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这名字她刚好听说过。
当初炎凉被疯马所伤,追溯到源头上,可不就是一位叫做郑子英的人所为吗?
炎凉本来就是你惹我我必定要还回去的人,那天虽然因为遇见了沐清眠而没有再急着关注那匹疯马的事情,可是等到能自如走动了,炎凉去杏花镇采买食材的时候,就留意打听调查了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于是炎凉就知道了,这杏花镇上有一户最有势力的大地主人家,姓郑。郑家家主老来得子,取名叫做郑子英,将郑子英娇惯得不像话,也就养成了郑子英那飞扬跋扈的性子。
最近这位郑少爷迷上了骑马,郑老爷便想方设法地给小儿子找寻来了诸多品种的好马,只是这郑少爷是个酒囊饭桶,学不会如何驯马,脾气又急躁得不行,对马匹稍有不满便肆意鞭打出气。哪怕是在当街临市的地方,郑子英也照旧旁若无人。
马匹受不得这样的折磨,被激怒发狂后往往就疯了一般逃跑,殃及无辜百姓,炎凉那次遇上的不是第一次出这种事,也不是最后一次出这种事。
炎凉看着那驾马奔去很快就看不见踪影的郑子英,唇角勾了勾。
看来这位郑少爷如今进步不小,都能驾马跑这么远了。
那刚好,她就给郑少爷一点“贺礼”吧。
两个时辰后,郑家就收到了郑子英暴毙的消息。
上次伤了炎凉自己,炎凉还可以按捺住暂且不计较,可是这次稍有不小心,沐清眠都会被波及,这就让炎凉不可能再忍了。
所以在与那匹马擦衣角而过的时候,炎凉的手一个弹指,便将一些土黄色的粉末洒在了马上之人的脸上。
这粉末极轻极细,如果不专门注意的话,只会以为是迎面而来的一点尘土罢了。可是这粉末只需要小小的一点,就足以使人在片刻后神志不清。
医毒同源,前世炎凉在沐清眠的教导下颇通医术,后来经历了不少事情。这天下间论起用毒,炎凉敢称第二,就没有人敢称第一。
这位郑子英郑少爷本来就是靠着一股子蛮力硬性将马驯服来驾马的,之前郑子英能把马匹逼疯,如今这匹马状态也好不到哪里去。等到出了杏花镇,郑子英身上的粉末也就开始起作用了,一个神志不清的郑子英面对濒临发狂的马匹,自然只有被马匹摔下身去一个结果。
要是那郑子英的体质还可以,那最多也就是受些骨肉伤,可是郑子英平时花天酒地惯了,身子早就被掏空得差不多了,只是这么一摔,当场便没了命。
总而言之,只能道一声活该了。
听说了这个消息,郑家如何反应暂且不论,杏花镇上的普通老百姓可是一个个地乐开了花——这么些年里,他们有几个人没受过郑子英的欺压?如今这恶霸意外死了,想来是老天爷也看不得他作孽,可不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