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299节</h1>
岑牧说道:“那就对了,小芥子就易容了。”
“哦~”秦渊好奇道:“这小姑娘挺机灵,你领悟火焰能力的时候,她还替你挡着,怕别人发现。”
“是吗?那倒是要感谢她。”
秦渊说道:“唔!你好好休息吧!无序之地的第一个夜晚,不要失眠啊!”
岑牧双手枕在脑后,心里感叹,今夜注定是一个失眠的夜。
第0011章 血色蔷薇
翌日,当岑牧出去一趟,又回到铁匠铺时,已然换了一副装扮:一顶灰色破帽子,一件破旧的亚麻杉,一条老式牛仔裤,胳膊和腿上缠了一些陈旧的绑带,胡子喳喳,发型犀利,连皮肤都黑了许多。
现在把他丢在一群荒野人中间,也许会比较显眼,但和刚进入小镇时相比,已经好了太多,至少不会生出两个世界人的感觉。
吃早餐,在小镇大概只有岑牧和云戚父女有这个习惯。
当岑牧捧着两个热乎乎的窝窝头啃的时候,小芥子刚好从里屋出来,看到岑牧的改变,不由得多打量了两眼,谁知一看,眼睛就挪不开了,转眼间,小芥子的脸蛋像是扑了一层粉,红扑扑的,她笑嘻嘻道:“小岑哥真会打扮,这一身可犀利多了,真帅!”
说完,捧着发烫的脸蛋,跑了进去。
看来这形象才符合荒野人的审美观。
云戚好奇地走出来,看了看他,说道:“这装扮就顺眼多了,你还挺会折腾。”
岑牧把一个完好的热窝头丢了过去,说道:“白天,小镇有没有什么活动?”
云戚正想制止他,见东西已经飞过来,他顺手接住,问道:“你想干嘛?”
“跟小镇的打手们认识一下。”
云戚咬了一口窝头,说道:“如果他们没任务,就会呆在酒吧,一整天都不出来。”
“嗯!我等会去碰碰运气。”
……
岑牧杵着拐杖,拐进小镇最“繁华”的商业街,这条街长五十米,有一间酒吧,一家餐馆,一个黑市和三家旅店,这不是岑牧第一次过来,故而轻车熟路。
现在是清晨,辐射雾霾还没有散开,酒吧的招牌灯也没有关,在朦胧雾气中散发出猩红色的光芒。
『血色蔷薇』,一个颇为文艺的名字,用艺术字体写出来,岑牧不知道这小镇到底有多少认全这四个字,尤其是后面两个字,它能出现在这里,说明这个酒吧有些故事。
踏进酒吧,一股靡靡近乎呻吟的音乐钻入耳中,它不受人控制,潜移默化侵入你的意识中,将人埋在心底的欲望搅成一团乱麻,然后情欲从蛰伏中苏醒,蠢蠢欲动。
岑牧抬眼看去,酒吧灯光黯淡,到处可见陈旧的木头,桌椅也是随意摆放,却有一种错落有致的感觉,吧台是铁质的,是一整块钢板,看起来像是某台报废车床的主钢板,十分结实,它上面布满了深深浅浅的拳印,还有红褐色的物质和锈迹凝固在一起。
由于是清晨,正是狂欢之后的宁静时光,发泄过剩精力的客人横七竖八地倒在桌子上,呼呼大睡,有些人干脆躺在地上,一时间,呼噜声此起彼伏,如作雷鸣。
好像来得有点不是时候。
岑牧微微皱眉,正准备返身离开时,吧台上一个影子动了动。
一个女人的声音响起:“来了怎么不喝一杯?”
这个声音有点熟悉,它独特的喉音是这声线一大特点,每吐出一个字,总像是吐出一团火,烧得人心慌慌,正因为太有特点,所以绝不会弄错,她就是米妮。
岑牧靠近吧台,把拐杖放搁在一旁,坐上一个吧椅。
不等他吩咐,米妮已然开始调酒,不锈钢铁罐在她白皙颀长的手指间飞舞,挥洒自如,而她的视线却始终放在岑牧身上,她瞟了一眼岑牧的装备,说道:“拐杖做工不错,听说是云老头帮你做的?”
岑牧道了一声谢,并没有回应后面的问题。
米妮见岑牧毫无忌惮地打量她,目光在她半露的两个球上逡巡,莞尔一笑,说道:“我一喊你,你就回头,你胆子挺肥!不怕铁罡找你麻烦?”
“怕!但我更怕被女人说是‘没胆鬼’,怎么也得硬着头皮撑下去!”
岑牧挺好奇这女人的变化,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在铁罡面前,更像是一只金丝雀,是个花瓶,还是一个淫荡的花瓶。
今天见她穿一席玫红色的高开叉旗袍,前胸镂空,性感撩人,浑身上下散发出野性难驯的味道,一想,就知道可能被这个女人给骗了。
米妮咯咯笑道:“小帅哥,越来越有味道,今天换了个打扮,简直酷毙了!”
岑牧理了理亚麻衫,笑道:“衣服都是便宜货,主要是人不同!”
米妮吐出一团舌头,问道:“那有什么不同呢?”
“不同是比出来,要试了才知道。”岑牧随口调笑,这女人是铁罡的人,他是肯定不会碰的,不过认识一下未为不可,兴许可以获得一点铁罡的情报。
米妮哈哈笑道:“胆大包天!小镇敢跟我这么说话的,你是第一个!”
说完,一杯殷红似血的鸡尾酒端到岑牧身前,这酒从底到面颜色层层递减,由猩红转变为淡红,迷离醉人,一朵带刺的蔷薇花挂在杯口,花瓣沁润在酒里。
岑牧笑道:“作为第一个有没有什么奖励?要不这杯酒算免费吧!我兜里没几个子,怕喝不起。”
“好啊!我请你,你敢喝吗?”
这时,一旁趴在吧台上的一个男人睁开一双布满血丝的眼,抽了抽鼻子,嘟囔道:“喔!血色蔷薇!哪个败家子这么阔气!”
然后,他看到了岑牧,上下一瞅,桀桀哂笑道:“还是个瘸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