晚他吃了美味的卤肉后,依旧忘不了那个似曾相识的面孔。
这沈家娘子,太像他的大姐和二姐了。
当年,大姐嫁给武定侯,生下侄子后难产而亡。二姐嫁过去当继夫人,生下儿子后不久,竟也去了。
他不喜欢二姐,因为二姐总是特别拗,事事都要争先。
万香楼是她二姐的产业,他从未踏足过。要不是因为叫花鸡实在太香,他这辈子都不会进去那里。
但,叫花鸡真的好吃啊。
庆安伯道:“去万香楼!”出去南边玩了一趟,还是对叫花鸡念念不忘,也不知做出此等美味之人究竟是谁。
那掌柜与他的二姐一样讨厌,竟然不肯说出厨子的名字。
沈家人带着满满一筐叉烧出城,马车里都飘满了甜甜的肉香。
沈荣几乎是一路走一路吃,沈萝怕待会不够村人分,便盖上盖子阻止,沈荣还特别幽怨地瞪了她一眼。
沈萝只好道:“回去给你做。”
沈荣这才露出一排大白牙。
好不容易到了村口,没想到,竟迎面碰上大奶奶!
第31章 第三十一道菜 暗黑青团测评
沈家人齐齐坐在驴车上, 大奶奶挎着个篮子站在村口。
沈家五口人五双眼睛,大奶奶一个人一双眼睛,合起来, 就是十二目相对。
气氛一时陷入凝滞。
沈萝张了张嘴, 正欲说些什么, 却见大奶奶猛地回头跑, 差点把篮子都扔了。
“村长!大家伙儿!青儒回来了!咱们家青儒回来了!”
语气之激动,态度之亲昵,用词之夸张,简直让人叹为观止。
沈娘子发出灵魂拷问:“什么时候青儒成了他们家的了?”
总而言之, 沈萝发现, 大奶奶整个人的态度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村长引沈家人去祠堂时,大奶奶十分热情地待在一边, 和沈娘子尬聊:“我能帮着做点什么吗?哎呀,之前菁姐儿出嫁,我想着青儒温习书本重要,就没去打扰你们。”
沈萝扭头,沈菁出嫁了?
她的表情太过易懂, 叶翠花立即抓住这个话题, 大聊特聊起来:“菁姐儿嫁去那天, 可热闹了!不过嘛, 方家人看起来始终差了这么一点, 他们带来的咸菜,我看比二侄媳妇做的差多了……”
沈萝挠挠脸。
她大奶奶以前可不是这么说的,还把她家咸菜酸菜贬得一无是处来着。
之前在村里时,自己家的日子和地位看上去与大奶奶家差不多,大奶奶总看他们不顺眼。
现在她爹成了状元, 一朝鲤鱼跃龙门,大奶奶反而对自己家吹捧起来。
这大概应了那句“当你超过别人一点点,别人会嫉妒你,当你超过别人一大截,别人就会羡慕你”?
不过沈萝很快就没空思考人生大道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