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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想越觉得她这是穿越到了小说里,不仅仅是名字对上了,还有男主的身世,以及叶明月的存在。

那本小说她当初无聊的时候打发时间看的,就是一霸道总裁文,唯一特别的大概就是男主除了霸道还恶毒,跟男二比起来,他堪称反派,如果不是女主爱他,跟他有个天才儿子,恐怕他这样的就是纯炮灰。

时间一晃过去这么多年,叶筝早已记不起太多细节,之所以还有如此深的印象,完全是这文的操作太骚。

男女主的交集源于多年前就死去的男主的白月光,这也是叶筝多年记忆深刻的原因之一。

因为这位白月光,跟她同名,都叫叶筝,而这位叶筝,死的很惨!让她一度引起不适。

咬了咬牙,真哔了狗了!同名穿书这种事,小说里写烂的梗了啊!能不能有点新意?

“筝筝?筝筝!”

“啊?”叶筝回神。

叶明月担忧的看着她,“怎么了?是不是累了?”

叶筝摇摇头,苦大仇深,“妈,我觉得我以后还是跑着上学吧。”

“这是怎么了?你自行车坏了?”叶明月疑惑。

看着叶明月,叶筝神色严肃,“不是,我从现在开始,要锻炼身体,跑的很快,珍爱生命,远离闫!正!北!”

4、第四章狗命不保!...

夕阳挂在天边,微光照进小小的卧室,叶筝趴在书桌前奋笔疾书,直到门外传来敲门声。

“来了来了!”松了口气,叶筝随口回答道。

看着笔记本上密密麻麻的字迹和人物关系图,小心迅速的检查了一遍,跟着将笔记本锁好放到带锁的柜子里,这才起身去开门。

今天她难得没有陪着叶明月出去摆摊,而是努力将还记得的这个世界的剧情给写下来,尽量将有印象的人物关系捋清楚。

这小说真正剧情开启是闫正北大学期间,算是带点倒叙手法,因为男女主交集在高中就开始了,大学时算重逢。

闫正北是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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