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大将军,乃是官家派过来剿匪的。徐三一听,连声贺喜,又使出那夸人的工夫,哄得郑七这般冷厉人物,都不由勾起了唇角,摇头失笑。
可徐三却不知道,那孙牧派下的领事之人,并非死在土匪刀下,而是死在这郑素鸣的手底下。当日城中大乱,郑七何其心狠,知道今日若是不除这领事,以后只怕再无良机,便趁人不察,抄到那浴血奋战的领事身后,掏出袖中匕首,深深扎到了那妇人的脖颈中去。
两人言来语去,谈笑自如,却是各怀心思,各有欺瞒。少时过后,恰逢晌午,徐家老小又一同用膳,自是一场欢喜。酒席之间,徐三不动声色,瞥了贞哥儿几眼,却见他神色恹恹,长袖将腕子掩得严严实实,只吃了几口郑七给他夹的菜,其余时候,却是不曾动筷。
徐三有一瞬间,甚至有些后悔。
徐守贞这般性子,断不是能操家持业的人,只适合嫁个小门小户,或是男耕女织,或是做些小本营生。郑七虽说是个十足的潜力股,以后这官只会越当越大,但她对于贞哥儿来说,当真是合适的妻子人选吗?
只是后悔又有何用?世间没有十全十美的姻缘,彼时彼境,郑素鸣也确实是最好的选择。徐三她能做的,只有尽快强大起来,盼着郑七能看在她的面子上,对贞哥儿也好些。
这日饭后,徐三还来不及拉着贞哥儿,细问他到底是怎么跟郑七说的,郑七便已带上贞哥儿,匆匆离去,回了自家院内。
依着郑七的话,燕乐城中的匪乱虽已平定,但整个北方,仍有不少土匪作乱。这一回,官家已下定主意,定要调遣各地军队,一举将土匪剿灭。而接下来的这些日子,郑七便要随军转战多地,至于贞哥儿,她觉得不能总住在娘家,也该练练他独自撑门立户的能力,故而才将他带走了去。
徐阿母刻意交待了徐三几回,说是郑七不喜贞哥儿老和娘家人来往,便让徐三这些日子,少去郑七院子里看弟弟。可徐三哪是听话的人,想着郑七不在,时不时便去找贞哥儿说话,给他送些衣物及吃食。
只可惜她和徐守贞,到底不是一类人,就算这些年来一同长成,也总有一层拂不去的隔阂。贞哥儿嫁人之后,更是秉持着出嫁从妇的观念,偏听郑七所言,对她也不再交心。徐三明里暗里问了他几次,贞哥儿都只是敷衍过去,并不多说。
转眼即是七月中时,燕乐城中,虽不似从前那般繁华,但也慢慢有所恢复。这日恰逢休沐,徐三见过崔钿,出了莺花巷外,正欲径自走回院中,顺路再去贞哥儿那儿瞧上几眼,哪知才一走上大道,便见面前横着一辆马车,挡住了她的去路。
徐三才要绕过,却见那小厮从车上跳下,用金语说是十四王请她上去叙话。徐三一听,顿了一顿,随即面色如常,上了车架。
金元祯一袭玄衣,面貌俊美,正手执玉盏,轻抿浊酒,坐于榻上。若说他与往日有甚么不同,就是他平日里总是将发髻高挽,作汉人打扮,而今日他却披散着头发,似蒲察那般,挑出几缕编作细辫,恢复了金人扮相。
徐三也不说话,掀摆坐到他对面,神色淡淡,脂粉未染,一派清秀。金元祯饮尽杯酒,随即倚着车壁,目光灼灼地盯着她,勾唇笑道:“你是何时认出我的?”
徐三并不看他,轻声道:“早就觉得你不大对劲,后来进了密道,成日里不见天光,也不知怎的,猛地想起了袁震这个名字。”
金元祯近乎贪婪地凝视着她,轻轻笑道:“那你怎么不搬走?怎么我今日叫你上车,你也不推托?”
徐三抬起眼来,分外坦然地直视着他,平声道:“有甚么好避的?这院子这么便宜,你愿意给,那我就愿意占这便宜。我若没猜错,你今日叫我上车,也是因为你要回上京去了。你好歹也算是我的故人,夫妻一场,没甚么可避着你的。”
金元祯笑了,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声音低沉道:“江笛,跟我走罢。既然你活着,我也活着,从法律上来说,我们的婚姻就还没有结束,我们还是夫妻。爱情,权力,金钱,我会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上天安排我们重聚,就是为了让我们弥补之前的遗憾。江笛,这是命运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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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黄金虎符白雪骢(一)
黄金虎符白雪骢(一)
其实金元祯说这番话,他自己亦是心知肚明, 江笛是必然不会答应的。果不其然, 徐三听罢, 兀自觉得好笑, 摇了摇头,轻声道:“袁震, 我今日上来, 就是为了跟你说清楚的。江笛已经死了, 她很不幸,努力了大半辈子,亲情、婚姻、子女、事业, 全都前功尽弃,一败涂地。她死了,她和袁震的婚姻, 自然也就荡然无存了。”
徐三稍稍一顿, 又缓缓说道:“我与你说老实话,穿越了这么多年, 我虽说恨你, 厌恶你, 但你这个名字, 我也不怎么想得起来了。你若喜欢我原来的皮相, 你可以去找姜娣。你上辈子一心想出人头地,你埋怨自己的起点太低,但是这辈子不一样了, 你是皇子,你的起点很高。金元祯,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金元祯眯眼看着她,沉声说道:“江笛,你是律师,上大学的时候,在辩论队,几乎场场都是最佳辩手。辩论也好,打官司也罢,不能只有你一个人说,我们必须有来有往,有正方有反方,有原告有被告,对不对?”
徐三嗤笑一声,倚着车壁,抬起头来,漫不经心地道:“好,你可以说。但是我没那么多时间,一直听你扯东扯西。所以不如这样,我提问,你作答,怎么样?”
金元祯饶有兴味地看着她,挑眉笑道:“不错。你问吧。”
徐三垂眸道:“我死的太早,出轨的事,还没来及听你狡辩。虽然我已经记不大清了,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辩解。”
金元祯眼睑低垂,扯了下唇角,沉沉说道:“这要看你怎么定义出轨这两个字了。我一直认为,灵与肉是可以完全分开的。就好像我看出来你和蒲察,迟早要在一块儿,但我不点破,不挑拨,也不拦着,因为我知道,也许你的身体喜欢他,但你的灵魂,并不爱他。而因为我爱着你,所以你和谁睡,都无所谓,只要我们的灵魂是相通的、相交的。”
虚伪。徐三心上暗骂。
她皮笑肉不笑,故作很有兴趣,挑眉问道:“你的意思是,虽然你和那个老女人上床了,但是你的灵魂属于我,你只爱我,所以这不算出轨?”
她觉得面前这男人虚伪至极,是在为自己辩解,殊不知在袁震的价值观中,他是真的认为,肉体出轨不算出轨。他眼看着徐三和蒲察走在一起,也是想向她证明这一点。
金元祯眯眼瞧她,轻声道:“江笛,在我眼里,她不是女人,她只是个客户。她想让我睡她,好,我睡,只有这样,我才能从她手里拿到合同,我才能给辞职在家的你,给我们即将诞生的孩子,创造一个更高的起点。”
话及此处,他那俊美的眉眼间,染上了些许愠怒之色。在徐三看来,这或许就叫做恼羞成怒。
她笑了一笑,闲闲说道:“哦?你的意思是,只要能拿到钱,你就跟人家睡?这个工作性质,真是耐人寻味。”
金元祯强抑怒气,冷笑道:“江笛,你也知道我的起点有多低。我必须要付出成百上千倍的努力,才能追上我的同学、同事。为了事业,为了让我的孩子不至于像我这样,我只能不惜血本,把我拥有的一切都当做赌注——除了你。即使我当时走投无路,我愁到每天抽几盒烟,头发一把一把的掉,但只要回了家,只要我有空,我给你做家务,陪你上早教课,我从不会把外头的乌烟瘴气带给你!”
他为了金钱和利益,连自己的身体都愿意出卖,背着怀孕的妻子,和一个四五十岁的老女人上床。他说他是迫不得已,是别无他选,是为了家庭和婚姻。
徐三听着,怒气上涌。她忆起自己抓奸在床时的恶心,忆起躺在病床上,感受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绝望,更忆起了结婚当日,在蓝天碧海的大溪地,那个穿着白色婚纱,手捧花束,相信着他,也期待着他的自己。
她紧抿红唇,抓起案上酒碗,猛地抬腕,泼了男人满头满脸。金元祯淡淡抬眼,勾唇一笑,依旧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不放。
徐三移开眼来,蹙眉说道:“刚开始的时候,我们也说的上是模范夫妻了。我们说好了暂时丁克,先忙事业,但是你做了什么,你扎破了避孕套,换掉了避孕药,想方设法拉着我上床,逼着我怀孕,逼着我辞职。我当时三十多岁,那是我作为一个女人,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里,最后的职场黄金期。你彻底绝了我的后路。”
金元祯紧盯着她,眯眼说道:“嗯,你也知道,我没什么安全感。尤其你当时和你的合伙人,还有那些张总王总,天天待在一起。你出差的天数比我还多。而且你出差的时候,从来没有给我主动打过一次电话。我感觉你离我越来越远,所以,我才会想用孩子困住你。”
他这一生最怀念的时光,就是江笛辞职养胎的那段日子。她收了心,她再也不会出差,也不会忙工作忙到深夜,她每天守在家中,只等着他回来。
每天晚上,当他下班回家,打开门时,会看见她帮保姆打下手,洗菜或是切肉,小腹微微隆起,肚子里是他的骨肉——那是他们曾经亲密无间,灵肉相契的最好证明。
当她听见开门声时,她会放下手中的活,走过来,接过他的西装外套,拽住他的领带,给他一个蜻蜓点水般的吻。而他会不舍放开,他会拉住她,吻得更深。有时候,他甚至会开始怀疑,自己是否过分贪求了,也许这样的日子,已经算得上完满。
不!午夜梦回,他忆起少年时的自己,忆起自己贫困的故乡,忆起自己不为人知的、难堪而又心酸的往事,他都会再一次坚定——绝不让自己的孩子重蹈覆辙,哪怕拼了命,哪怕付出所有,也要给孩子一个尽可能高的起点。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哪个男人愿意卖屁股去换合同?他原本也以为,凭借能力,他就可以站到高处,但是慢慢地,他想通了,性能力也是能力,不能排除在外。再说了,他做这种事,也就三五回而已,大家各取所需,各凭本事,在圈子里虽非常态,但也并不罕见。
金元祯是怎样一番心思,徐三娘可懒得去想,她越听,越是感觉厌烦,兀自想道:这男人方才还说甚么灵与肉是分开的,肉体出轨不算出轨,现在倒好,又拿自己的疑心病和独占欲说事儿了?真是自相矛盾,自打自脸,虚伪至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