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警局刑侦办公室,肯特坐在办公椅中,翻阅着一份文件,这是FBI与那亚洲女孩的笔录,在其中一页详细的记录了女孩对克莱斯的描述,高大的、强壮的白人男子,总是戴着白色骷髅面具,穿着黑色夹克,一言不发,残忍恐怖,他会在你不知道的时候,就在你背后,一直注视着你。
讲到克莱斯时,或许是为了摆脱自己的嫌疑吧,女孩说了很多,详细而真情实感,甚至带上了一副在白纸上的简单素描,可惜在最后,FBI的记录员依然写上一句,可能属嫌疑犯个人妄想,真实性有待商榷。但无论是这描述,还是那副肖像画,不得不说,让人有些骨隙生寒。
而下一页,则是数年前克莱斯在精神病院中的记录,与女孩的描述恰恰相反,在护士的记录中,他是一个消瘦内向的金发男性,早已习惯了病院生活,也不怎么说话,但热衷看电影和书籍,没有显着的精神性攻击行为,是个不用人操心的患者。
只因少年时期纵火导致双亲死亡,同时先前就有放火毁坏公共财产的前科,以及当时在日常行为中表现出危险行为与攻击性,但在庭审中,陪审团难以置信这样的孩子竟然会故意纵火杀害双亲,因而他只是被判关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他在精神病院中待了十多年之久。
直到又一场火灾,将他的生命也夺走,这次,警察经过调查发现是老旧的电闸问题,同时在现场清理尸体时发现了穿着克莱斯病服的尸体,而经过简单尸检他的身份就是克莱斯,因此,这场火灾最终被判定为是一场事故,克莱斯的故事也就到这里结束了。
肯特又打开电脑里的视频,对彻底毁坏的数据的裁剪和必要的修复后,整个视频很短,约五六秒时间就放完了。
画面很摇晃模糊,起初只能看到那女孩坐在秋千上的侧影,直到最后一两秒,她才微微转过头来,确实是看向了摄像者的位置,随之这段视频就结束了。
肯特用鼠标按下停止,他反复播放了这段视频十几次,经过仔细地观察和分析,他有了些想法,“为什么被害人要拍摄这段视频呢?”肯特发问,通过警局对被害男孩的调查,得知对方有着这种年纪的男孩很常见的散漫,外向,好惹是生非的性格,在油管上上传了不少搞怪视频,以引人注目或者取笑于人为噱头,有些甚至让人容易心生不快。
但是就这段视频本身,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特殊和有趣之处,如果是觉得自己遭遇了危险,想要借此留下证据,也说不通,根据光线,拍摄时间在正午左右,还是在街区的道路上,真的受到威胁,他完全可以大声喊叫以得到帮助。
“也许只是他招惹了她。”旁边也在加班的FBI探员解释道,“像你这样的警察没有和这种病态的杀人狂打交道的经验,不能理解他们的心理。但我要和你说,这种杀人动机在连环杀手中并不罕见,在整个美国的连环凶案中,我就听说过,一个罪犯只是因为一位女士下车后,看了他一眼,就觉得她对他心怀不屑而将她杀了。”
这世上竟然存在这种恐怖的魔鬼,让肯特不禁摇头叹气,但是他依然坚持,虽然早已不如最开始那样坚定了,“那女孩不像这种人,我与她交流过,她看起来真的很正常……她还在请求警方的帮助。”
“给我你的电话号码。”正是当初女孩的眼神,看起来是那样的恳切而急迫,让肯特始终想要证明她的清白。
“魔鬼无法从表面看出,有许多善于伪装的罪犯,文质彬彬,温和优雅,背地里却背着十几条人命。”
“但我们并没有明确的证据……”
“好吧,我觉得我们没必要争执这个,这个案子已经无需你们操心了,明天我们就会派车将那女孩带走。”
“带去法庭?”肯特大皱眉头,FBI探员摇头,合上笔记本电脑,准备下班,不过这也不算机密,他便告知道,经过联邦调查局刑侦组的讨论。
他们决定将她送到临近的精神病院暂时安置,同时接受精神科医生对其精神状况的判定,以作为日后当庭审查时的参考材料。
根据现有的证据,如果那女孩请个好律师,最多判十几年有期徒刑,而且,考虑到她的精神问题,或许还会减轻,甚至送去精神病院就可。
但那也就意味着,她一辈子都得待在精神病院里,付上高昂得令人望而却步的费用,而且,她的国外学业与工作也都会毁掉了。
对此,FBI探员只是做了个无奈又不关心的耸眉撇嘴,“以我个人的意见,这样的精神病态连环杀人犯,我不认为他们能被治好,为了避免他们在外危害其他民众,最人道的方法也是永远关在精神病院里,中国应该感谢我们。”
“你们经常这样做吗?”肯特问。
“把连环杀人嫌疑犯关进精神病院?不,只有他们确实被认定为有精神问题时才如此。”
“不……我是说,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时候,通过精神诊断断案。”肯特低语道。
但那位FBI警探已经收拾好东西出门了,办公室的大门被关上。
等到天黑,肯特也得回家了,即使喝了两杯咖啡,他也开始感到困倦,锁上警局的门,与门口值班的同事打了声招呼,肯特进入了地下停车场,坐上自己的私人轿车,把警局钥匙扔在副驾驶座上,转动着方向盘,把车从车位中开出来。
在空旷黑暗的停车场里,由于夜深了,大多车位都空了,基本上所有人都已经回家,车灯的光亮照出地上的碎石,只有柱子造成的影子随着汽车的前进而向后拖去,肯特开着车在停车场中前进着。
忽然之间,肯特从前面一根柱子旁看到个身影,就在车灯短暂的照耀中一闪而过,那个男人穿着黑色的工装衣和长裤,戴着白色的可笑头套,但那高大强壮的身材,简直就和女孩的描述一模一样。
因为他开过去有些快,很快将柱子甩到了车身后,肯特没看清,但他马上刹车停了下来,拉下车窗,肯特探出头向后看,“Hello?”他有些迟疑地喊。
现在这个时候,停车场里还有人吗?他自认已经下班很晚,这附近的车位也都没有车辆了,难道是清洁的工作人员?
他下了车,向着那位置慢慢走去,四处张望一番,那柱子旁只有灰尘和碎石,肯特没有看到任何人影,也没有人回应他,他只能回到车中,晃了晃脑袋,觉得自己或许是太过疲倦,这几天他几乎一直想着这个案件,导致都有些精神紧张了。
或许老警官说的对,他已经尽到了自己的职责,不应该再让工作上的案件影响自己太深了,肯特深深吐出一口气,开出停车场的出口,在街道中一路向家驶去,没有再遇上任何的异常。
或许是太累了,肯特简单洗漱后就上床睡着了,但也没睡安稳,电话铃声最终将他吵醒,但出于工作习惯,肯特烦躁地摸到了电话,屏幕亮起后,发现竟然有十几通没打通的电话,都来自警局的座机,电话铃接着响起,他立马接了起来。
“那个女孩,”对面的同事急匆匆地说道。
“什么?”肯特还有点迷糊,反应不快又烦躁,希望对方能直接说清楚,别吞吞吐吐的。
“她……”警察喘着气,”我来接班,发现值班的警察被打晕了,那女孩,她逃走了。“
”什么!!“肯特顿时清醒,不能相信地大喊道。
肯特立马穿起警服和装备,一边听着电话那边的工作安排,警署通知他,现在特殊情况为了抓紧时间,没必要赶去警局报到,而且根据美国警方的规定每位警察都自己保管发放的手枪,因此警署下令他们在装备齐全的情况下,直接从自家出发开车去巡逻寻找,不使用警车的好处在于罪犯也难以闻声躲藏。
由于发现时,值班警察已经昏迷,且尚未苏醒,不知道那女孩已经逃走多长时间,不清楚她能到达的活动范围,搜寻困难可能有点大,要求他们务必扩大搜寻范围。
肯特接受了指令,已经坐上了驾驶座,向着大路开去,在紧迫的任务面前,他的肾上腺素激增,呼吸有些紊乱,这几乎是他从警校毕业以来,第一次遇上这样紧急的状况,以往只在演习中会使用的紧急预案真的在实行,真难想象,这一切都是一个年轻的中国女孩造成的。
说实话,在警校中接受培训时,肯特也曾怀着过为正义,以及守护民众安全的光荣理想,即便培训中的粗暴与蛮横有些超出他想象,他依然坚持着,而当他走入社会,发现警察实际上并不受欢迎,他也必须像培训中那样,对民众持以警惕而粗暴的态度,才能完成任务,肯特确实感到疲惫无力。
他曾以为,作为警察最难熬的是那些危险的案件与杀人犯,在警局多年却只是被琐事与犯了小法规的居民烦扰,当他拦下一位行人,对方排斥的眼神和抗拒的神色更让他内心冰凉,他也只能根据规章制度板起脸,强硬地要求对方出示一些证件,再把手背到背后。
在他的职业生涯中,似乎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说来可笑,最后竟然是一个来自国外的女孩,她对他报以恳求而急切的眼神,肯特知道,她在请求他的帮助,请求她保护她,从来没有任何一个人——看到他的职业真正的意义——那样需要他。
而如今,他真正身处于危险的悬疑案件中,他并不清楚自己的心中是兴奋,还是恐惧,但当他想到涉身其中的那个女孩,他的心中只有坚定。
肯特并没有向市中心警局附近的街区驶去,他知道那里一定有其他警官在搜索了,由于薪水微薄,他的住宅处于有些偏远的郊区,但是忽然间,有个念头闪过他的脑海,让他也向着外围的小镇驶去。
虽然可能性不大,但是不能排除或许有此可能,经过十几分钟后,肯特将车停在街道旁,快步走向了那栋房屋,房屋里没有灯光,这是当然的,如果她逃回了家中,也应该不敢点灯,房屋大门紧锁,肯特抵住房门用力撞了两下,没能打开,肯特喘着气顺着房屋走了一圈,来到窗户边,往里看了看,透过半开的百叶窗缝隙只能看到里面漆黑的厨房和客厅。
似乎真的没有人,而且他记得那女孩被FBI探员没收了私人物品,没有房屋钥匙,那她应该也是无法进入这个房子的。肯特后退了几步,四处看了看,抱着找到些线索的希望,手电筒在四下扫射,草坪很干净平整,没有任何脚印踪迹,肯特绕着房子走了一圈,只能徒劳无功地原路返回。
但当他走出栅栏门,打算在这个街道巡逻一番,刚向右走出一步,手电筒的光就照到了前方的栅栏门,那是隔壁的住宅,那个被称为克莱斯的精神病人的旧居,也就是中国女孩幻想的第二人格的原型,那住宅的门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