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463节</h1>
“我找到了发帖人,这个是他的电脑一会儿你可以看看,但他说他只是收钱办事,而收了谁的钱他并不清楚,我查到对方是在网吧偷用了一个高中生的账户转的钱给他。”
“网吧你们去过了?”
“去过了,但是没查到什么有用的信息,只知道老板是搞建筑的,另外白菜在一家水果店的监控里,查到了一个可疑的人,虽然画面不是很清晰,而且离的有点远,又恰巧有车经过所以图片不是很清晰你看看。”温子禄说着将手机拿给她看。
沐歌先是看了一下手机上面的图片,然后才出声问道,“你刚刚说那个网吧的老板是个建筑商?搞建筑的?”
“嗯,怎么了,你认识还是有什么过节?”
“直接的过节倒是没有,不过听说有个建筑商正在追求齐芝遇,上次枭墨轩想要竞拍的地皮,被手下的人故意泄露标底,导致被一个建筑商给抢了去,而这个人就是为了买来送给齐芝遇的。”
温子禄微微蹙眉,“你的意思是,这一切的事情有可能是这个建筑商搞的鬼,目的为了讨好齐芝遇?”
“这也没什么不可能,不过我们先查一下这个人再说。”她说着拿出手机打给易林。
“喂,看你的热度正在急速下降,是你自己动手还是别让帮你动手的?”
沐歌语气轻扬,“我哪有那个本事,是邢宝刚帮的忙,我找你有正事,帮我查个人。”
“你说,查谁?”
“我把照片发给你,你看看能不能查到这个人的身份。”
“好,你发来我现在给你查。”
“嗯,我等你消息。”沐歌说完直接挂断电话,随后将图片发给易林,希望他能快点查到些什么。
温子禄看着挂断电话的沐歌,“那现在我们等消息,还是我去查一下这个建筑商?”
“你可以用我的电脑查一下,我看看那个水军的电脑里会不会有什么宝贝资料。”
温子禄点头,拿过沐歌的电脑开始查询网吧的名字,没过一会儿一个男人的信息全部展现出来,“这个建筑商还真有点本事,白手起家有过一次三个月的婚姻,无子女身价上千万。”
沐歌从电脑中抬头,“有过婚史?”难怪这个齐芝遇看不上他,竟然是个二手货!
☆、第690米 变卦!二更
温子禄点点头,“嗯,的确是个二手货。”
沐歌抬眼看了他一眼,对这个男人倒是有点兴致,她甚至在想趁着枭墨轩不在,她是不是应该为他扩大一点产业?比如将他名下的所有产业收购,改成枭氏集团?
“还有什么?他叫什么?”
“他叫关佑,其他的就是他的创业史了,听说他从前就是个卖楼的业务员,做事敢打敢拼一次为老板挡酒差点没了命,却也因此走上成功的道路。”
沐歌嘴角轻扬,“照你这么说,他不仅是个二手货还是个拼命三郎?”
难怪他连枭墨轩的生意都敢抢,感情为了讨齐芝遇的欢心,他还真是够拼的。
“嗯,的确算是拼命三郎,不过也算拼的成功,要是不拼估计他现在还只是个售楼人员。”有时候人生真的需要拼搏一下,说不定在什么地方就会有所收获。
“等会,我给振哲打个电话,看看能不能想办法让我跟这个关佑接触一下。”
听见她说要接触关佑,温子禄有些不解的问道,“你接触他这样的人做什么?而且我觉得他能混到如今这个地位,手段未必清白,所以你还是少接触比较好。”
“放心吧,我心中有数,即便他手段再污浊,只要我想逃过就不会有问题。”沐歌说着的时候,已经拿起手机打给振哲。
振哲这会刚从会议室出来,见她打来电话以为是在为上热搜的事情,“喂,沐总。”
“噗……振哲,你还是叫我沐歌比较顺耳,你这么叫会让我感觉到浑身都不自在。”
“可你的确就是副总,这么称呼也没毛病。”
“毛病是没毛病,但是我这不是听着别扭么,再说了我又不去工作,何必叫的这么生疏?”沐总?想想她都觉得好笑。
“成,那我就还叫你沐歌,你打电话来可是为了你上热搜的事情?”他刚才在开会,在得知沐歌出事之后,已经悄悄吩咐人在调查,此刻正想过去瞧瞧结果,沐歌的电话就打了过来。
“的确跟热搜的事情有点关系,但是是想让你约一下那个叫关佑的人,我想见见他。”
振哲听见沐歌提起关佑,便转身朝着自己的办公室走去,“你是不是已经知道,他就是抢走我们枭氏集团地皮的人?”
沐歌直言不讳,“对,知道。”
“所以呢?你想跟他见面是想报仇,从他手上拿回地皮,还是你想做些什么?”
“那得看看他都做些什么,总之你先给我约见上,其他的事情见了面之后我再决定。”目前没见到人,沐歌也不好做出判断,所以要不要将他的一切占为枭氏集团所有,得看看情况再说。
“当真要见?”说实话振哲并不想让她见这样的人,就像她曾经说过的商场商场无奸不商。
“见!”沐歌不觉得见有什么问题,再说了她又不是纸糊的,见见就能坏了,有什么好怕的?
振哲见她回答的十分干脆利落,只能答应“既然你如此坚持,那我试着约见一下,你要知道我们可从来没有过任何的生意往来,所以他见到你的时候,可未必会客气。”
电话这头的沐歌嘴角微微弯着,“我也没指着他会客气,放心大胆的约。”
振哲知道沐歌的有多么的固执,所以就算他不帮忙约,她也一定会想办法见,“好,约好了我告诉你。”
“好,多谢。”
“另外热搜的事情你打算怎么办?”
“这事我自己能办,你就处理好公司的事情就行,我帮不上你的忙也不能给你增加负担对不对?”