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是拒绝:“不用了。”
“不让你白吃,吃了饭我就收回多发你的两百块钱怎么样?”
她觉得他不正常,哪有央求着人陪吃饭的,谭稷明也觉得她不正常,就两百块钱至于么。但最终二人还是在一块儿吃饭了,和很多人一起。
那些个男男女女都自来熟,不管认识不认识一见面都热情得很,吃喝玩闹够了等散场出去时她惦记着给谭稷明掏钱,可钱还没掏出来,走在前面的几个人却和别人打了起来。
起因是对方的人朝他们这边的一个女孩儿耍流氓,那女孩儿的男朋友冲上去就是一顿揍,接着双方的人就干起架来。
谭稷明本来情绪挺好,但被对方误打误撞砸了一酒瓶子后立马上火了。
“我草,弄不死你!”
然后就加入了干架大队伍……
直到双方都被带进警察局时还在争吵不休,谁也不让着谁。
那警员拍桌子:“吵什么吵,到底为什么打架?”
一人指着另一人:“他非礼我女朋友。”
另一人翘着兰花指:“谁非礼你女朋友啦?现在是法治社会好吗,做事讲证据的好吗,你想告我最好先拿出证据好吗?”
那人急了:“警察同志,就这么一娘娘腔您听他说话您不想抽他么。”接着顺势捞了凳子,“抽不死你丫的!”
那人吓得惊叫连连:“警察同志他侮辱人,他还使用暴力,快把他关起来!”
双方就这么又吵起来,那民警头都大了,又猛拍了桌子。
“他说的也没错,你有证据吗?目击者也行。”
这头安静了,却见对方的人得了便宜还卖乖,下巴都快冲着天了,那罪魁祸首眼瞧着已经眉飞色舞。
有人却看不惯了,忍不住出声:“我是目击者。”
“你?”
她点头:“我看见他非礼这女孩儿了。”
警察说:“你不是和他们一起的么,你不能算。”
“我不认识他们。”
“不认识还一起吃饭?”
“……刚认识。”
她说的是实话,但显然没什么说服力。
这边的人纷纷开口:“这姑娘谁带来的,还真不认识。”
吵嚷中谭稷明问:“你叫什么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