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遗回过神,只见前方是位于螺旋顶端的一个独立观众席,占据了全场最好的视野之一。
席位上方撑着凉伞,旁边的小桌子摆放着精致的点心零食和果汁饮料,甚至旁边还站着个机器保姆,随时听候传唤。
“有什么话,等看完了这场马球再告诉我。”李正轩牵着星遗到席间坐下,“等下我会参赛,记得为我加油打气。”
李正轩话都说到这份上,星遗有什么疑问也只能先憋在肚子里,朝对方点了点头,目送他步下阶梯,往球场中心走去。
马球这项运动十分古老,数万年前的古代就开始风行,到了现代几经改良,已经跟原始的马球运动有了不小区别。
比如马,是经过基因培育后脊背生出双翅的飞马,如同神话中的造物。
由于原始马本身的骨骼构造,飞马并不能飞得太高,凌空飞翔的极限也就是三到五米,却已经足够给马球这项运动,带来更多机动战术的变化,更加激烈而具备看点。
马球是两队分别十二人对抗,李正轩这一队穿蓝,另一队穿红。
王子殿下的座骑是一匹白色飞马,佩带着金色辔头和马鞍,脖子下面挂着一串金铃,鬃毛闪亮长腿健壮,看上去十分神骏。
要想打好马球,必须是人与马有着良好的配合,所以他们这些人参赛用的,都是自家马厩精心饲育出来的良种飞马,价值高昂,从马驹时就开始一起熟悉练习。
仅仅饲养优良血统飞马的支出,就不是普通人能承受,所以马球又被称作“贵族的运动”,没有办法全民普及,只有俱乐部的职业球员以及家里真正有底蕴的高门子弟才玩得起。
李正轩走到自己的飞马前,摸了摸马头,紧接着给自己的手臂、膝盖、胸腹带上护具,最后戴上一双皮制的黑手套,看上去像是位整装待发的战士。
“殿下,不知道这次咱们鹿死谁手呢?”另一队的队长东方易,穿着红色马球服走过来打招呼。
东方易是帝国一位实权大公爵的儿子,和李正轩年龄相仿,从小就认识,可以说是在一起长大的,彼此间关系挺好。
不过同为Alpha,都有着强烈的胜负欲,谁都不会在球场上手下留情就是了。
李正轩望向东方易,略略抬起下巴:“那还用问,当然是我。”
“哈哈哈,殿下这么自信?”东方易大笑。
“因为今天我要把胜利花环,送给我的天使。”李正轩牵着马缰绳,望向看台上星遗所在的位置,紫色眼睛里有光芒闪烁。
东方易顺着李正轩的目光看过去,因为距离太远看不清星遗的容貌,只能看见对方的身形和衣着打扮,依稀能辨认出是个Omega,于是撇了撇嘴:“殿下这位天使,穿的挺随便啊。”
王子殿下要在众目睽睽中把胜利花环相赠,这跟当众表白也没什么两样,而对方穿成这样,是压根儿没当回事吗?
“有什么关系,我喜欢就行。”李正轩翻身上马,居高临下用棕色的木制球杆指向东方易,朝他宣战,“接下来,你们可要小心了!”
东方易觉得简直不可思议。
他有生之年居然能听到,李正轩亲口承认喜欢一个Omega。
星遗坐在看台上,心里有些不知所措。
一方面是他之前只看过电视转播的马球比赛,从没有来过这种场合,难免生疏;另一方面,李正轩的言行令他隐约不安。
六殿下,似乎真的在追求他。
难道,殿下还不知道他的真正状况?
星遗坐着喝了小半杯果汁,就决定不再自寻烦恼。
他在这里想再多也没用,反正殿下迟早知道他的情况,到时候自然会断了对他的想法。
至于当下,现场观看马球比赛的机会难得,不如好好享受。
星遗毕竟只有十八岁,还留存少年心性,很快就沉浸在场中激烈精彩的马球对抗赛事中。
场外场内气氛热烈,星遗也被感染,数次站起来拍掌叫好,为李正轩一方加油打气。
李正轩会带心上人来观赛,当然是因为在马球一道很有自信。
他身为队长,组织蓝队在场中纵横捭阖,更是每每乘飞马冲锋在前、锐不可挡。
马球之所以会风行这么长时间,就是因为它暗含了兵家之道,每一支球队都有它的风格,对抗间变化无穷。
而且打起来十分潇洒漂亮,每个人都像是冲锋陷阵的骑士,充满了Alpha特有的力与美。
最后李正轩驱使白马在半空中一个展翅回旋,用球杆将球送进对方的门洞,获得了这场比赛的胜利。
玩马球这帮人都是不缺钱的,所以他们的胜利奖品也十分奢靡,是一个用金银叶子、五色宝石制作的花冠。
李正轩骑马率领得胜队伍绕场一周,接受了观众们山呼海啸般的喝彩声之后,下马捧着宝石花冠,径直朝星遗的所在地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