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
杨云惊呆了,猛的站起来,这是闹哪样?搞毛啊!1984年就和程龙签了协议?那是哪家日本企业?什么格斗游戏?为什么他一点印象都没有?
陈友山说道:“这家企业叫nintendo,游戏的名称是spartan-x,中文翻译名是程龙踢馆……”
噗……
原来是那款游戏,杨云想起来了,郁闷的差点喷出血来,竟然是日本任天堂!
但这是什么稀烂游戏啊!
这款游戏,恐怕只有在任天堂的游戏集合卡不知道那个旮旯角落里,或者是后世的pc几百合一的模拟器上才能找到,也许他在不经意中玩过,但是他根本就不记得任何具体细节,只知道稀烂稀烂无比稀烂!
赵永平同样没听说过这款游戏,看到杨云郁闷到差点吐血的样子,只好凑过去询问:“不知这款游戏的知名度与销量如何?”
程龙和陈友山不好说了,他们尴尬的地方就在这里,正是因为任天堂的程龙踢馆做的稀烂,可玩性太低,最终产生的效益少的可怜,他们都不好意思同别人说。
如果用任天堂严格的游戏质量管理体系来划分,程龙踢馆这个游戏应该是勉强达到最低要求,保留它在任天堂游戏集合中,很大一部分原因就在程龙这个人身上。
名人效应还是很有威力的,游戏的主角正是程龙本人,看到他的脸出现在屏幕上,就算游戏内容很弱智,但凑合着玩也行。
但是一个只有直拳侧踢铲腿的横向卷轴游戏,每次只能一个人战斗,npc无脑n,只有主角一人可以出拳踢腿,碰到敌人就掉血,碰到小怪物就丢命,死了又要陷入无限循环的重新打斗中,这种游戏真心弱爆了!
恐怕任天堂只是敷衍着制作,然后挂着程龙大哥的名号,拼命赚咱们海外北美华人的钱!
杨云相信,程龙本人肯定对这款游戏也是怨言颇多,要不然他也不会这么犹豫。
陈友山说道:“nintendo当时与我们签订的是肖像使用权合同,但我们不是做游戏的,所以对游戏运营这方面的东西不太知情……”
不知情?是销量太差,不好意思说吧。
杨云清楚里面的道道,避免了他们的尴尬,摆着手说道:“术业有专攻,这个不说了。我想知道的是,程龙大哥与任天堂签订的肖像使用权合同的年限有多长?是不是独家形式的授权?我们龙腾公司能不能加入进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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