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主角白月光后我修罗场了[穿书]作者:巷子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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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映拿着打湿的热毛巾出来时,常佼已经不在地上了,他在书桌前坐着,正专心致志地在写着什么东西,他脊背挺得笔直,只有脑袋微微垂下去一点,右手攥着一支年代久远的钢笔,笔盖一圈几乎脱了漆的金色在暗处发着光,左手压在桌子上,神情郑重谨慎。
乔映拿着热毛巾在他身边坐下来,低头去看他在写什么。
常佼在写信,开头的收信人写的只有两个字——哥哥。
乔映看到那上面的两个字,顿了顿,看了眼常佼,轻声问:“荀荀,你在写什么?”
常佼从信纸里抬头看了他一眼,小小声地道:“给哥哥写信。”
乔映微微歪了歪头,拿着热毛巾,穿过他压在桌面上的手,帮他仔仔细细地擦脸,从额头一直擦到鼻尖,再到脸颊跟下巴,一一擦干净了。
“我就在这里,你怎么还要给我写信。”
常佼配合得左右摇头,让他把自己的脸擦干净,声音闷闷的,从毛巾底下传出来:“不能断,每天都要给哥哥写信。”
乔映手上动作一顿,手顺着他的脸颊滑下去,“每天?你从前也给我写过信?我从来都没有收到。”
常佼看着他,有些委屈:“每天都写,我想哥哥了就写,我想寄出去的,但是被他们拦下来了,后来我就找不到邮筒了。”
乔映把热毛巾从他脖颈处拿开,常佼又低下头去写信了,神色认真又温柔,每一个字都写得无比认真。
乔映把毛巾折叠好放在一旁,坐在常佼身边,看他安静地写信。
常佼的字很漂亮,铁画银钩,龙飞凤舞中透着干净利落的狠厉。
常佼的手一顿,在纸上面划了几道,手足无措地把钢笔递了过来,整个人都散发着委屈,“哥哥,写不出来了,没墨水了。”
乔映把钢笔拿在手中看了一眼,觉得有些眼熟,他捏着笔盖转了转,成功在笔盖处一个不显眼的地方找到了一个小小的、被精心呵护了很久的“乔”字。
他的指腹摩挲过那个打上去的烙印,“这只钢笔,是我在学校作文比赛得了一等奖,老师给我的,后来我又送给你了。”他看向常佼,“这么多年你一直都带着?”
常佼点了点头,诚实道:“我一直贴身藏着,这是哥哥给我的唯一一样东西,不能被他们抢走了。”
他们从头到尾指的都是常家父母,同时也是常平父母的哥哥嫂嫂。
乔映没说什么,把钢笔上好墨水,用纸巾擦干净周边的污渍,放进了常佼的手里。
常佼攥着这只钢笔,在纸上继续写下去,十几分钟后,他最下面写上署名,把笔放下来,吹了吹上面未干的痕迹。
乔映等了半晌,见他终于收笔,在他耳边轻声问:“可以给我看看吗?”
常佼看了他一眼,没有半分迟疑,把纸递了过来,“只给哥哥看。”
乔映一只手握住他的手,单手拿着那张纸,在台灯微弱的光下微微眯起眼睛看。
【哥哥,我又来了。
我知道我这样老是写信给你不好,可是我忍不住,我每天都在想哥哥,看不见的时候,我就在想哥哥,哥哥是世界上最好的人,也是我最喜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