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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每天秦筝都会按时交稿,陆一凡的文章在他的续写下,质量上有了质的飞跃,读者也越来越多。
“绿洲大大越写越好了!”
“洲大文笔进步真的好多啊!”
“哇哇哇这个情节急转直下我完全想不到!”
“这剧情走向不对啊...洲大你是不是改大纲了?”
每次陆一凡都会很体贴地回复读者们:“我之前写的太烂了,自己都看不下去,所以最近正在大改,所以情节可能有点割裂。”
“没关系,改了更好看了!”
“我也觉得,原本剧情有点无聊,但是我不敢说...改了之后好看多了。”
“洲大努力更文的同时,也要注意身体呀!”
陆一凡趴在一个女人赤裸的背上,边抽烟边翻着评论。
女人娇媚地喊他:“你在干嘛?这就不行啦?”
...是该注意身体了。
晚风吹拂着湛江大桥,桥下是如黑色绸缎般涌动的河水。
秦筝叼着一根烟,陆一凡帮他点上火。
两人扶着栏杆站在桥边,看着桥下湍急的河水和远处的灯火。
“最近写文怎么样?”陆一凡扭头问秦筝,“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最大的麻烦就是,”秦筝顿了顿,毫不客气,“我没法把之前的情节删掉重写。”
秦筝的毒舌傲娇不但不让陆一凡,反而觉得挺有趣的。
他听过太多阿谀奉承,身边也有许多狐朋狗友,看惯了溜须拍马的人,像秦筝这样爱憎分明直言不讳的已经太少了。
“你就这么看不上网文作家?”陆一凡笑道,“你这么会写,怎么自己不去写,反而做人家枪手?”
“写过,但就是火不起来。”秦筝呼出一口气,稀薄的烟雾飘散在晚风中,“不是谁都有你的好运气。但你的名气却被你拿来挥霍。”
“你说的多高尚啊。”陆一凡嘲讽,“还不是得用我的名才能施展你的才?”
秦筝脸色一沉,呸的一下把烟头吐到河里转身就走,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年纪不大,脾气倒不小。
两人沿着大桥走着,迎面的风吹起头发和围巾,连嘴里叼着的火都吹灭了。
“其实我挺开心的。”
秦筝忽然低声说了一句。陆一凡没听清:“什么?”
“我说,”秦筝看着他,目光闪动,“我很高兴。我从来没有拥有过这么多读者,这么多人喜欢我的写的东西。这是你给我的,我很高兴,我觉得这是我做枪手的意义。”
他的眼睛被江畔的万家灯火点映得熠熠生辉,在这样纯粹的目光里,陆一凡有些不自在地移开视线。
“名气就是个玄学,你火不起来不代表你写的不好,也许你只是缺了一个这样的机会。”陆一凡这样安慰他,“我觉得你很有天赋,不像我,我们这种人后天再怎么努力,写的东西在你眼里依然是垃圾。”
秦筝抬头看天:“上天就是这么不公平。在有些人眼里一文不值的东西,在其他人那儿就能得到眷顾。”
“别自怨自艾多愁善感了。”陆一凡揽过他的肩,结束话题,“今天我来找你吃饭喝酒的。想去哪里玩?我请你。”
“有什么好玩的?”秦筝看起来兴致缺缺,“还不如在家看书写文。”
陆一凡讶异地打量他。秦筝总让他想起来上学时学校里那种很受女生欢迎的混混,长得帅,脾气臭,家世好,总之看不到什么安静的文青特质。
就像他能联想到秦筝在学校打架的样子,但是无法把他跟大文豪联系起来一样。
酒吧里劲歌热舞,陆一凡怀里搂了两个美女,他把一杯酒给秦筝倒上,秦筝拒绝:“我不会喝酒。”
“拉倒吧,在学校里打架的小混混你告诉我不会喝酒?”
陆一凡把他面前的酒一饮而尽。
“这杯我先干为敬。我再给你倒一杯。”
身边的两个妹妹也起哄:“喝一杯吧!”
“喝吧喝吧~”
秦筝皱着眉喝下烈酒,呛得他直咳嗽,脸也涨红。
陆一凡哈哈大笑。他扫视酒吧,暗示秦筝:“有没有看中的女孩?”
一个妹妹从陆一凡身边起来,顺势坐到秦筝腿上,秦筝如同被女妖纠缠的唐僧,一把把美女推开,自己换了个位置坐。
陆一凡看到他的反应,打趣:“弟弟,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你才是弟弟。”
“大哥...”陆一凡刚想开口,又被秦筝堵了回去:“别叫我哥,我没你大。”
“......”
秦筝很不耐烦:“能不能让她们出去。香水味熏得我头晕。”
陆一凡会意挥手,两个妹妹乖乖出去。
微信电话响起来,陆一凡看了一眼,是编辑打来的。他打开免提,编辑说不知秦筝跑到哪去了,现在还没更文。
', ' ')('秦筝一看手机,才发现编辑给自己发了十几条消息。
秦筝刚想开口,陆一凡示意他嘘。
要是被编辑知道写手和枪手背着他私约,不晓得他会不会气炸。
陆一凡替秦筝兜下:“他跟我请假了。他...要去陪他女朋友,回去再更文。”
说完这话,他就看到秦筝的表情变得很微妙。他也意识到了不对。
挂了电话陆一凡有些尴尬地喝杯酒。秦筝拿起面前的酒瓶给他倒上。
“女朋友。”
秦筝刻意重复了一下这三个字。陆一凡看到他脸上有促狭的笑意。
好家伙,这是自己挖坑把自己埋了。
凌晨三点,醉醺醺的两人从酒吧出来。
“那红衣服的妹妹真不错。我留了她联系方式,我们下次还来。”
“你也不怕得病。”
“我保险措施一向很好。”
窗外的夜景像流动的彩带一闪而过,光影在两人脸上流转变换。
“之前你就靠当枪手生活的?”
“嗯。来钱快,赚得多。而且不需要什么技术含量。”
“你文采这么好,写那种垃圾文屈才了。”陆一凡打趣道。
“是啊。”秦筝从善如流,“所以我就来写你的文了。”
不得不说,这一向毒舌傲娇的小屁孩吹起彩虹屁来,倒让他挺受用的。
“你呢?之前一直靠写作谋生?”秦筝问。
“是啊。”说起往事,陆一凡有些怅然,“之前认真写过,火不起来。后来发现顺应市场的东西才是好东西。”他嗤笑了声,“在资本面前,你什么都不是。”
“你不觉得这样写出来的东西是糟蹋吗?”秦筝反驳,“写作应该是想要表达作者的灵魂和内心世界,你为钱写出的东西是没有意义的。”
“意义?什么是意义?”陆一凡好笑,“连饭都吃不起,你跟我谈意义?”
秦筝顿了下,欲言又止,转移话题:“那你怎么不找别的工作?”
“因为我跟你一样,有文学梦。”
两人都沉默了,一时无话。
陆一凡突然转头对秦筝道:“知道你为什么火不起来吗?因为你不懂变通。在这个世界,宁折不弯是不受欢迎的。”
“你所谓的受欢迎就是金钱、利益和虚名?”秦筝不屑一顾,“写作根本就不是为了这些,而是为了精神上的富足。一个人只要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能过任何一种生活。”
陆一凡失笑:“何不食肉糜。你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你没有尝过那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生活。你大概一直被保护得很好吧,才能一直生活在象牙塔乌托邦里,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以后你也可以在我的保护下,什么都不用做,只需要写就行了。”
秦筝皱起眉:“我不需要你的保护。”
也许是喝醉了,陆一凡竟然伸出两只“爪子”,做出大灰狼的样子逗他:“外面有大灰狼,会吃掉你心里的小绵羊。”
秦筝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你是小孩子吗?”
陆一凡无趣地转过头:“没有幽默细胞。”
秦筝大概猜到,陆一凡之前生活并不如意,写作不能让他的付出和收获成为对等,所以他就彻底失望心灰意冷,投机取巧反而成名,享受到名利的快感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
秦筝也能理解。只能说他跟陆一凡并不是一路人。
夜风吹起两人的头发,两人各怀心事,大概是不习惯沉默的氛围,陆一凡又挑起话茬:“有女朋友吗?”
秦筝摇头。
“看你那么保守,还以为你是妻管严。”
陆一凡又戏谑地看向他,确认道:“弟弟,你是喜欢女人的吧?”
秦筝翻了个白眼。
“上学的时候喜欢过一个,后来我给她送情诗,她说她看不懂。”
陆一凡噗嗤笑了:“什么情诗?说来听听。”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我给你贫穷的街道、绝望的日落、破败郊区的月亮......”
“还有,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陆一凡很自然地接出下句。
秦筝诧异地看着他:“你也读过?”
“博尔赫斯的。”陆一凡和他对视一笑,“我没你想的那么没文化。”
他又自顾自地念道:“我给你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饥渴......”
“我给你在你出生多年前的一个傍晚,我看到的黄玫瑰的记忆。”秦筝接出下句。
前面的代驾回头,眼神怪异地看了两人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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