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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风_50(1 / 1)

叶雪山站在窗前向外望:“总之你别管,我已经定了主意,你乖乖留下来照看家里。”

林子森走到他身后,忽然把他拦腰抱起来扔到了床上:“家里有什么可照看的?他妈的你走了,家里还有谁要我来照看?”

叶雪山摔成什么样是什么样,躺在床上一动不动:“货栈里不是还有一批膏子吗?你把它卖了。”

林子森拧着眉毛伸手指他:“少爷,你太不让我省心了。”

叶雪山听了这话,感觉挺温馨,仿佛林子森变成了娘,正在痛斥自己的淘气。

新年没有过好,因为林子森对叶雪山软硬兼施,一定想要跟他出海。叶雪山不想远行归来后没有家,所以执意不肯——单有房子还不算家,家里必须有人才行。

初五刚过,水手就齐了。叶雪山去见了几次船长大副,迅速建立起了友谊。及至出了正月,他开始打点行装。

林子森败下阵来,唉声叹气的帮他整理行李,又把程武等人叫了过来,一遍一遍的细细嘱咐。待到临行之前,林子森亲自烧烟喂足了叶雪山,又从头到脚的为他穿戴整齐。微微驼背站在叶雪山的对面,他用修长灵活的手指给他打出一个饱满的领带结,同时垂着眼帘说道:“少爷,出门之后玩归玩,可是得看准了对象,别跟着那帮水手到处乱跑。水手都走龌龊地方,饥不择食的,你仔细染上脏病。”

叶雪山知道这是好话,所以郑重点头:“我心里有数,别人诳不了我。”

林子森服服帖帖的理好领带,然后双手握住他的肩膀,抬眼看着他长叹一声:“我没别的话了。那么远的路,让我去我都犯怵。少爷别当是好玩,上船之后注意保护身体。一旦有了头疼脑热,立刻吃药。另外管着程武,程武在热河嚣张惯了,我怕他惹是生非。船在大海上,四面不靠,谁知道船上都是些什么人?”

叶雪山继续点头:“我记住了,你放心吧。”

林子森把他抱进怀里,狠狠的搂了一下。他是个苗条颀长的身坯,软软的毫不结实。林子森恐慌的闭上眼睛,恨他不是自己的。

在这个清冷的早晨,叶雪山带着程武和八个身强力壮的伙计,揣着手枪上了轮船。两千吨的轮船拉着汽笛驶离码头,叶雪山站在早春凛冽的寒风中,还对着岸上的林子森等人挥了挥手帕;姿态和笑容都很像个留洋学生,看起来稚嫩而又兴奋。

林子森站在岸边,也不甚自然的招了招手。他做不惯这种西洋派的举动,所以很快就把手放了下来。轮船越开越远,最后缩成了海面上隐隐约约的一个点。在寒风中打了一个冷战,他忽然生出一种冲动,想要跳到海里追上叶雪山。

与此同时,叶雪山的信也被邮差送去了吴碧城的公寓。

叶雪山也知道旅途未测,好容易坚定了信心,只怕身边几个亲近的人一味劝阻,会使自己动摇,所以干脆隐瞒到底。等到自己真要出发了,才在信上告诉了吴碧城。吴碧城上午起床拆了信封,先还以为叶雪山添了新兴趣,要和自己鸿雁传情;及至展开信笺一读,他脑子里轰鸣一声,这才知道叶雪山竟然是往波斯去了。

他也算是出过远门的,当初家中鼎盛之时,他欧洲美洲全走过。可即便如此,波斯二字还是让他感到了遥远与陌生。茫茫然的坐在椅子上,他到底是比林子森更乐观一些,并没有想到生死问题,只是不知道叶雪山何时才能归来了。

当天中午,他照例是和公寓里的学生们去大学校打篮球,进大门时,却是迎面正遇上了顾雄飞。

顾雄飞在前面走,身后跟着两名年轻随从,一人抱着一摞厚书,一人拎着个公文皮包。吴碧城一直怕他,可是双方打了照面,又不能躲藏,只好垂手向他微微一躬,口中喃喃的招呼道:“顾先生。”

顾雄飞停了脚步,在看他之前,先把他身后的学生们扫视了一遍,然后居高临下的望向了他:“来玩?”

吴碧城“嗯”了一声。

顾雄飞没再多问,继续前行。在门口坐上汽车,他扬长而去。

时光易逝,转眼间过了将近一个月,林子森和吴碧城分别收到了叶雪山的来信。信是从安南发过来的,没有什么内容,只是报平安而已。吴碧城很快乐,以为叶雪山可以在异域好好的玩上一趟了;林子森则是继续提着一颗心,开始等待下一封信。

下一封信隔了很久才到,地址却是马来亚。叶雪山在信上依旧是报平安,同时又说“船开的很慢”。林子森摊开地图,顺着航线慢慢辨认国家,末了发现的确是慢。

他继续等待,可是又等了一个月,什么都没有等到。他急了,去找金鹤亭探消息。金鹤亭也悬着心,然而此刻既找不到哈代,也联系不到叶雪山。林子森相信他的焦虑——就算不念他和叶雪山的友情,投进去的几十万资本也够他惦记的了。

叶雪山是早春出行,归来之时却是已到盛夏。

林子森在一天清晨忽然接到了上海电报,叶雪山详详细细的说清了自己到达天津的时间。捏着电报愣了半天,他像被针刺了一样,猛的来了精神。

他忘记了上午那一份不可缺少的鸦片烟,忙忙碌碌的洗漱更衣,然后却又发现自己无所事事。失魂落魄的又等了好几天,他终于把叶雪山等回来了。

在一个雨后的明媚下午,轮船停靠在了日租界三井码头。作为“家里人”,林子森随着金鹤亭一起前去码头迎接归人。金鹤亭事先得到确实的消息,知道叶雪山这一趟是满载而归,所以心情大好,一路上谈笑风生。林子森站在一旁,心不在焉的恪守着大伙计的本分,一边附和,一边望眼欲穿的盼着船来。

最后,他终于如愿以偿,看到叶雪山扶着程武走下轮船舷梯。

程武在前面开路,他跟在中间,后方是黝黑黝黑的哈代先生。金鹤亭是嘻嘻哈哈的伸手迎上栈桥去了,林子森跟在后方,却是没有兴高采烈的往前挤。定定的盯着叶雪山,林子森发现他不但黑,而且瘦,走路走的小心翼翼,仿佛脚下踩的不是栈桥,而是瓷器。

他笑了,心想少爷可能是胆子小?

57、双双高升

叶雪山一路无话,单是扭头透过车窗浏览街景,腰背挺直了,并不肯向后倚靠。及至进了家门,熟悉而又洁净的环境让他渐渐活泛过来,甚至有闲心对林子森说道:“黄二爷也太胖了!”

林子森关切的注视着他,同时笑了。大黄狗已经胖成了门口一块黄石头,从早到晚永远趴着,不是吃就是睡,并且天天少不了一大碗凉啤酒。仆人们拿它当个乐子,全惯着它,宁可自己不吃,也少不了它的食物。

程武跟了进来,开口说道:“少爷快把衣服脱了吧,大热的天,当心感染。”

林子森到底也不知道叶雪山是受了什么伤,直到叶雪山在客厅里小心翼翼的脱了衣裤。

叶雪山下船之时西装齐整,如今脱了外衣脱衬衫,黑鱼似的光滑脊背露出来,上面赫然翻着几道殷红伤口,有长有短,短的像是刀尖戳出来的,长的则是从肩胛一直划到后腰。弯腰解开腰间皮带,他把宽松长裤一下退到脚踝。腿上也有浅浅伤痕,已经结了薄薄的血痂。

林子森吓了一跳,随即转身质问程武:“这是怎么弄的?少爷被人伤成这样,你是干什么的?”

叶雪山抬腿甩开长裤,然后吸着凉气一抬手:“别说他了,他当时是没瞧见。”

林子森转向叶雪山,就见他细条条的站在地上,只有一条裤衩挂在胯骨上遮羞。两条腿是一点多余的脂肪都没有了,白棉袜子的松弛袜筒堆在脚踝上,脚上穿着一双怪模怪样的翻毛皮鞋,鞋带系的倒是很紧。

走上前去蹲下来,林子森为他解开鞋带:“在家就光着吧,皮肉伤最怕天热发炎。”

叶雪山挺和气的答道:“是,我在船上就不大穿。下船要见人,所以才打扮上了。”

林子森抬起他一只脚,为他把翻毛皮鞋脱了下来,不由自主的抽抽鼻子,林子森感觉自己有好些年没闻过这么臭的鞋了。顺手把厚袜子也扒了下来,他发现叶雪山连脚都是黑的。好好的一个少爷,在船上晒成了黑鬼子。

程武见叶雪山没有吩咐,便告辞回家,自去休息。而叶雪山打着赤脚上了楼,进入卧室一看,见床上铺着平平整整的凉席,便很满意。慢慢的爬上床去趴下来,他很惬意的伸展手脚,从鼻子里向外“嗯……”了一声。

林子森关上房门,拧了一把毛巾为他轻轻擦身:“少爷,这伤都是怎么来的?你告诉我。”

叶雪山平静的闭了眼睛:“唉,出发的时候还挺太平,一过上海就变了气氛。都知道船上有钱,水手们就像狼似的,天天滋事,天天打架。船长和大副倒是好样的,可也双拳难敌四手。船在海里,四面不靠,谁厉害谁就说了算,亏得我们带了枪。”

说到这里,他顿了顿,回想起那些炎热不眠的恐怖夜晚。杀戮随时可能发生,逃生用的小舢板也被水手霸占住了,他握着手枪时刻准备着还击。和大洋中的水手们相比,城市里的混混们简直成了文明人。他的雇主身份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优势,水手们翻了脸,一样可以把他扔到海里去。

他从来没有经历过那样绝望恐惧的时刻,从早到晚没有一秒是轻松的,他甚至怀疑哈代找来的不是水手,而是经过伪装的海盗。然而日复一日的过得久了,他的精神变得麻木,开始不怕。

“到印度之前,船上打了一场狠的,一共死了十几个人。”他回忆着继续讲到:“有人用刀追着我砍,砍在了后背上。”

林子森已经在他的后背上发现了旧伤——说是旧,其实还留着黑色的血痂。

“到了印度,就和哈代会合了,重新又雇了人手继续上路。接下去走的倒是顺利,波斯的烟土也真是便宜。没想到在返程路上,水手们成箱的偷烟土,轮船一旦进港,他们就要扛了箱子下船去卖。哈代拦不住,我也拦不住,结果过了西贡之后,就又打起来了。这回打的凶,他们要杀了我和哈代。哈代跑到底舱去了,我站在甲板上抽烟,冷不防的被人劈了一刀。”

说到这里,他扭头对着林子森微微一笑:“我立刻往后面跑,程武就赶出来了。程武这两年总算是没有白和土匪打仗,谋略没有,枪法可是真好。”

林子森静静听着,仿佛在听一个噩梦。而叶雪山语气平淡,最后说道:“甲板上都是血,冲也冲不干净,乱哄哄的招来许多苍蝇,过了香港才彻底太平。”

林子森蹲在床边,凝视了叶雪山的侧影:“少爷,以后换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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