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六卷 锦衣夜行 第二百九十一章 偶遇</h1>
“李天纵!”刚走出小区没多远,就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李天纵有些意外地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品红色长款羽绒服的美女,站在路边,一脸惊讶地看着他。
“吆,真的是你啊,上了半年大学,变化好大,我都快不敢认了,”美女笑呵呵地走上前,上下打量着李天纵。
李天纵也认出眼前的美女,就是高一时候的同学薛小雅,当年滨海县一中大肆招生,高一学生用的还是老式教学楼,教室里一共四列课桌,两边靠墙各摆一列,中间两列靠在一起,留出两条走道。高中虽然没有男女同学坐一桌,李天纵和薛小雅却因为在同一排最中间的两个位置上,做过一段时间的“准同桌”。
两个人准同桌的关系维持了整整一年两个学期,直到高二的时候文理分班,李天纵选择了理科,而薛小雅则去了文科班。期间班上数次调整座位,李天纵的位置前前后后、左左右右换了好几次,奇怪的是每次都在最中间那两列位置上,另一边总是薛小雅。
不过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密切,李天纵对薛小雅的观感也不是很好。
李天纵家里条件不好,所以在学校的时候,他一心认真学习,希望考上大学,以后找个好工作,赚钱养家。
薛小雅的情况正好相反,她的手头很阔绰,她父母早年离异,父亲早成了连锁珠宝店的大老板,将店铺开到了大江南北。她母亲也在滨海县城开了一家金店,也算是滨海数得上的小富婆。薛小雅跟母亲过,并不缺钱,不过她的父亲每个月还是会给她一大笔钱,所以薛小雅的钱基本花不完。
薛小雅并不喜欢学习,在学校也总想法玩,所以她跟李天纵当然说不到一块,分班以后,两个人更是再没有什么交集。
此时街头偶遇,李天纵相比从前,固然已经发生很大变化,而薛小雅看起来也成熟了很多,打扮比以前更加靓丽。
薛小雅本来就长得不错,加上会穿衣服、打扮,乍一看到,颇有种惊艳的感觉,不过比起郑小茜天然去雕饰,王曦怡的天生丽质、典雅大气,还是要差一些。
而在薛小雅看来,李天纵相比以前的青涩,此刻显得更加自信成熟,浑身上下,都洋溢着一种儒雅、阳光的气息,充满男性魅力。
“薛小雅,你好!”李天纵淡淡打了个招呼,不管以前有什么看法,回头再看,就显得并不重要,不过他跟异性.交往,向来木讷,加上编译“金庸群侠传”占据大脑主核,反应自然就比较迟钝。
薛小雅嫣然一笑:“李天纵,你变化是挺大的,不过有一点没怎么变,还是那么老实啊!”
李天纵笑了笑,薛小雅还是那么直白:“呵呵,你的性子没什么变化,不过变得更漂亮了。”
“呃,算我刚才的话没说,没想到你也学会夸女人了,”薛小雅微微一愣,作势重新上下打量着李天纵:“相请不如偶遇,怎么样,晚上我请你吃饭,赏不赏脸?”
“不好意思,我还有事,回头我请你吧?”李天纵略带歉意地微笑说道,他也知道,关系就是一种生产力,薛小雅家在滨海颇有影响,如果能得到她的帮助,开店的事情,肯定要顺利很多。
何况,这半年时间,李天纵脱胎换骨,这次衣锦还乡,颇有种沧海桑田的感觉,能够在街头偶遇过去的同学,他也非常高兴。
只是,李天纵并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所以看上去总是淡淡的。
薛小雅撇了撇嘴:“不会吧,老同学,请你吃顿饭都推三阻四的?听说你现在在申城读大学,我年后想去那边打工,这次就算我拜拜你这个码头,等我去了,还要请你多照顾照顾老同学,怎么样?”
“那……好吧!”听到薛小雅这么说,李天纵也不好继续推辞,只好点头答应:“你要去申城打工?”
李天纵记得薛小雅家的金店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来的时候还看到,生意非常不错。就算她嫌滨海地方小,她老爸的珠宝店,已经开遍全国许多个城市,以她这样的出身,似乎用不着离乡背井地去打工。
“走了走了,咱们找个地方边吃边说!”薛小雅也不解释,拉着李天纵就走。
薛小雅对滨海非常熟悉,很快就找了一家看上去装潢不错的快餐店,迅速点了几个菜:“李天纵,喝不喝酒?”
“喝点吧,”自从发现喝酒可以让大脑活动更活跃,李天纵就经常会喝一点酒,今天编译“金庸群侠传”,似乎有点吃力,速度很慢,他就想喝点酒,看看有没有作用。
“好,没想到你也会喝酒,”薛小雅笑着又点了瓶红酒,然后双手托着下巴,目光在李天纵身上转了转,似乎有些意外的发现:“咦,李天纵,你穿这套衣服不错啊,挺有眼光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