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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他与前锁后塞的骑士们(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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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一漠”逐渐变成了一个第五区的贵族们尽量不去讨论的人物。

千年来从来没有哪位王子像他这般一切成谜,他转生之前的经历、作为血族的特性与才能、长相、喜好……所有的信息都捂得严严实实。

而刘一漠本人也是闭门不出,自从最初在大臣们面前被王抱走后,便再也没有露面过。

这种诡异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

要么王太想保护小王子,以至于要将他藏起来;要么王已经玩死了小王子,因此干脆就当没有“刘一漠”存在过。

不过,大家都是千年的老妖怪,即使是王也难以抵挡贵族们对八卦的热情——他们很快发现有两个年轻人类被登记在了血仆教育基地,甚至基地专门为他们开辟了一个名为“顺位第九”的区域。

【小王子并没有被王偷偷榨干,而是在私底下进行着扶持教育,那两个人类血仆就是小王子的私人势力的开端。】

这个结果让大多数贵族们喜笑颜开。

新的势力、新的欲望、新的领土斗争、新的……可能存在的血仆大骑士。

“啊,新生命真是太有意思了,让我们为小王子与人类干杯!”

…………………

“我还是要再吐槽一次血族对人类生活的好奇有点过头。”彭阳面无表情地说,“你不要看我,我知道我正在赚这个黑心钱。”

“这个叫啤酒的东西很容易做。卖出金子的价格,是有点,离谱。”

一只在空中漂浮着的白色蝙蝠点点头,它身上的绒毛粉嫩又好看。

这是一处巨大的开阔场地,地面被划分成一个又一个的小正方形,上面坐落着各个家族的血仆开设的店面,彼此紧挨在一起排列成长条,形成了望不见尽头的商业街。

这里是血仆教育基地中「贸易」项目的考场,在非考试的日子里则是正常营业的、远近闻名的「赤金市场」。

但因为彭阳还是新手,属于“刘一漠势力”的商铺并没有搭建起来,只有一个看着有些简陋的帐篷在卖些东西。

“毕竟‘人类’可是最近几十年血界最流行的时尚呢!”

店铺内一个蜥蜴人小哥笑着搭话,然后他指着彭阳手边的一大盒箱子,“那个叫烧烤的我完全不懂,但是我家夫人就是觉得好。”

“烤豆皮。烤韭菜。炭烤奥尔良鸡翅……人界卖得最好的食品类型之一。我们经常半夜睡不着会吃这个,可谓是人界的夜之美食,是不是一听就很适合血族?”

彭阳露出一个爽朗得近乎灿烂的笑容,整齐的白牙晃得蜥蜴人小哥眼晕。

“来一箱?”

“额,一箱我记得是、是四十斤,我们家夫人平时不会吃太多——”

“这个做起来很方便,而且可以让覆土夫人招待朋友嘛,我把做烧烤的方法都交给你,你一定可以复原最原生态的人类烧烤,血族大人们会很喜欢的。”

“那个,我今天只是来买啤酒,没带……”

“可以赊账。以后都是要经常来往的,覆土夫人一定也很好奇我家少爷是什么样的血族吧?我家少爷也喜欢吃烧烤哦。”

彭阳热情地搂着蜥蜴人聊了半天,最终蜥蜴人不敌持续进攻,头晕眼花地点了点头,算是把这笔货订下了。

“去搬货。彭阳贼兮兮地跟蹲在一边休息的孟飞舟说。

刚刚下课,累成狗,正全身赤裸、杵着一把剑蹲在地上休息的孟飞舟:…………

“我昨天肌肉拉伤。”彭阳在孟飞舟拒绝之前补充道。

习惯了做体力活的孟飞舟累到极点,还是起身。

他随手拿之前绑在腹肌上的一圈绷带挡了挡胯下,单臂抱着货,帮忙运到了路边蜥蜴人的马车上。

看着装满了烧烤材料的箱子,蜥蜴人虽然后悔于脑子一晕就订了货,但是此刻的他还是感觉有些开心。

“烧烤”作为一种尚且陌生的未知事物,就好像代表着一种如梦似幻的新生活般,无论它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么好,能带来改变总是值得花钱的——血族们最不缺的,可能就是钱了。

“钱款我直接打到小王子的账上!”

“常来啊。”彭阳笑得眯起眼睛,走到孟飞舟旁边去挥手送别客人。

等蜥蜴人的马车走远了,孟飞舟上下扫视了一遍彭阳,说了句:“奸商。”

“奸,商。”旁边的白色蝙蝠也跟了一句。

“你最近人类语进步很快嘛!”彭阳瞪了白色蝙蝠一眼,“去去,回你的摊位去,老在我们这边坐着干什么。”

“苏莲娜,叫我当护卫。”

彭阳把巨大的白色蝙蝠往外推:“我们要聊性奴兄弟的私密话题了,你过去——”

白色蝙蝠干脆直接换成血族语,说话顿时流畅了不少:“万一有刺客怎么办,各方都很关注你们?”

“我们死不掉的。”

“这是小王子的能力吗?”

“……你过去!怎么什么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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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啊!”

把白色蝙蝠推回隔壁,彭阳伸了个懒腰,将“午休”的牌子杵在门口,一屁股坐到孟飞舟刚刚的位置上开始休息。

孟飞舟越发不爽,他踢了彭阳两脚,“我的位置,你过去。”

彭阳满脸不解:“都是土,有什么区别吗?!”

“你坐的那块正好能晒到太阳。”

“……”

最后彭阳让了半个屁股的位置给孟飞舟,两个长手长脚的大帅哥光着屁股坐在地上,背贴着背,享受着短暂的午休时间。

“赚了那么多钱,换个有座位的铺子吧。”孟飞舟看了一眼帐篷里。

帐篷里属于他们的资产只有:一把长桌。

血仆教育基地提供的初始资金进购的货物,啤酒、提前腌制好并抽真空包装的烧烤料等……最初占了整个帐篷一半以上的空间,以至于刚刚从战奴班下课的孟飞舟只能蹲角落,后面陆续卖光了才腾出点空来。

角落是注册商铺之后赠送的扫帚、紧急情况呼叫安保的铃铛、对袭击者反抗用低浓度圣水。

非常寒酸。

“钱不够啊。”彭阳闭目养神。

孟飞舟:“……你那一箱豆皮能在刘一漠老家买一套房子了。”

“刘一漠老家在哪里!”彭阳的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吸引过去了。

“在小泉山,G市附近一个小城镇。”

彭阳立马幻想了一出荣誉归乡、便宜的房产和大平层带泳池别墅、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美好生活,甚至已经快进到刘一漠光着脚在院子里玩水了,当下鼻血差点出来:

“买!给他买房子!”

孟飞舟终于忍无可忍,拖着疲惫的身体硬是把彭阳摁在地上揍了一顿:“我打两人份的战斗考核!过来纳凉还要帮你搬货!去给老子买凳子!”

彭阳被打得嗷嗷叫,急忙解释:“要存钱!不知道后面还有什么花钱的地方!”

可能是孟飞舟揍得狠了,彭阳嗷了一嗓子,反扑过去压住。

“我这不是也坐地上!忍一下!”

“……”

在大方针是“一起吃苦”的前提下,孟飞舟觉得倒是也能接受。

“我只是觉得你太他妈资本家了,赚那么多钱都去哪里了。”他起身,缕了一下开始长得有点太长的头发,觉得自己变得好像一条湿漉漉的长毛狼。

彭阳笑嘻嘻地给一箱烧烤料定下天价的画面,实在是给了孟飞舟太大的冲击,他甚至在那一瞬间思考:这小子该不会在血仆教育基地背后背着我偷偷吃香喝辣吧?

不然很难解释钱去哪儿了。

“第一个,是要通过考试,你平时在战奴班压力很大?我在文官班也是这样的。”

彭阳似乎已经习惯了与孟飞舟肉体上的冲突,虽然肋骨还有些隐隐作痛,但是两人随着话题的切换,又像没事人一样赤裸着贴在一起聊天。

“为什么?”孟飞舟问。

他作为战奴,平时并没有太多时间去思考问题,自然也不会明白这背后的道道,光是努力在战奴班不要被对手打碎下颌骨就已经算是成功。

只是有的时候孟飞舟会觉得:即使自己要承担彭阳的那部分战斗积分,也还是过于辛苦了,根本不像是原本改由“两人平分”的程度。

如果最初真的是彭阳和孟飞舟一起上课,那彭阳早就死在课堂里了。

“因为我们承担的好像不是‘两个血仆’的任务,而是‘一整个血仆训练院’的任务。”彭阳挠挠脑袋,叹了一口气。

“比喻的话,就像你出去吃火锅,如果是九个人一起吃,可以九个人平摊锅底费,然后点每个人要吃的东西;但是两个人出去吃,虽然也还是两人份,但是锅底费平摊下来会很贵。”

孟飞舟:“我没有吃过火锅。”

“?”

“没有出去吃过,给一漠做过。”

“……”

彭阳感叹了一瞬间“啊,这小子是真的穷到骨子里”,然后马上把话题扯回去:“那这个比喻能懂么?”

“勉强能。”

“「贸易」项目的考核很难,很难很难。我不知道他们给文职型血仆到底什么定位,但我们院子的压力很大。现在的钱只是看起来够花,我不知道等你战奴班的难度变高之后费用会不会攀升。”

“所以,包括你说我奸商也是,为了赚钱就要不择手段。”

“有道理。”孟飞舟闭上眼睛。

正如孟飞舟在战斗中无论怎么狼狈都一定要想办法胜利一样,他能够理解彭阳的想法。

不全力以赴,很可能就会死于接下来发生的某件事,他们二人此前多少都有这样的经历。

比如没有经验的孟飞舟,在第一天不知道下体也是可以攻击的位置,而在训练中被教训得很惨,甚至到了只能落魄爬行的程度,自此之后他才在牵引员的建议下开始长期戴锁。

在血界,尊严与矜持不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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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一切只是看似贵族作派,实际上是一处属于野兽的丛林,运行着最原始的残忍法则。

近一个月的严酷训练使得他们的某种野性被激发出来,在由血族法则构筑的、一切只看结果不看过程、万事万物充斥着残忍的血仆教育基地中,他们没有空照顾自己的感受。

他们就像是一个微型的、仅由两个雄性组成的兽群,明白在这个地方只能依靠彼此。

“所以压力很大。”彭阳把脑袋放在在自己膝盖上休息,“院子里的开销是要自己付的,最开始可能那个色胚大叔给我们垫了钱,但是很少。给你买专门的战奴拘束器、太刀,再算上我们两个的榨精机、狗链、一个月的食物、店铺费……就一点都不剩下了,我连贸易起始资金都是找牵引人借的。”

“我那个大水池呢?”

“上个月我卖魔芋丝赚的钱买的。”

“那我的刀?”

“我有偷偷开人类语补习班。”

孟飞舟脸上的表情逐渐变得震撼起来:“……新来的那个龙人的炮机呢?”

“……”

“嗯?”

“上次牵引人不是说要录一个我们两个学狗撒尿的教学视频吗?”

“记得。”

彭阳:“那个其实不是它要,是我录了高价卖给它的,说是可以当现代人类血仆的教材样本。”

从小小的帐篷里传出了彭阳被揍到求饶的声音。

……………………

孟飞舟拿着一小袋彭阳上供来的紫色金属硬币,站在帐篷口思索去买什么吃的。

经过两人肌肉上的交锋与碰撞之后,两位性奴兄弟暂时达成了一致认知:彭阳确实是赚钱到有点疯魔了,拿一点钱来改善生活是应该的。

并且等他们今天休市回去,就要想办法使唤那个新来的肌肉龙人一起去工作,管它听不听得懂人话。

在血界高强度的训练了那么久,两人在顺利融入氛围的同时其实也紧绷过头了,彭阳不敢花钱、孟飞舟格外暴躁,甚至在生活的观念上两人有些倒了过来,一个畏惧改变,一个及时行乐。

也许只能等什么时候刘一漠被安德烈从宫殿里放出来,他们的生活才能迎来一丝曙光。

但是他们两个并不甘心原地等待,当等主人来接的大型犬可一点都不酷。

彭阳与孟飞舟都在一定程度上对安德烈有剧烈的敌意,彭阳想要韬光养晦,最好能在安德烈反应过来之前就成为在贵族之间有名望的大商人,手上有一定能谈判的资本;而孟飞舟的目标则更愚笨一点——他想把刘一漠强抢出来。

安德烈就像一道巨大的墙,是他们必须要打破的难关。

尽管作为血仆,他们两个都明白这是如何难以达成的事情,甚至也许终其一生都无法成功。

但,不能不做。

“大智若愚说的可能就是这个,我光想着攒钱赚钱,没有考虑到调节好心情能提高效率,我们去小吃街吧。”彭阳肿着半张脸说。

孟飞舟像是看不到一样,丝毫没有歉意:“嗯。”

他的内心想:就当我手上这个钱是彭阳拿我放尿录像赚来的。

孟飞舟并不知道,像自己这样在苦难环境中打磨多年出来的隐忍长兄系肌肉酷哥,一段赤裸、戴锁下蹲放尿的视频即使在人类市场中也有很高的价值,也不知道关于刘一漠的一切都已经被炒上了天价,他与彭阳的各种信息价值千金,而如果是由本人提供的详尽内容也许能买下小半条商业街——

但是他现在只想吃拿这笔钱买点章鱼小丸子。

传闻腐蚀王的真实形态是章鱼与龙族共同的祖先,有许多学者指出血仆传统的食谱中含有大量龙肉、海鲜——很显然是腐蚀王通过自我复制再切割的方式,制造出来的物资。

如今,章鱼小丸子在第五区是一种流行的小吃。

虽然“吃章鱼”这个传统来得诡异,但是没有血族会拒绝来上一颗外表酥脆内里暖呼的章鱼小丸子。

隔壁的小吃街上空有某种烤炉制造的烟雾,似乎是正在烤什么肉类,让孟飞舟的肚子咕咕叫了起来。

孟飞舟:“我想吃章鱼小丸子。”

“走!”

彭阳把还没卖完的货冻在帐篷下方的地窖里,将帐篷门放下来,再挂了个多语种的“马上回来”牌子,这才放心离去。

……………………

只是还没走到小吃街,孟飞舟就有些走不动了。

尤其没走几步,前方就迎面走来一位矮个子的兜帽披风触手怪,它捧着一盒堆满了木鱼花的章鱼丸子,还卷了两串草莓糖葫芦,装着红色金鱼的玻璃纸小袋子正挂在它的触须上,晃来晃去。

“明明是冬天,但是小吃街还是好像祭典哦!”触手怪说着一口流利到让彭阳怀念的人类语,语气雀跃而开心,像是个小孩子一样。

“以前我只能在小说里看这种情节,但是现在自己也买到金鱼袋子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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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它更开心了。

站在这个小小的触手怪旁边的正是负责彭阳他们那个区的牵引员,它挥了挥触手。虽然它的大部分肢体都隐藏在大兜帽之下,但是彭阳感觉到了牵引员似乎很开心。

彭阳二人看着牵引员拉着那位小小触手怪逐渐靠近,在想这位格外照顾人的先生又是要给他们介绍什么新人吗?

彭阳:那个奇怪的肌肉大龙人已经够烦人的了,千万不要是新血仆。

孟飞舟:饿……

直到牵引员走近到跟前,彭阳才发现:这个十分活泼的触手怪,好像真的很矮。

大约一米七左右,比起其他动挪就是两米三四的触手怪来说要矮上不少,只勉强到彭阳下巴处。

“以后,你们的,院子,就由他负责。”牵引员指着小小的触手怪,“他是从,王宫来的,指派管理员。”

“你们好~”

小触手怪的声音带着一种少年质感,语气很奇怪:自然,熟稔,像是在兜帽之下浅浅地笑着。

听着他的声音,彭阳的脑海内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出现了一个侧着脸悄悄偷看自己的、矮个子的小男生形象。

“喂,他……”彭阳勾了勾贴在孟飞舟大腿上的手指头,想要引起他的注意。

彭阳知道孟飞舟经历了战奴训练之后直觉非常敏锐,也许可以捕捉到点什么自己没注意到的信息,眼前的这个矮个子触手怪让彭阳有一种奇怪的感觉。

结果彭阳一转头,发现孟飞舟眼睛已经直直黏在章鱼丸子上了。

矮个子触手怪看孟飞舟这个样子,他立马举着章鱼丸子靠过来:“啊,肚子这么饿吗?要吃吗?不、不介意我已经吃了一口的话,旁边有叉子……”

他还没说完,孟飞舟的大脑就已经被食物的香味冲昏了,接过来冒头狼吞虎咽了起来。

“这个给你。”小小的触手怪将草莓糖葫芦递给彭阳,鲜嫩欲滴的大个精品草莓包裹在一层晶莹剔透的冰糖。

这并不是彭阳现在想吃的东西,很贵、却带来不了多少营养,更像是一份为了开心才制造出来的食物,彭阳更需要一份烤肉盖饭。

似乎是看穿了彭阳的想法,小小的触手怪说:“就当是见面礼啦~我作为牵引员不是很有经验,收下这个不要有心理压力,也许以后我有工作上的失职需要你体量也说不定哦?”

沉默着拿过糖葫芦,彭阳看着糖壳上折射出来的光,突然有些晃神,他已经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吃甜食是什么时候了。

因为足够有天赋,所以彭阳对艰苦环境的适应能力其实很强,尤其这做的一切都正合他意:如此这般,就能更接近已经不再是人类的刘一漠更近一分。

但从小就含着金勺出生的彭阳少爷再是厉害,骨子里也还是感觉累了的。

作为一个喜欢干净、爱乱花钱买好吃的、只想暴露给刘一漠看、讨厌过劳的人,血仆教育基地的生活对他来说过于艰苦。

适应当下是他的天赋,讨厌现状是他的本能。

彭阳心情复杂地拿着草莓糖葫芦,看向小个子触手怪,正想道谢,所有的注意力突然被吸引了过去:他发现这位触手怪挂着金鱼纸袋的触须,颜色是一种十分通透的、渐变着的粉蓝色。

注意到他的视线,小个子触手怪像触电一般把触须收回袖子里去,再露出来时已经变成了一种淡淡的青色,然后不停流转着变色,就像Led灯一样,似乎是天生体色就会不停变化的品种。

彭阳眨眨眼睛,总觉得自己好像发现了什么,某种想法在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却抓不住。

挣扎着努力思考了半分钟,彭阳决定放弃,他露出一个十分标准的爽朗笑容,对着矮个子触手怪伸出手:“您好,我应该怎么称呼您呢?”

这个问题让小小的触手怪呆住了,他磕磕碰碰地说:

“非、非要叫的话,你叫我,唔……”

“叫我「第一幻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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